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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巡回审判化解赡养纠纷

( 2025-01-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乔瑞锋
  
  “你们一直惦记着我,给我送来这么多好吃的……”2024年12月21日是冬至节气,在河南省鄢陵县南坞镇养老院,一起赡养纠纷的当事人张老太,拉着鄢陵县人民法院屯沟人民法庭法官王艺菲的手说。
  近80岁的张老太,老伴儿去世多年,其生活无法自理,3个儿子因家庭纠纷,在赡养老人问题上互相推诿,老人无奈之下,把3个儿子诉至法院。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鄢陵县法院组成由副院长李延军、承办法官王艺菲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到老人所在村开展巡回审判,周围群众现场旁听。法院开庭审理时,因老人与3个儿子分歧过大,没有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庭审结束后,王艺菲向旁听群众讲解了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从子女法定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普法宣传。
  经村干部提议,王艺菲再次征求老人与3个儿子的意见,建议老人到镇养老院生活,每个儿子每月15日前给付老人赡养费、生活费1300元。达成一致意见后,老人的3个儿子各自履行了支付义务。老人住进养老院后,精神状态和身体一天比一天好。
  “巡回审判作为一种解决赡养纠纷的司法手段,既能让当事人明白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也让在场的群众通过‘零距离’体验庭审接受法治教育,认识到尊老爱幼这一传统美德的重要性,有助于提升农村地区的法治意识,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鄢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文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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