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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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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森柴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杨玉洁、张静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甘肃华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玉贤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欠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邓春林:本院受理的(2024)川0623民初4178号喻华英与邓春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邓春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喻华英支付400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4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2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4年6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该款返还完毕之日止)。二、被告邓春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喻华英支付律师费6000元。三、驳回原告喻华英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50元、公告费340元,合计1290元,由被告邓春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2775号 四川英能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浙江森航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英能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3月3日09:00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3007号 福建吉事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誉能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吉事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3月3日10:00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3171号 山东鲁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铭祺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鲁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3月3日15:30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3645号 刘开龙:本院受理谭顺刚与被告刘开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3月4日9:00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3014号 林福满:本院受理黄云云与被告林福满、温州金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3月3日14:30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3856号 林兴印:本院受理浙江宝高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兴印、湖南昌达输变电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3月4日14:30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15745号 张贤海、乐清市翁垟鑫隆石材厂:本院受理胡里妥与被告张贤海、乐清市翁垟鑫隆石材厂、第三人叶胜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3月5日9:00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破100号之一 本院于2024年12月26日裁定受理乐清市中元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指定浙江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该案的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应于2025年2月28日前向管理人浙江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书面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开源社区市府路567号保利天际云帆商务中心A幢1801室;联系人:戴迎春、张青出;联系电话:15355871961、13325989157)。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依法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3月5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召开。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陶士英: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玲诉被告陶士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182?民初43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汤根祥、郭君:本院受理原告蔡广勤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24)苏0925民初723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2月18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王明玺:原告建湖县禾陈酒业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57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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