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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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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2024年,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审理涉农土地纠纷616件,总标的额3945万元,其中调解、撤诉335件,调撤率高达54.38%,平均审理时间大幅缩减至29.88天。 实践中,新民市法院发挥专业优势,用好多元化解、专业审判、源头预防、专项服务四项举措,通过集中审理土地纠纷案件,对过往5年的涉农土地纠纷进行深入调研,护航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全力打造“涉农土地纠纷化解”司法品牌,成效显著。 某村村民李某与张某两家因相邻土地耕种界线不明而长期存在争执。 公主屯人民法庭启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属地政府信访部门、司法所、派出所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配合,共同调解。最终,相邻土地耕种界线测量清晰了,李某让出一部分土地给张某,多年积怨得以化解。 工作中,新民市法院推行土地纠纷“调裁审”一体化解模式,广泛联络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等职能部门,畅通涉农土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渠道。 同时,新民市法院与辖区乡镇、行政村建立土地纠纷联调联动工作机制,设立法律工作站,构建“村治保主任+驻站法官”+“村委会+法庭”+“人民调解员+速裁法官”的三维立体解纷网络,大力推行上门调解,走到群众身边“望闻问切”。 新民市法院通过对过往5年1870件涉农土地纠纷案件进行全面统计分析,集合全院力量几经修改,出台了《新民市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旨在正确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结合新民涉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实际情况,妥善解决审理该类案件过程中涉及的问题,内容涵盖了从受理范围到具体案件处理的各个方面。 在源头预防涉农土地纠纷中,新民市法院充分利用驻村法律工作站和巡回审判的作用,组织召开乡村公共空间治理联席会议,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及土地承包超期合同处理等方面提供法律释明和指导;法官定期前往驻村法律工作站,与村居干部、司法调解员对接,摸排矛盾线索,现场调解纠纷。 2024年,新民市法院共有900余件土地纠纷未进入诉讼即化解,收回违规占用土地1350余亩,帮助清收土地专项整治钱款78.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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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民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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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涉农土地纠纷化解”司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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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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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2024年,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审理涉农土地纠纷616件,总标的额3945万元,其中调解、撤诉335件,调撤率高达54.38%,平均审理时间大幅缩减至29.88天。 实践中,新民市法院发挥专业优势,用好多元化解、专业审判、源头预防、专项服务四项举措,通过集中审理土地纠纷案件,对过往5年的涉农土地纠纷进行深入调研,护航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全力打造“涉农土地纠纷化解”司法品牌,成效显著。 某村村民李某与张某两家因相邻土地耕种界线不明而长期存在争执。 公主屯人民法庭启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属地政府信访部门、司法所、派出所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配合,共同调解。最终,相邻土地耕种界线测量清晰了,李某让出一部分土地给张某,多年积怨得以化解。 工作中,新民市法院推行土地纠纷“调裁审”一体化解模式,广泛联络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等职能部门,畅通涉农土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渠道。 同时,新民市法院与辖区乡镇、行政村建立土地纠纷联调联动工作机制,设立法律工作站,构建“村治保主任+驻站法官”+“村委会+法庭”+“人民调解员+速裁法官”的三维立体解纷网络,大力推行上门调解,走到群众身边“望闻问切”。 新民市法院通过对过往5年1870件涉农土地纠纷案件进行全面统计分析,集合全院力量几经修改,出台了《新民市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旨在正确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结合新民涉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实际情况,妥善解决审理该类案件过程中涉及的问题,内容涵盖了从受理范围到具体案件处理的各个方面。 在源头预防涉农土地纠纷中,新民市法院充分利用驻村法律工作站和巡回审判的作用,组织召开乡村公共空间治理联席会议,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及土地承包超期合同处理等方面提供法律释明和指导;法官定期前往驻村法律工作站,与村居干部、司法调解员对接,摸排矛盾线索,现场调解纠纷。 2024年,新民市法院共有900余件土地纠纷未进入诉讼即化解,收回违规占用土地1350余亩,帮助清收土地专项整治钱款78.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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