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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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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晓斌:本院受理胡定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三个规定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胡定安诉请: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600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固东法庭公开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邓志光:本院受理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1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黄波、丘金花:本院受理张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11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肖尚荣:本院受理浙江汇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11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陈小东:本院受理原告刘中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送达(2024)皖1723民初224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蚌埠市中宝运输有限公司、鼎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与陆永春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宣城市凯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昆山市凯越模具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蒋为国、吕春峰、佘斌、彭中元、涂文玉、李刚、王如诉你司关于工资等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皖宣劳人仲案〔2024〕617-619号、皖宣劳人仲案〔2024〕632-635号应诉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定于2025年1月23日9时在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裙楼三楼;联系电话:0563-3021913)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解庆师、冯露露: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烟台桃源家居超市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2023)烟仲字第55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仲裁委员会
郭静丽:本会受理(2024)并仲裁字第0400号,申请人山西盛饰诚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郭静丽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并仲裁字第0400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梁钧:本会受理(2024)并仲裁字第1016号,申请人山西威权律师事务所与被申请人梁钧的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并仲裁字第1016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刘强:本会受理(2024)并仲裁字第1214号,申请人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刘强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并仲裁字第1214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海南省三亚市博韵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符之才、叶贵虹、徐继谱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3月3日9:00在第四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域琛清洁环保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董秀英等15人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2月8日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六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廊坊市轩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徐祖财诉海南轩宇盛通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三亚分公司及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2月14日9:00在第一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4〕01198号
被鉴定人:买文静,身份证号:42060219910407****
用人单位:湖北斯译电梯有限公司,工伤部位:下肢、脚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10.2.12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82.6条款的规定,确认为5个月,自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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