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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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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春梅: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决你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止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5075.19元、生活垃圾处置费346.66元及违约金3590.33元,共计人民币9012.18元;2.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费用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598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李国平: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决你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止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6950.93元、生活垃圾处置费346.66元及违约金4923.08元,共计人民币12220.67元;2.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费用由你方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597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梅兰: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依法判决你向原告支付自2013年9月18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止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10078.54元、生活垃圾处置费502.66元及违约金8554.00元,共计人民币19135.20元;2.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费用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601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李梅: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决你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止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6593.43元、生活垃圾处置费502.66元及违约金5018.71元,共计人民币12114.80元;2.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费用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598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龚有珍:本院受理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决你向原告支付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止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8099.16元、生活垃圾处置费502.66元及违约金6625.73元,共计人民币15227.55元;2.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费用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597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何慧娟、伍兴伦:本院受理米君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决你们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2000元;2.判令你们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13694元(以32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1日起按LPR暂计算至起诉之日);3.本案诉讼费用由你们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770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刘子杨:本院受理王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决你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万元;2.判令你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以40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至款清之日止);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955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王金:本院受理李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5民初116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江阴市弘恒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远东宏信普惠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与你公司、韩伟、顾维维、第三人刘乐、刘动员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809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陈贤胜:本院受理徐珍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9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李建春:我院受理方如福与你、赵建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19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李建春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20000元;赵建玲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方如福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1元,由方如福负担21元,李建春、赵建玲负担16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黄吉权、黄吉成、刘俊英:我院受理相志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35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刘俊英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相志支付劳务费32500元,黄吉权、黄吉成在各自财产继承范围内向相志支付劳务费。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6元,由刘俊英负担,黄吉权、黄吉成在各自继承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梅州市梅江区名居房产装饰部、钟锦州:本院受理梅州鑫德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大楼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梁福标、刘鸿雁、梁萍芬、梁润芬、庞永康、谭慧俞: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袁凯与你方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案号为(2024)佛仲字第2177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其证据材料、仲裁规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5年2月11日9时30分在本会第六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5年5月7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开庭以及签收上述材料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十六层】。
佛山仲裁委员会
石姣姣、安徽蕴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红军诉你们、中铁二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皖1723民初2628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18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吴传贵:本院受理原告池州市财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马鞍山国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传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皖1723民初2967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2月25日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王福华、张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鲍成刚:本院受理张闻杰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760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周长军:本院受理查小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3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忠宝:本院受理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杨定文、王桂香、杨定旺、刘萍、袁纪茂、顾德飞:本院受理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徐勇:本院受理裴绪进与江阴中恒佳建材有限公司、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995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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