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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引导狩猎者变保护者
重庆大足检察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2024-11-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近年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聚力画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同心圆”,共同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在当地徐徐展开。
筑牢防线
  群众身边的“小”案子,如何发挥生态保护“大”效应?
  2023年6月,大足区中敖镇白石村村民郭某为泡药酒治疗风湿和关节炎,邀约邻居贺某通过灯光照射、徒手抓取等方式,捕捉到当地俗称的“癞疙宝”68只,被巡逻的民警当场抓获。今年2月,郭某、贺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移送至大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癞疙宝’,样子看着有点‘丑’,但却有另一个名字——‘中华蟾蜍’。”承办检察官介绍说,野生中华蟾蜍以蜗牛、蛞蝓、蚂蚁、蚊子和其他小动物为食,是多种害虫的天敌,也是保护农作物的卫士,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四川楠山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显示,涉案动物为野生中华蟾蜍。
  “按照法律规定,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承办检察官向两名犯罪嫌疑人讲述相关刑事责任。两人懊悔不已,表示认罪认罚,缴纳了生态修复补偿金。2024年5月,经大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两人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
  尽管涉案“癞疙宝”已被放生,但如何让更多群众知晓并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实现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在检察官引导下,郭贺二人成为普法志愿者。他们将相关法律知识链接转到亲友群及村社群,定期参加法治宣传活动。
  在鼓励引导“狩猎者”转变为“保护者”的同时,大足区检察院探索通过公开听证、以案释法、劳务代偿、志愿服务等,推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新风尚。2022年以来,该院组织开展守护生态环境普法活动200余次,将法治理念、生态理念根植群众心中。
凝聚合力
  “棠香人家”景区是4A级景区。放眼望去,景区干净整洁,湖面水波荡漾,游客们悠闲地漫步。而几个月前,这里却存在着“可怕”的外来入侵物种。
  2024年4月,大足区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发来的线索,该景区人行道边和岸边疑似生长着一大片空心莲子草。空心莲子草,又名“水花生”,被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其适应性强,严重妨碍并排挤其他植物生存,对生态造成极大破坏,因此也被称作“生态杀手”。
  “夏季,空心莲子草会进入野蛮生长期,如果没有及时治理,将进一步扩散,对景区内生态环境造成更大隐患。”接到线索后,承办检察官邀请生态专业人员一起走访调查,确认所举报植物为空心莲子草。
  除此处外,其他地方是否有类似的情况?承办检察官步履不停,继续到辖区其他公园开展调查摸排,发现多处存在空心莲子草、马缨丹等外来入侵物种,对当地生态环境和居民休闲环境可能造成极大影响。
  攥指成拳,合力致远。在立案调查的基础上,大足区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磋商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属地政府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就外来入侵物种整治的重点、难点和对策等达成治理共识。
  随后,相关行政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11个公园开展拉网式排查,委托专业公司采用人工拔除、割除、喷洒化学药剂等清除空心莲子草约7吨,1600余株马缨丹也被拔除干净。
  从“到处都是”到“清理完毕”,是大足区检察院推进“个案发现—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办案模式的缩影。该院持续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保护饮用水水源地3470亩,助力河流治理50余公里,恢复被侵占耕地面积492.86亩,治理被损毁林地150.83亩。
加强协作
  近年来,大足区检察院办理过多起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2016年11月,刘某弟收购、采伐9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润楠;2020年8月,陈某其雇佣他人非法采伐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桢楠2株……
  他们破坏森林资源,被判了刑、罚了款,案件也被宣传过,是不是可以到此为止?
  对此,大足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了一个既能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有实际环境保护效果的法治基地。2023年12月,该院联合大足区林业局、高坪镇政府,安岳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两板桥镇政府、双龙街乡政府(以下简称川渝七部门),建成大足安岳野生楠木生态保护基地。
  据介绍,该保护基地包含野生楠木保护区、森林生态修复区、法治宣传教育区等三个功能区,和一个派驻场所即“大足区检察院、安岳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官联络室”。
  值得一提的是,川渝七部门建立了信息通报和线索移送、联合巡查和办案协作、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法治宣传等机制。积极引入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生态损害赔偿金、行政罚没金等用于保护基地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专款专用目的。
  大足安岳野生楠木生态保护基地建成以来,两地检察机关已经组织巡山巡林20余次,办理森林资源保护刑事案件5件、公益诉讼案件4件,修复受损林地2.4亩,开展法治宣讲活动3次、受众500余人,接待青少年学生户外研学100余人次,发放宣传物料700余份,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守护珍贵自然资源。
  “川渝检政协作,以理念创新提升治理实效,着力打通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打造生态修复的‘检察样本’,更有助于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措施落到实处。”重庆市人大代表、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龙岗村党总支书记李文菊对此表示肯定。
  大足区检察院始终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四大检察”一体化履职,精准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协同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充分运用法治力量让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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