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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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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没想到我的网上立案申请审查通过后第三天,就接到了调解员的电话,并且调解中法官的及时参与让我们对调解结果更信服,纠纷很快就解决了。”案件调解成功后,原告孙某对法院的“调审直连”机制竖起了大拇指。 “调审直连”机制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探索的“一审一调一助一书”新型审判模式。较之从前,“调审直连”机制让特邀调解员和个案承办法官直接“搭伙”合作调处案件,每个法官团队在“一审一助一书”的配置外,增加一名特邀调解员,压缩特邀调解和个案承办间的流转间隙,大幅提升调处效率。 “‘调审直连’机制的初衷是给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服务,使案件在一个立案程序内得以闭环处理、实质解决,更好衔接调解与审判两环节。”碑林法院立案庭庭长车乐说。 目前,碑林法院超过90%的案件均可从网上申立。但大部分当事人在线上立案时因对调解渠道缺乏充分认识,径直选择“直接立案”“不同意调解”,导致相当一部分可调案件直接进入审判流程,审判端法官的案件压力极大。 为了更科学高效分流案件,消弭审判端案件拥堵,加快案件处理速度,碑林法院因地制宜开始尝试融合调解和审判力量。从今年3月起,碑林法院分别在民一庭、民四庭、综合审判庭开启试点,将特邀调解员融入审判团队,试行“一审一调一助一书”的新型审判模式。 该院前期自主开发了案件预审系统,法官可在该系统预览案件完整信息,就所分配案件先行分流处理,分配给各审判业务庭。同时,将特邀调解队伍中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力量对接到各审判庭室的专业团队,建立“法官团队+调解员”的“堡垒式”调审直连小组,对法官预审系统的案件开展诉前调解,特邀调解由在诉服中心的单一“集团作战”变为多点位的“分兵出击”。 秉承诉前调解覆盖最大量案件的原则,诉服中心线上分流调处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的案件,审判庭的各调审直连小组通过预审系统逐一筛查当事人在立案时未自主选择调解的案件,再次询问当事人真实意愿,对同意调解的案件开展调解。 在审判庭,调解员根据法官安排,以预审系统为基地,就个案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成功达成和解申请撤诉的或直接撤诉的,由调解员以“调解成功—申请撤诉”处理;调解成功,申请出具调解书或者司法确认的,由调解员以“调解成功”处理,法官对接并直接出具相应文书。调解不成功或者不同意调解且当事人均已联系上的,调解员固定送达地址、总结争议焦点并转给承办法官。当事人已到法庭进行现场调解并同意立即开庭的,由法官视情况开庭审理,其他调解不成的案件,由承办法官后续办理。 自“调审直连”机制推行以来,试点团队共计结案民事案件634件,其中预审诉前结案124件(均由调解员诉前化解)、诉中结案510件。而在诉中的510件结案中,调撤案件257件,调撤率环比上升18.9%,平均审理时间环比下降7天。 目前,试点已扩展至八个“搭伙”团队,覆盖全院六个民商事审判庭室。 碑林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许扬认为,“调审直连”既能方便当事人,又可以有效衔接调解与审判两环节,最大程度发挥特邀调解员的积极性与实效性,促进诉前调解实质化。 “碑林法院将继续探索优化‘调审直连’具体举措,逐步构建起以诉服中心为中枢、以诉服中心和审判庭室为主阵地、以案件预审系统为引流渠道、以法官团队和调解员‘一对一’直连结对的‘一中心+多堡垒’式的诉前调解新格局。”碑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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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区法院“调审直连”提升调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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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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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没想到我的网上立案申请审查通过后第三天,就接到了调解员的电话,并且调解中法官的及时参与让我们对调解结果更信服,纠纷很快就解决了。”案件调解成功后,原告孙某对法院的“调审直连”机制竖起了大拇指。 “调审直连”机制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探索的“一审一调一助一书”新型审判模式。较之从前,“调审直连”机制让特邀调解员和个案承办法官直接“搭伙”合作调处案件,每个法官团队在“一审一助一书”的配置外,增加一名特邀调解员,压缩特邀调解和个案承办间的流转间隙,大幅提升调处效率。 “‘调审直连’机制的初衷是给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服务,使案件在一个立案程序内得以闭环处理、实质解决,更好衔接调解与审判两环节。”碑林法院立案庭庭长车乐说。 目前,碑林法院超过90%的案件均可从网上申立。但大部分当事人在线上立案时因对调解渠道缺乏充分认识,径直选择“直接立案”“不同意调解”,导致相当一部分可调案件直接进入审判流程,审判端法官的案件压力极大。 为了更科学高效分流案件,消弭审判端案件拥堵,加快案件处理速度,碑林法院因地制宜开始尝试融合调解和审判力量。从今年3月起,碑林法院分别在民一庭、民四庭、综合审判庭开启试点,将特邀调解员融入审判团队,试行“一审一调一助一书”的新型审判模式。 该院前期自主开发了案件预审系统,法官可在该系统预览案件完整信息,就所分配案件先行分流处理,分配给各审判业务庭。同时,将特邀调解队伍中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力量对接到各审判庭室的专业团队,建立“法官团队+调解员”的“堡垒式”调审直连小组,对法官预审系统的案件开展诉前调解,特邀调解由在诉服中心的单一“集团作战”变为多点位的“分兵出击”。 秉承诉前调解覆盖最大量案件的原则,诉服中心线上分流调处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的案件,审判庭的各调审直连小组通过预审系统逐一筛查当事人在立案时未自主选择调解的案件,再次询问当事人真实意愿,对同意调解的案件开展调解。 在审判庭,调解员根据法官安排,以预审系统为基地,就个案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成功达成和解申请撤诉的或直接撤诉的,由调解员以“调解成功—申请撤诉”处理;调解成功,申请出具调解书或者司法确认的,由调解员以“调解成功”处理,法官对接并直接出具相应文书。调解不成功或者不同意调解且当事人均已联系上的,调解员固定送达地址、总结争议焦点并转给承办法官。当事人已到法庭进行现场调解并同意立即开庭的,由法官视情况开庭审理,其他调解不成的案件,由承办法官后续办理。 自“调审直连”机制推行以来,试点团队共计结案民事案件634件,其中预审诉前结案124件(均由调解员诉前化解)、诉中结案510件。而在诉中的510件结案中,调撤案件257件,调撤率环比上升18.9%,平均审理时间环比下降7天。 目前,试点已扩展至八个“搭伙”团队,覆盖全院六个民商事审判庭室。 碑林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许扬认为,“调审直连”既能方便当事人,又可以有效衔接调解与审判两环节,最大程度发挥特邀调解员的积极性与实效性,促进诉前调解实质化。 “碑林法院将继续探索优化‘调审直连’具体举措,逐步构建起以诉服中心为中枢、以诉服中心和审判庭室为主阵地、以案件预审系统为引流渠道、以法官团队和调解员‘一对一’直连结对的‘一中心+多堡垒’式的诉前调解新格局。”碑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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