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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诸暨分级干预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

浙江诸暨分级干预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

( 2024-11-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本报记者  陈东升
□ 本报通讯员 何若愚
  
  “孩子在帮教老师的帮助下变化很大,也开朗了很多,检察机关向我们发送《督促监护令》后,我们也反省了,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好好教导她。”10月29日,小燕母亲对回访的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起女儿最近的帮教情况。
  今年8月,因为一点小矛盾,15岁的小燕约了16岁的小林、小橙对同是未成年人的小红进行殴打,并将殴打过程拍摄视频转发。看到视频后,小柯等4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凑过来,对小红进行了殴打或侮辱,对小红身体和心理造成极大伤害。后经鉴定,小红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小林、小橙被移送至诸暨检察院审查起诉,小燕、小柯等5名未满16周岁的积极施暴者被依法行政处罚。
  经调查,小林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积极赔偿,悔罪表现好,诸暨检察院依法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小橙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涉嫌强制侮辱,该院对其依法作出起诉决定。根据《诸暨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实施意见》及配合机制相关规定,该院将二人纳入“星海守望”平台管理,根据平台“精准智能分级评估应用”分类处理:结合风险评估等级,形成复合式帮教团队为小林提供个性化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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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小橙社会调查等情况移交至法院,共享分级干预基础资源,实现多维度精准干预。
  “我们注意到,该案的直接推动者小燕及其他4名积极施暴者未满16周岁,未达完全刑事责任年龄,虽作出行政处罚,也因年龄实际不执行,如何将这5个孩子拉回正轨呢?”诸暨检察院副检察长柴小江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为避免一罚了之,该院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优良传统,及时、就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经圆桌会商,决定由承办检察官、办案民警、公安机关“警暖少年工作室”帮教民警、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老师、关工委人员等组成临时帮教小组,对5人进行家访、社会调查、面对面访谈、心理辅导等,并结合每人的家庭监护情况、偏差行为等制定一对一的帮扶教育“小药方”。
  为落实全环节全流程帮扶矫治,不让一个孩子掉队,今年以来,诸暨检察院围绕提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预防治理综合能力,迭代升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平台,将罪错未成年人从行为发现到各阶段矫治全流程纳入平台治理,尤其针对罪错未成年人干预矫治和帮扶转化等关键问题,健全党委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格局,实现“少年司法一体化”的办案和帮教体系。
  诸暨检察院还牵头建立公安、法院、司法、教体、妇联等多维度协作的联动机制,形成教育性干预、执法性干预、管制性干预、服务性干预“四位一体”模式,强化前端预警、中端干预、后端持续预防的工作闭环,助力罪错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回归校园、回归社会。
  今年以来,该院协同多部门,累计对170余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减少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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