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调研
|
|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并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近年来,辽宁省朝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依法治市融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力推动法治朝阳、平安朝阳建设,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朝阳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法治建设责任 法治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任务。朝阳市委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理解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推动法治朝阳建设纵深发展。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研讨班、报告会、大讲堂等特色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二是狠抓法治宣传教育。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各级政法机关和基层一线进行调研,召开法治建设大会,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组织干部轮训培训,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三是从严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联络沟通、考核反馈、工作通报等制度,组织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指导督促推动法治任务和责任落实。 二、聚焦中心任务,全力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坚持把优化法治环境作为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基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一是聚焦重点改革任务,确保依法依规高效推进。围绕国资国企、综合执法、开发区建设等重点改革任务,深入研究涉法问题,推动各项改革依法依规、稳妥实施。二是优化法治信用环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印发《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制定全市统一的“一基准四清单”(行政裁量权基准及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制度汇编,出台支持企业家若干措施和交往清单,优化经济仲裁服务,努力营造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以执法人员“大比武”锤炼队伍执法能力。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履行依法决策程序,制定《朝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发布朝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修订《朝阳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支撑。强化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48个任务落实落地,实现42个已上线“一件事”任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增便利、增服务、增效能,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四是立足振兴发展所需,强化法治服务供给。围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供热供水、乡村清洁等开展立法工作,推动实现良法善治。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律师与村(居)委会有效对接。持续推进公证减证降费便民,扩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位,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便捷可及的法律服务。 三、强化基层治理,全面提升法治建设能力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我们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有力推动法治建设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聘任村级专职警务助理1378名,实现1343个行政村“一村一警务助理”全覆盖;设立“评理说事点”1590个,配备调解员1595名,实现“一村(居)一说事点”全覆盖。二是落实法治项目。先后制定朝阳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项任务和朝阳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落实。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有力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愁难盼的问题。三是加强部门协同。持续推进“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在优化完善诉调、警调、律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探索访调、检调、监调对接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发挥行业专业优势,形成调解合力。四是强化源头预防。常态化开展“访民情、解民忧”专项行动,组织党员干部走进千家万户,访察民意诉求,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问题清单”变成“幸福账单”。五是维护合法权益。出台朝阳公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攻坚年”护航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推出亲清警企会客厅,现场解决答复企业诉求。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犯罪及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外部因素损害企业利益犯罪,依法监督涉企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护好一企、惠及一方”的社会效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全面依法治市能不能办好,关键在党。我们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朝阳建设各领域全过程,有力提升了各项工作法治保障水平。一是抓实法治责任。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内容,严格落实党委政府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人大、政协以及媒体等监督,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营造浓厚氛围。研究制发《关于落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开设《三燕普法》栏目,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建“法治文化轻骑兵”普法队伍,全力打造朝阳特色法治文化。持续净化网络环境,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网站账号。三是加大保障力度。持续提升法治建设软硬件水平,投入3.81亿元建设智能防控体系和警察训练基地等项目,投入434万元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四是建强干部队伍。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向基层放权赋能,全面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 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持续优化法治环境,以高水平法治更好保障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朝阳篇章。
|
|
用法治护航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
|
|
|
( 2024-11-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
|
单义
辽宁省朝阳市委书记
|
|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并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近年来,辽宁省朝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依法治市融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力推动法治朝阳、平安朝阳建设,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朝阳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法治建设责任 法治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任务。朝阳市委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理解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推动法治朝阳建设纵深发展。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研讨班、报告会、大讲堂等特色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二是狠抓法治宣传教育。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各级政法机关和基层一线进行调研,召开法治建设大会,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组织干部轮训培训,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三是从严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联络沟通、考核反馈、工作通报等制度,组织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指导督促推动法治任务和责任落实。 二、聚焦中心任务,全力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坚持把优化法治环境作为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基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一是聚焦重点改革任务,确保依法依规高效推进。围绕国资国企、综合执法、开发区建设等重点改革任务,深入研究涉法问题,推动各项改革依法依规、稳妥实施。二是优化法治信用环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印发《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制定全市统一的“一基准四清单”(行政裁量权基准及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制度汇编,出台支持企业家若干措施和交往清单,优化经济仲裁服务,努力营造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以执法人员“大比武”锤炼队伍执法能力。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履行依法决策程序,制定《朝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发布朝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修订《朝阳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支撑。强化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48个任务落实落地,实现42个已上线“一件事”任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增便利、增服务、增效能,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四是立足振兴发展所需,强化法治服务供给。围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供热供水、乡村清洁等开展立法工作,推动实现良法善治。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律师与村(居)委会有效对接。持续推进公证减证降费便民,扩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位,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便捷可及的法律服务。 三、强化基层治理,全面提升法治建设能力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我们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有力推动法治建设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聘任村级专职警务助理1378名,实现1343个行政村“一村一警务助理”全覆盖;设立“评理说事点”1590个,配备调解员1595名,实现“一村(居)一说事点”全覆盖。二是落实法治项目。先后制定朝阳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项任务和朝阳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落实。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有力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愁难盼的问题。三是加强部门协同。持续推进“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在优化完善诉调、警调、律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探索访调、检调、监调对接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发挥行业专业优势,形成调解合力。四是强化源头预防。常态化开展“访民情、解民忧”专项行动,组织党员干部走进千家万户,访察民意诉求,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问题清单”变成“幸福账单”。五是维护合法权益。出台朝阳公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攻坚年”护航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推出亲清警企会客厅,现场解决答复企业诉求。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犯罪及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外部因素损害企业利益犯罪,依法监督涉企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护好一企、惠及一方”的社会效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全面依法治市能不能办好,关键在党。我们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朝阳建设各领域全过程,有力提升了各项工作法治保障水平。一是抓实法治责任。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内容,严格落实党委政府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人大、政协以及媒体等监督,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营造浓厚氛围。研究制发《关于落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开设《三燕普法》栏目,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建“法治文化轻骑兵”普法队伍,全力打造朝阳特色法治文化。持续净化网络环境,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网站账号。三是加大保障力度。持续提升法治建设软硬件水平,投入3.81亿元建设智能防控体系和警察训练基地等项目,投入434万元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四是建强干部队伍。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向基层放权赋能,全面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 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持续优化法治环境,以高水平法治更好保障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朝阳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