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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3-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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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兰: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60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2013年9月18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物业费9466元、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的生活垃圾处理费502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唐春梅: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59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物业费4472元、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的生活垃圾处理费346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陈勇、蒋红梅:本院受理赵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本院依法判令陈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赵敏借款本金130000元,被告蒋红梅对其中的32000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900元、公告费600元,由陈勇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97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龚有珍: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59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物业费7484.09元、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的生活垃圾处理费500.5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李国平: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59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物业费6125.93元、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的生活垃圾处理费344.5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李梅: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59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物业费5954.57元、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的生活垃圾处理费502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田燕飞:本院受理魏蜀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依法判令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12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2日起按年利率3.10%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利随本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72元、保全费1020元、公告费600元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11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龚健康:本院受理句容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曹鹏:本院受理句容市财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方超:本院受理叶仁杰与你、朱延雷与第三人陈朝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下蜀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江苏郡桐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梅艇: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9798号句容市白兔镇鑫聚诚食品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蒋梦君:本院受理(2025)苏1183民初1097号曾梦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吴吉:本院受理(2025)苏1183民初903号孙福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贺小燕: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8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广西记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句容市天龙水泥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8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南京市筑方至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振克与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86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黎维平:原告瑞安市星程油漆辅料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258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5日15时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陈海峰:原告瑞安市佳欣服装加工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233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5日14时30分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蔡子良:原告林转福诉你劳务合同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518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5日15时30分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蔡子良:原告陈显合诉你劳务合同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522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5日16时在本院速裁庭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纪俊火:原告瑞安市海江皮革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197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5日14时3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罗丽萍:原告李东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128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2024)浙0381民诉前调25392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4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庭时间地点不变)在本院第2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吴弟伟:原告吴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507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8日9时在本院第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云南潮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原告浙江瑞港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443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武汉华武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告浙江瑞港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5)浙0381民初380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4月28日15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郑青山:原告池海云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按放弃举证权利处理。定于2025年6月11日14时30分在本院院机关家事审判庭不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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