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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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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实施“五大工程”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
· “一揽子委托”有效提升域外法查明效率
· 加强检校共建蓄积源头活水
· 优化涉外警务法治人才培养路径

南京检察主动融入涉外法治建设布局
加强检校共建蓄积源头活水

( 2025-03-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涉外法治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抱着一夜暴富的幻想,16名年轻人远赴万里之外的迪拜,沦为电信诈骗流水线上的“螺丝钉”,不到一年时间诈骗2700余万元,受害人达189名。这起案件源于一位想挣点生活费的全职宝妈罗某,其刷单赚了几十块钱,却被骗了580万元。
  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接到罗某的报警后,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第一时间提前介入。
  面对涉案100余名人员,上千条聊天记录、数万笔转账流水,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组建团队,向公安机关提出32条引导侦查意见,建议公安机关对境外服务器中提取、恢复的电子数据进行鉴定,以保证该类数据的客观、真实、完整。
  最终,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二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通过开展多轮次的释法说理工作,全部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退缴违法所得、赔偿被害人损失200余万元。
  近年来,南京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主动融入涉外法治建设布局,牢固树立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的理念,探索涉外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开展涉外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涉外公益诉讼检察,加强与海事法院、海警机构协作配合,持续深化海洋环境污染、外来物种入侵、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探索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涉外检察公益诉讼新路径。
  2022年4月6日,南京海事法院和南京市检察院签署《关于建立海事审判和检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备忘录》,通过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和海事刑事审判试点工作,并研究制定《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检察监督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规范监督流程。
  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涉外案件,离不开高素质的涉外检察人才。随着涉外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当前检察机关在涉外检察队伍建设方面同样面临系统谋划不够、人才供给不足的问题,亟须加快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检察人才队伍。
  2024年7月,南京市检察院成立涉外法治人才库,首批入选的13名成员均具备法律实践经验和熟练运用外语的能力,其中多人有涉外学习、工作、研究经历。目前,6名成员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库。
  据介绍,南京市检察院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摸清涉外检察人才底数,采取内部挖潜和适当引入相结合的方式,明确重点培养对象。调整传统检察教育培训体系,将涉外检察工作纳入检察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围绕涉外法治基本素养、涉外案件办理规则等方面内容创新培训机制、精心设置课程,提升办理涉外案件的能力水平。此外,加强检校共建,为涉外检察人才培养引来“源头活水”。
  “我院将有意识地指派涉外法治人才库成员参与办理涉外案件,与法院涉外商事案件审判部门加强交流,在实践中锤炼办案技能。围绕涉外案件办理、涉外法律制度等开展研究,聚焦跨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出口退税、外贸企业投资风险等问题分析研判,为依法维护和保障我国海外利益提供有益参考。”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章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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