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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书写司法为民“大文章”
湖南法院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 2024-11-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  标
□ 本报通讯员 李  果
  
  近年来,湖南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稳步提升,通过“小法庭”发挥大作用,书写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大文章”。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康王法庭的“群英断是非”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评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并授牌。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莲花法庭的“三个双联”工作法、观沙岭法庭的“面线点三位一体”工作法,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临口法庭的“法庭+”工作法、宁乡市人民法院花明楼法庭的“三问”诉前调解机制、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德山法庭的“三网融合”机制、浏阳市人民法院大瑶法庭的家事审判闭环工作模式,被评为全国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发文推荐。全省有60多家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市级“枫桥式人民法庭”。
党建引领
  “要坚持实事求是,把从人民群众身边发现的问题解决好。”“我觉得土地征拆的事,还是要争取党委支持,同时,咱们法庭也积极作为,多给拆迁群众讲讲法律规定,分析分析利弊。”
  3月1日,来自宁乡市法院5个人民法庭的10名党员召开人民法庭联合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们踊跃分享自己的学习体会。
  成立人民法庭联合党支部,定期召开法庭联合党支部大会,是宁乡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的有力举措。思想上的坚定,带动行动上的自觉,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思想的火花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党员先锋岗”在人民法庭里是一面鲜艳的旗帜,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人民法庭始终将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为民司法的各项工作中。
  党的绝对领导是做好人民法庭工作的根本保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争取支持,湖南省委政法委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八大重点工程之一。
  湖南法院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在全省中院院长会上部署人民法庭工作,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创建活动推进工作片会,实地调研人民法庭工作。
  目前,全省人民法庭共有党员干警911人,建立了党支部167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省人民法庭纷纷开展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提升工程,推出“一个党支部一面旗帜一个品牌,一名党员一个榜样”活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
源头预防
  “我校现已初步拟定校园安全保障实施规程,明确负责校园安全保障领导责任的同时,强化对门岗人员、教职员工安全保障分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出现……”这是宜章某中学发给宜章县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回复函,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宜章县法院白石渡法庭在审理该中学与该校一学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时,发现该校存在学生缺乏有效安全知识教育,教职员工风险认知意识不够,缺乏高效稳定的风险防控管理运行机制等问题。对此,法院向学校发出司法建议,提出针对性措施并得到学校积极响应。
  近年来,随着司法理念的改变,全省人民法庭的工作理念从过去单纯的“坐堂办案”逐渐向“司法办案与参与治理”并重转变。越来越多的人民法庭主动分析总结辖区案件纠纷审理情况,通过风险提示函、分析报告和司法建议等形式,为社会治理难题开具“法治良方”,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共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与法治化水平。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省人民法庭已经就农村土地流转、违法用地、外嫁女和留守儿童权益维护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或行业协会发出风险预警报告、纠纷分析报告、司法建议200余份,90%以上得到反馈和采纳,有效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的规范化。
多元解纷
  “周师傅,您是家里的老大,为父母养老送终出力最多,有委屈我们能理解。老人若还在世,最不希望看到你们四兄妹发生争执,影响感情。”“老四,你就当念及父母之情,让一步吧……”
  在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淦田人民法庭,全国调解模范肖新军正在调处一起继承权纠纷。肖新军从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入手,纠正矛盾双方对遗产继承的错误认识,既讲清法理,也讲透情理,成功调解了该起纠纷。
  近年来,全省法院大力推进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推动矛盾纠纷的前端防范化解,全省法院着力打造以人民法庭为支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为触角的立体解纷服务网络,与1072个矛调中心、综治中心,以及1674个基层调解组织建立衔接协同机制,诉前调解分流率达45.83%。近3年来,全省法院共委托调解纠纷181991件,委派调解纠纷44518件,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1489件。
  人民法庭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湖南各地人民法庭结合当地特色优势,创新开展多元解纷工作,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德山法庭成立了全省首家“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聘请工会成员担任特邀调解员,依托工会贴近基层劳动者、擅长群众工作的“娘家人”优势,结合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专业性、权威性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劳动争议高效化解。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丹口人民法庭创新“苗王调解”方式,根据少数民族地区风俗,邀请“苗王”、寨老等担任法庭特邀调解员,借乡土文化、用乡土语言、靠乡土办法、融乡土情感,推动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关口前移……
  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坚表示:“湖南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妥善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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