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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翟浩辰: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10392号吴基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文明:本院受理颜长法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徐传平、徐庭:本院受理曹榜榜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115民初14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黎明:本院受理马智彬与张丽向、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424民初13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由张丽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2909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张丽向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盘溪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2025)云0581民特107号 本院于2025年3月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段亚仙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段亚仙称,下落不明人段才茂(男,汉族,1931年2月10生),系申请人父亲,其1993年5月份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特申请下落不明人段才茂宣告死亡。下落不明人段才茂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段才茂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段才茂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段才茂情况,向本院报告。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青阳风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时间缝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5)皖1723民初81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正本)等。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5月9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福建省丰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兵:原告王伟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毛媛媛:原告欧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与五河丰华物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洪灵骏:原告黄晶晓、陈美娟、韩荣珍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三亚世诺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何维、刘小峰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5月20日15:3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六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李宁、郝东海:我委受理的沧州市爱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经开庭审理已作出张仲(2024)民裁字第334号《裁决书》(李宁)、张仲(2024)民决字第298号《决定书》(郝东海),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债权转让通知书 大连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人【徐鹏】于【2013】年【5】月【30】日购买你公司开发的【安邦阳光润城二期项目】【甘井子区红凌路165A-1-5-2号】,【2013】年【5】月【31】日,因购买上述房屋借款人【徐鹏】与我中心签订编号为【01201301341】的《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我中心依约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380000】元。《借款合同》第九条第2款规定,若借款人连续四个月或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同意我中心将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任意的第三人,抵押人同意我中心在债权转让的同时将房屋抵押给受让债权的第三人,并由第三人在不动产登记部门重新办理抵押(抵押预告)登记。截至【2025】年【3】月【6】日,借款人已逾期【20】期,尚余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共计【190802.09】元未还清。我中心依法将上述债权全部转让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取得《借款合同》及相关从合同的全部权利。请你公司继续履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按照约定为上述债权提供连带保证。特此通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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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3-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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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翟浩辰: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10392号吴基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文明:本院受理颜长法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徐传平、徐庭:本院受理曹榜榜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115民初14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黎明:本院受理马智彬与张丽向、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424民初13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由张丽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2909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张丽向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盘溪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2025)云0581民特107号 本院于2025年3月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段亚仙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段亚仙称,下落不明人段才茂(男,汉族,1931年2月10生),系申请人父亲,其1993年5月份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特申请下落不明人段才茂宣告死亡。下落不明人段才茂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段才茂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段才茂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段才茂情况,向本院报告。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青阳风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时间缝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5)皖1723民初81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正本)等。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5月9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福建省丰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兵:原告王伟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毛媛媛:原告欧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与五河丰华物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洪灵骏:原告黄晶晓、陈美娟、韩荣珍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三亚世诺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何维、刘小峰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5月20日15:3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六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李宁、郝东海:我委受理的沧州市爱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经开庭审理已作出张仲(2024)民裁字第334号《裁决书》(李宁)、张仲(2024)民决字第298号《决定书》(郝东海),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债权转让通知书 大连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人【徐鹏】于【2013】年【5】月【30】日购买你公司开发的【安邦阳光润城二期项目】【甘井子区红凌路165A-1-5-2号】,【2013】年【5】月【31】日,因购买上述房屋借款人【徐鹏】与我中心签订编号为【01201301341】的《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我中心依约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380000】元。《借款合同》第九条第2款规定,若借款人连续四个月或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同意我中心将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任意的第三人,抵押人同意我中心在债权转让的同时将房屋抵押给受让债权的第三人,并由第三人在不动产登记部门重新办理抵押(抵押预告)登记。截至【2025】年【3】月【6】日,借款人已逾期【20】期,尚余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共计【190802.09】元未还清。我中心依法将上述债权全部转让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取得《借款合同》及相关从合同的全部权利。请你公司继续履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按照约定为上述债权提供连带保证。特此通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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