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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县探索建立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已建议废止乡镇规范性文件1件修订3件

( 2024-12-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本报记者  杨傲多

  “通过!”2024年10月31日,《嘉乐镇人民代表大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经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嘉乐镇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近年来,高县“先行先试”,探索乡镇由人民代表大会授权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向乡镇延伸。
  高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基层联系点,积极探索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有效发挥“直通车”“排头兵”作用,走出一条人大授权、工作规范、提能赋能、为民靠民的新路子,切实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
人大授权彰显“合法性”
  2022年7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将高县等5个区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备案审查工作基层联系点,同基层立法联系点统一管理、分别授牌、专门赋责,进一步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和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和内涵。
  高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确定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授权乡镇人大主席团行使备案审查日常事务,具体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审查意见的沟通等工作,若涉及使用撤销权则依法由乡镇人大主席团提请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直接关系基层公共利益、群众切身权益,我们采取人大会议表决授权方式,就是为了让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工作有依据、有权威、有底气。”高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海军介绍,目前,高县全部乡镇均通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的方式,表决通过制度规定,全面启动备案审查工作。
工作规范落实“操作性”
  2024年8月,高县人大常委会制发《关于推进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统筹指导全县乡镇人大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同步制发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模板,对工作流程、审查标准、审查形式、纠错方式等进行统一规范示范,让乡镇有章可循。
  高县在探索中既重县级设计的系统性整体性,又有基层实践的可操作接地气,探索出“四个一”乡镇备案审查工作模式,即“一个班子主抓”:乡镇人大主席负责、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参与、专人落实的备案审查工作班子,统筹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一套制度联动”:制定并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代表家站室三级联议工作办法》等制度,明确备案审查范围、形式、内容等,整体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一张流程图规范”:建立健全“登记编号—初审分类—专业审查—意见反馈—文件归档”工作流程图,规范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一个专家库聚力”:整合领导干部、专业人才等人才资源,吸纳司法、财税、环保、农业、教科、文卫等各领域人才34名,组建完成县镇共享的备案审查专家库和专业人才库,聚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自全面启动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以来,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共备案规范性文件7件,审查文件7件,清理出存在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4件,建议废止1件、修订文件3件,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川省人大专题调研组指出,高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基层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向乡镇有效延伸,实践成效值得充分肯定。
提能赋能破解“不会干”
  “在前期调研中,我们发现个别乡镇存在超越职权制定出台征地补偿标准规范性文件的问题;个别乡镇制定集体土地宅基地管理办法时,违规将国有土地纳入管理范围,违规制定停水、停电、停气等处罚措施;乡镇干部普遍对于规范性文件认识模糊,不知道如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黄海军深有感触地说。
  面对基层认识不够、能力不足等问题,高县通过学习、交流、培训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推动备案审查工作。
  专题学习让“思想破冰”,邀请省市备案审查专家开展专题讲座,采取互动的方式让乡镇干部面对面同省市专家交流,精准把握法律规定、政策要求,从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政治高度加深了对备案审查工作认识。
  实训操练使“方向更准”,借四川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文件清理上传工作契机,通过专家讲授、现场实战操练的方式,全覆盖指导乡镇开展两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让乡镇干部全流程掌握工作规范,找准工作的方法和路径。
  交流互鉴促“能力提升”,坚持“立足需求选点位、以学促干提能力、因镇制宜抓落实”的工作导向,组织县镇人大干部带着“问题”参加深圳、重庆等先进地区交流学习、专题培训185人(次),取得“真经”提升业务能力、融入工作实践,全面提升乡镇人大干部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动手能力、组织能力。
为民靠民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政府采纳了群众对封路时间调整的建议,公告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程序规范。”“通知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程序规范,没有了限制或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条款。”近期高县两个乡镇分别举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审查了《月江镇资源循环基地主干道建设封路公告》《嘉乐镇关于加强电动三轮车管理的通知》。
  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备案审查中充分吸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和意愿,拓展民主渠道,更贴近群众生活,让冷冰冰的文件变得可感可及、更有温度。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权利权益,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和质量,是高县人大常委会一直都在思考和谋划的主要问题。
  高县充分发挥省级备案审查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把全县61个代表家站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备案审查征询人大代表和公众意见的基层阵地,紧密联系代表、群众,让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植于基层,汇聚代表和群众智慧。
  高县各乡镇开展备案审查运用代表家站已累计收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建议76条,吸纳合理化建议17条。目前,高县正探索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同数字人大相融合,完善代表在线提出审查建议、电子备案、在线审查等功能,让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参与备案审查工作。
  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志刚介绍:“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完善制度机制、提升能力素质、确保工作实效,切实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在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更好发挥备案审查制度功效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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