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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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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黄学均:本院受理凌根惠、隆友芳、汤富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豫0402民初60号 郭世超:本院受理原告李海民诉你与吕侠玲、郭俊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乌兰买力亚汗驼乳有限公司、斯当·苏莱曼、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本院受理的原告乌兰凯文饲料加工店与被告乌兰买力亚汗驼乳有限公司、斯当·苏莱曼、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青2821民初3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青海省凯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苏洁、青海辉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寅:本院受理的原告青海乌兰农村商业银行与被告青海省凯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苏洁、青海辉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青2821民初3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叶城县光大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魏新剑诉被告阿卜力米提阿卜杜瓦伊提、叶城县光大运输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三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4)青2821民初423号 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得三佰克.卡不拉别克、乌兰买力亚汗驼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乌兰县德俊榨油坊与被告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得三佰克.卡不拉别克、乌兰买力亚汗驼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青2821民初4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4)青2821民初436号 得三佰克·卡不拉别克、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本院受理原告魏锋与被告得三佰克·卡不拉别克、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青2821民初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钟西彩:公民身份证号码:320721195207065643。关于你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事宜,我处依法作出《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因该文书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送达给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我们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我处联系电话:0518-86213225,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和安大厦三楼赣榆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处 吴艳:本院受理原告吴启凤与被告袁强强、吴艳民间借贷纠纷(2024)苏0925民初6709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670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淮南市应远玻璃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的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寿县供电公司与淮南市应远玻璃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安徽广利宏远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对淮南市应远玻璃有限公司名下的树脂绝缘干式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等设备类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结果为:96188元。因你公司未在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从事经营活动,现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及本院(2024)皖0422执2960号之一查封裁定书、(2024)皖0422执2960号之二拍卖裁定书,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满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合肥市庆发木业有限公司、安徽宇泰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王法平、叶少珍、尤庆法: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宇泰房屋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市庆发木业有限公司、安徽宇泰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王法平、叶少珍、尤庆法追偿权纠纷(2024)皖0422民初6509号一案,现已审结完毕。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2023)粤19破101号之二 因东莞梁氏美美鞋厂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已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完毕,东莞梁氏美美鞋厂有限公司管理人已依法向本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本院终结东莞梁氏美美鞋厂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已于2025年1月21日裁定终结东莞梁氏美美鞋厂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董文军:你以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为被申请人于2025年1月2日向本机关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收悉。因你未提供文书送达的具体地址,且拒绝接听电话,本机关于1月9日向你居民身份证载明的住址邮寄发出《告知函》,后该邮件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文号:乌高(新)卫医罚告〔2024〕42号 郭增福:(性别:男,民族:汉,公民身份号码:622424196311051938,电话:15299123327,住址:新疆乌鲁木齐县安宁渠镇999号) 你从2024年5月6日起至7月初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先后为崔英章、崔玉英、王玉芬、张风云进行针刺放血治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你于2024年5月6日起至7月初共收取治疗费用:崔英章9000元、王玉芬6380元、张风云28200元、崔玉英2000元,共计违法所得为45580元。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5580元,罚款人民币13674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你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可在我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到高新区(新市区)江苏东路275号1304室进行陈述和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电话:王莉,0991-6623649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B座1901高新区(新市区)卫生健康委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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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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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黄学均:本院受理凌根惠、隆友芳、汤富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豫0402民初60号 郭世超:本院受理原告李海民诉你与吕侠玲、郭俊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乌兰买力亚汗驼乳有限公司、斯当·苏莱曼、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本院受理的原告乌兰凯文饲料加工店与被告乌兰买力亚汗驼乳有限公司、斯当·苏莱曼、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青2821民初3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青海省凯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苏洁、青海辉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寅:本院受理的原告青海乌兰农村商业银行与被告青海省凯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苏洁、青海辉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青2821民初3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叶城县光大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魏新剑诉被告阿卜力米提阿卜杜瓦伊提、叶城县光大运输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三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4)青2821民初423号 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得三佰克.卡不拉别克、乌兰买力亚汗驼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乌兰县德俊榨油坊与被告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得三佰克.卡不拉别克、乌兰买力亚汗驼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青2821民初4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4)青2821民初436号 得三佰克·卡不拉别克、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本院受理原告魏锋与被告得三佰克·卡不拉别克、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青2821民初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钟西彩:公民身份证号码:320721195207065643。关于你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事宜,我处依法作出《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因该文书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送达给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我们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我处联系电话:0518-86213225,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和安大厦三楼赣榆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处 吴艳:本院受理原告吴启凤与被告袁强强、吴艳民间借贷纠纷(2024)苏0925民初6709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670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淮南市应远玻璃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的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寿县供电公司与淮南市应远玻璃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安徽广利宏远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对淮南市应远玻璃有限公司名下的树脂绝缘干式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等设备类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结果为:96188元。因你公司未在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从事经营活动,现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及本院(2024)皖0422执2960号之一查封裁定书、(2024)皖0422执2960号之二拍卖裁定书,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满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合肥市庆发木业有限公司、安徽宇泰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王法平、叶少珍、尤庆法: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宇泰房屋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市庆发木业有限公司、安徽宇泰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王法平、叶少珍、尤庆法追偿权纠纷(2024)皖0422民初6509号一案,现已审结完毕。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2023)粤19破101号之二 因东莞梁氏美美鞋厂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已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完毕,东莞梁氏美美鞋厂有限公司管理人已依法向本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本院终结东莞梁氏美美鞋厂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已于2025年1月21日裁定终结东莞梁氏美美鞋厂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董文军:你以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为被申请人于2025年1月2日向本机关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收悉。因你未提供文书送达的具体地址,且拒绝接听电话,本机关于1月9日向你居民身份证载明的住址邮寄发出《告知函》,后该邮件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文号:乌高(新)卫医罚告〔2024〕42号 郭增福:(性别:男,民族:汉,公民身份号码:622424196311051938,电话:15299123327,住址:新疆乌鲁木齐县安宁渠镇999号) 你从2024年5月6日起至7月初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先后为崔英章、崔玉英、王玉芬、张风云进行针刺放血治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你于2024年5月6日起至7月初共收取治疗费用:崔英章9000元、王玉芬6380元、张风云28200元、崔玉英2000元,共计违法所得为45580元。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5580元,罚款人民币13674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你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可在我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到高新区(新市区)江苏东路275号1304室进行陈述和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电话:王莉,0991-6623649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B座1901高新区(新市区)卫生健康委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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