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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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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董凡超 “‘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把检察实务知识‘富矿’带进高校课堂,有助于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相互融合,培育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未来,我们将落实好相关改革部署,加强法学学科建设、学术研究与教学培养,持续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在收获的季节里,在莘莘学子的翘首以待中,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走进清华大学活动系列讲座开讲。活动中,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如是说。 此次活动安排了15名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和较深厚理论功底的检察实务专家,围绕检察履职和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学生授课。清华大学法学院将此课程纳入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实行学分制管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法治工作部门要加大对法学院校支持力度,积极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 推进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高校是第一阵地,检察机关是重要实践基地。在最高检统一部署下,各地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拓宽与高校合作领域,建立特色专业领域的结对机制,在智库建设、教育培训、数字平台建设等方面不断强化协同创新,推动理论研究和检察实务共融共促。 打造理论与实践深度衔接平台 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摇篮”,是建设法治工作队伍的“源头活水”。 《意见》提出,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等有关政策规定基础上,探索建立法治工作部门优秀实务专家到高等学校任教以及到智库开展研究制度,实施人员互聘计划。 为落实新时代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化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自2023年以来,最高检联合中国人民大学等21所高校,创新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努力打造推动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深度衔接的重要平台。 ——高位推动层层推进,最高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启动仪式,多位院领导和副部级检委会专职委员实地调研检校合作情况,讲授系列讲座“第一课”。 ——坚持以需求侧牵引供给侧,实行“菜单式”选学,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和高校法学教学需求,先后两次从最高检业务部门厅级领导干部、资深检察官以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讲师主讲的课程中精挑细选371门实务课程,课程涵盖“四大检察”和检察理论研究最新实践成果,供法学院校选学。 ——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对入选的课程进行政治业务双重审核,确保将检察实践中的案例、制度创新等带到法学课堂,助力高校师生用好用活检察履职办案积累的司法实践“富矿”。 ——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注重采用案例教学和互动教学方式,突出实践教学特点,课中安排学生互动,课后增加教师与谈,增强教学效果。特别是授课内容融入大量鲜活的司法检察案例,通过深入分析司法办案的热点、法律适用的焦点以及庭审辩论的争点等,强化学生法律职业思维培养和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 去年以来,最高检着眼于助力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联合部分高校共同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截至目前,已完成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授课144次,听课师生16000余人次。 丰富和创新人才培养合作机制 10月29日下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在黑龙江大学法学实训基地举行了一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案的检察听证会。 “本次检察听证进校园活动是黑龙江省高校深化检校合作的首次尝试。通过‘零距离’的检察听证,学生们不仅获得了‘沉浸式’的学习体验,更能深刻体会到程序正义和法律权威的不可动摇性。”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哈书菊表示。 据悉,黑龙江大学与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同建设了多个检校合作基地,检察官前往学校召开讲座、参与研讨;高校教师前往检察机关授课教学、挂职锻炼,学生前往检察院实习、工作。 近年来,这样深层次、立体化的合作图景在全国各地不断上演。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国内多所知名法学院校签约合作,打造互聘互派、理论研究、教育培训、实务合作“四大平台”,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深度融合、共育高层次法治人才。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与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等13所高校签署检校合作协议,共同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合作举办高层次学术会议,搭建多元化教育培训平台,共建检察理论研究基地,与高校共同在重点领域加强检察理论研究。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与天津市教委,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7所高校法学院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一方面将高校学术研讨活动计划通报业务部门,鼓励检察人员根据办案实践需要和理论研究需求自主选择参加高校学术研究活动;另一方面主动将检察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的典型案例、最新成果通报高校法学院,强化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的结合。 促进实践与理论研究互动升级 《意见》明确要求,法治工作部门要加大对法学院校支持力度,积极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 检察机关在日常履职中积累了大量鲜活案例、事例,其中蕴含着丰富的法律适用规则、证据审查要领、司法价值判断,是开展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资源。 各地检察机关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进一步推动实践与理论研究的互动升级,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课程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 近年来,河北医科大学的法医专业团队多次协助检察机关技术办案,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 7月31日,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与河北医科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最高检举行。 “法医学科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司法实务部门对法医实践的检验与总结升华。”河北医科大学负责人表示,双方在科研、办案等方面的合作,必将助推法医专业技术发展,让司法鉴定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提升司法鉴定的质量和公信力。 5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与内蒙古科技大学举行《检校合作共建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并为“教学实践研究基地”揭牌。 包头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雁说,根据双方达成的框架协议,检察机关将借力内蒙古科技大学的人才和智力资源优势,在案件办理、理论研究、典型案例培育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升层次、提高水平,形成更多有特色亮点的合作成果。 “下一步,最高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立足本地高校资源,全面加强检校合作,健全检察实务专家到高校授课机制,推动检察机关与高校间法学理论和实务交流,传播新时代检察理念、推广检察实务、展现检察专业水平、突出检察文化特色,持续增强高校专家学者、学生对检察工作的认知、认同,为培育检察人才、强化检察队伍建设蓄足‘源头活水’。”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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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校共建”带来哪些新气象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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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协同育人蓄足“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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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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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董凡超 “‘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把检察实务知识‘富矿’带进高校课堂,有助于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相互融合,培育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未来,我们将落实好相关改革部署,加强法学学科建设、学术研究与教学培养,持续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在收获的季节里,在莘莘学子的翘首以待中,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走进清华大学活动系列讲座开讲。活动中,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如是说。 此次活动安排了15名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和较深厚理论功底的检察实务专家,围绕检察履职和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学生授课。清华大学法学院将此课程纳入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实行学分制管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法治工作部门要加大对法学院校支持力度,积极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 推进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高校是第一阵地,检察机关是重要实践基地。在最高检统一部署下,各地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拓宽与高校合作领域,建立特色专业领域的结对机制,在智库建设、教育培训、数字平台建设等方面不断强化协同创新,推动理论研究和检察实务共融共促。 打造理论与实践深度衔接平台 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摇篮”,是建设法治工作队伍的“源头活水”。 《意见》提出,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等有关政策规定基础上,探索建立法治工作部门优秀实务专家到高等学校任教以及到智库开展研究制度,实施人员互聘计划。 为落实新时代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化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自2023年以来,最高检联合中国人民大学等21所高校,创新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努力打造推动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深度衔接的重要平台。 ——高位推动层层推进,最高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启动仪式,多位院领导和副部级检委会专职委员实地调研检校合作情况,讲授系列讲座“第一课”。 ——坚持以需求侧牵引供给侧,实行“菜单式”选学,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和高校法学教学需求,先后两次从最高检业务部门厅级领导干部、资深检察官以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讲师主讲的课程中精挑细选371门实务课程,课程涵盖“四大检察”和检察理论研究最新实践成果,供法学院校选学。 ——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对入选的课程进行政治业务双重审核,确保将检察实践中的案例、制度创新等带到法学课堂,助力高校师生用好用活检察履职办案积累的司法实践“富矿”。 ——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注重采用案例教学和互动教学方式,突出实践教学特点,课中安排学生互动,课后增加教师与谈,增强教学效果。特别是授课内容融入大量鲜活的司法检察案例,通过深入分析司法办案的热点、法律适用的焦点以及庭审辩论的争点等,强化学生法律职业思维培养和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 去年以来,最高检着眼于助力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联合部分高校共同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截至目前,已完成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授课144次,听课师生16000余人次。 丰富和创新人才培养合作机制 10月29日下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在黑龙江大学法学实训基地举行了一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案的检察听证会。 “本次检察听证进校园活动是黑龙江省高校深化检校合作的首次尝试。通过‘零距离’的检察听证,学生们不仅获得了‘沉浸式’的学习体验,更能深刻体会到程序正义和法律权威的不可动摇性。”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哈书菊表示。 据悉,黑龙江大学与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同建设了多个检校合作基地,检察官前往学校召开讲座、参与研讨;高校教师前往检察机关授课教学、挂职锻炼,学生前往检察院实习、工作。 近年来,这样深层次、立体化的合作图景在全国各地不断上演。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国内多所知名法学院校签约合作,打造互聘互派、理论研究、教育培训、实务合作“四大平台”,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深度融合、共育高层次法治人才。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与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等13所高校签署检校合作协议,共同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合作举办高层次学术会议,搭建多元化教育培训平台,共建检察理论研究基地,与高校共同在重点领域加强检察理论研究。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与天津市教委,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7所高校法学院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一方面将高校学术研讨活动计划通报业务部门,鼓励检察人员根据办案实践需要和理论研究需求自主选择参加高校学术研究活动;另一方面主动将检察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的典型案例、最新成果通报高校法学院,强化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的结合。 促进实践与理论研究互动升级 《意见》明确要求,法治工作部门要加大对法学院校支持力度,积极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 检察机关在日常履职中积累了大量鲜活案例、事例,其中蕴含着丰富的法律适用规则、证据审查要领、司法价值判断,是开展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资源。 各地检察机关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进一步推动实践与理论研究的互动升级,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课程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 近年来,河北医科大学的法医专业团队多次协助检察机关技术办案,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 7月31日,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与河北医科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最高检举行。 “法医学科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司法实务部门对法医实践的检验与总结升华。”河北医科大学负责人表示,双方在科研、办案等方面的合作,必将助推法医专业技术发展,让司法鉴定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提升司法鉴定的质量和公信力。 5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与内蒙古科技大学举行《检校合作共建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并为“教学实践研究基地”揭牌。 包头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雁说,根据双方达成的框架协议,检察机关将借力内蒙古科技大学的人才和智力资源优势,在案件办理、理论研究、典型案例培育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升层次、提高水平,形成更多有特色亮点的合作成果。 “下一步,最高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立足本地高校资源,全面加强检校合作,健全检察实务专家到高校授课机制,推动检察机关与高校间法学理论和实务交流,传播新时代检察理念、推广检察实务、展现检察专业水平、突出检察文化特色,持续增强高校专家学者、学生对检察工作的认知、认同,为培育检察人才、强化检察队伍建设蓄足‘源头活水’。”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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