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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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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王 飞 赵奔宇
近年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特点,探索出“简案快办、小案精办、轻罪共治”的办案思路。 “从陕州区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来看,犯罪结构已发生深刻变化,严重暴力犯罪占比大幅下降,轻罪案件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陕州区检察院对轻罪检察案件数据进行归集和分析,系统总结本地轻微刑事犯罪发案态势和特征,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近日,陕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海勇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我们积极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主动与侦查机关加强会商,做好受理前合理分类,对案情简单、证据充分的简易案件速裁速办,提升办案质效。”陕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高丽说,刑事检察部门成立两个简案办理团队,专门负责办理轻罪案件,轻罪案件集中受理、集中起诉、集中宣判。 同时,陕州区检察院与侦查机关构建检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类案协商、同堂培训、工作通报,促进互学互鉴、统一司法理念,并依托值班律师办公室、速裁法庭、多元调解室等办案场所,专门设置“一站式”办案中心,实现诉讼环节高效衔接。 截至目前,陕州区检察院简案受理占比72.1%,速裁程序适用率为44.4%,集中起诉占比50%,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缩短到17天。 “当时我只想着把银行卡借给别人能赚点钱,没想到会触犯法律,我会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身边人要守法。”近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人大学生刘某接到不起诉决定书时说。 “我们所说的‘小案’一般指发生在群众身边,由偶发矛盾、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问题引发,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社会关系修复可能性大的轻微刑事案件。但这些案件却关系到涉罪人及其家庭的当下和未来。”李海勇说。 在办理“小案”过程中,陕州区检察院全方位加强起诉必要性审查,制定实施推行侦检协作实质化、案件审查实质化、案件讨论实质化、案件评查实质化、团队运行实质化的“五个实质化”工作法,围绕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精准行使起诉裁量权。 近年来,陕州区检察院采取“类案分析+走访调查+数字赋能”模式,深挖案件共性问题,与区政府会签文件共同推动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健全完善信息共享、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形成治理合力。 对于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等困难当事人,陕州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及时告知并帮助被害方申请司法救助,做到“应救尽救”,有效弥补赔偿空白点。在区委政法委支持下,陕州区检察院切实发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作用,构建检察机关牵头、多元救助主体参与的“1+N”救助格局。 在融入“社会之治”过程中,陕州区检察院定期向党委、政府报送法律监督工作报告、专项报告,为党委、政府深化社会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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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陕州检察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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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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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王 飞 赵奔宇
近年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特点,探索出“简案快办、小案精办、轻罪共治”的办案思路。 “从陕州区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来看,犯罪结构已发生深刻变化,严重暴力犯罪占比大幅下降,轻罪案件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陕州区检察院对轻罪检察案件数据进行归集和分析,系统总结本地轻微刑事犯罪发案态势和特征,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近日,陕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海勇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我们积极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主动与侦查机关加强会商,做好受理前合理分类,对案情简单、证据充分的简易案件速裁速办,提升办案质效。”陕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高丽说,刑事检察部门成立两个简案办理团队,专门负责办理轻罪案件,轻罪案件集中受理、集中起诉、集中宣判。 同时,陕州区检察院与侦查机关构建检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类案协商、同堂培训、工作通报,促进互学互鉴、统一司法理念,并依托值班律师办公室、速裁法庭、多元调解室等办案场所,专门设置“一站式”办案中心,实现诉讼环节高效衔接。 截至目前,陕州区检察院简案受理占比72.1%,速裁程序适用率为44.4%,集中起诉占比50%,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缩短到17天。 “当时我只想着把银行卡借给别人能赚点钱,没想到会触犯法律,我会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身边人要守法。”近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人大学生刘某接到不起诉决定书时说。 “我们所说的‘小案’一般指发生在群众身边,由偶发矛盾、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问题引发,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社会关系修复可能性大的轻微刑事案件。但这些案件却关系到涉罪人及其家庭的当下和未来。”李海勇说。 在办理“小案”过程中,陕州区检察院全方位加强起诉必要性审查,制定实施推行侦检协作实质化、案件审查实质化、案件讨论实质化、案件评查实质化、团队运行实质化的“五个实质化”工作法,围绕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精准行使起诉裁量权。 近年来,陕州区检察院采取“类案分析+走访调查+数字赋能”模式,深挖案件共性问题,与区政府会签文件共同推动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健全完善信息共享、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形成治理合力。 对于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等困难当事人,陕州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及时告知并帮助被害方申请司法救助,做到“应救尽救”,有效弥补赔偿空白点。在区委政法委支持下,陕州区检察院切实发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作用,构建检察机关牵头、多元救助主体参与的“1+N”救助格局。 在融入“社会之治”过程中,陕州区检察院定期向党委、政府报送法律监督工作报告、专项报告,为党委、政府深化社会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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