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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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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苏1323民初7636号 刘三宝:本院受理原告泗阳县众兴镇宸桐源酒类经营部与被告刘三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6348号 胡小丽:本院受理原告李业成与你租赁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63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3997号 吴国麟:原告泗阳金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捷公司)与被告吴国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399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张飞:本院受理原告曹成与被告张飞劳务合同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3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5709号 泗阳县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德照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万家友与被告泗阳县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德照实业有限公司、张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57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唐翠芳:本院受理邵珠强与唐翠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49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5247号 顾杨:本院受理原告宿迁市宿豫区国际机遇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顾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5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6085号 毕西兰:本院受理原告秦家保与被告毕西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60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5712号 江苏顶琼劳务有限公司、江苏德照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立飞与被告江苏顶琼劳务有限公司、江苏德照实业有限公司、张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57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6061号 曹建云、庄顶:本院受理原告樊永章与被告曹建云、庄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60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5818号 王维寿:本院受理原告沈习甫与被告王维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5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6582号 魏红艳:本院受理原告沈皓宇与被告魏红艳抚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6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张飞:本院受理原告薛家兵与被告张飞劳务合同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3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6304号 谷文生:本院受理原告程红梅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63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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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18日裁定受理绍兴市溢满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满装饰”)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因溢满装饰下落不明,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印章及财务凭证、账册、合同等清算资料,特公告要求溢满装饰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责任人员在2024年11月26日前来管理人处依法说明情况,提交自己掌握的印章及财务、合同、项目材料等相关资料。管理人联系方式: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506室,谢佳佳,15257374824。
绍兴市溢满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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