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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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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弘扬英烈精神 赓续红色血脉
· 建立一次性抚慰金制度
· 进一步提升文物工作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 依法整治赛场乱象推动文明参赛观赛
· 传承红色基因 创新法治实践

传承红色基因 创新法治实践

( 2025-04-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 郭佩群

  赣州市位于江西省南部,是著名的红色故都、共和国摇篮,也是人民司法的发祥地。1931年在赣州瑞金成立的司法人民委员部,是我国红色政权首个中央司法行政机构,开启了法制建设的伟大实践和探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留下了宝贵经验。
  近年来,赣州市持续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挖掘、宣传推广和传承转化,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护好红色法治文化根脉
  为了护好红色法治文化根脉,赣州市探索开展立法保护。2019年,制定出台《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在全国创新提出了非国有革命遗址由政府承担维护修缮责任,推进革命遗址保护法治化。赣州市保存状况较好的革命遗址占比由2012年的14.06%上升至目前的62.33%,瑞金红井革命旧址群、中央第一劳动感化院旧址等一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得以完整保留。
  赣州市着力构建保护机制,把“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法治文化”纳入法治建设规划,作为重点举措,常态化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加大对红色旅游、红色教育培训有关项目的行政合法性审查,推动瑞金“共和国摇篮”景区等重大红色旅游项目成功落地。
  此外,赣州市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在江西省司法厅的支持下,积极开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行政史研究,多篇论文在国家级期刊刊发,专著《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行政史》纳入中宣部重大选题备案、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目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行政史料汇编》已完稿,即将安排出版。《中央苏区法律文本整理汇编》已列入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革命根据地法制史建设研究资料汇编和著作”出版工作方案》,预计今年结项。为强化赣州市司法行政历史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今年启动了历史上首次修志工作,预计2026年完成并出版。
用好红色法治文化资源
  为了用好红色法治文化资源,赣州市致力于宣传推广。一方面,建设红色法治文化场馆。打造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行政史陈列馆”等一批红色法治精品场馆,1个获评国家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9个获评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同时,指导各地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阵地27个,推动形成赣南原中央苏区红色法治文化群。
  另一方面,打造红色法治旅游线路,将红色法治精品场馆纳入“红色摇篮·革命赣南”红色旅游线路,获评“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来司法人民委员部旧址群参观学习的访客达200万人次。
  赣州市积极推进红色法治精品传播,推出《长征第一渡》《苏区干部好作风》等一批精品力作,试点红色法治文化直播,组织律师、学生、“法律明白人”等走进红色法治教育基地,现场讲述红色法治故事,让更多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红色法治文化熏陶。
抓好红色法治文化传承
  赣州市一直致力于成果转化,抓好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扎根红土筑牢法治基础。持续深化“红色法治+乡村治理”体系,建强“客家矛盾客家调”,打造了于都县“打铁佬”、石城县“实诚人”、经开区“和合”等调解工作品牌,大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跨省市执法监管,建立赣州深圳社区矫正跨区域执法协作平台,打破社区矫正跨省市执法障碍和壁垒,全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二是护航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推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建立市县统一的入企扫码登记平台,开展基层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四张清单”,仅2024年就减免罚款1.32亿元。赣州市目前已实现市县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全覆盖进入法院立案大厅、信访窗口和综治中心等,创新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市场主体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
  三是服务人民确保群众满意。赣州市秉承苏区司法为民宗旨,推动出台《赣南脐橙保护条例》等13部地方性法规,有效解决赣南脐橙产业保护发展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
  今后,赣州市将进一步加大红色法治文化挖掘、宣传力度,深入推进红色法治文化成果转化,全面构建独具赣南特色的红色法治文化体系,为我国红色法治基因传承作出革命老区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江西省赣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本报记者赵晨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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