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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法院:
以“破”促“立”托起百姓安居梦

( 2024-10-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王  莹
□ 本报通讯员 吴燕真
  
  城绕山而建,山居城而幽。在福建省晋江市八仙山公园周边,一座座住宅楼与一处处山地自然风貌相互映照,形成独特的生态都市景致。
  夜幕降临,在这片万家灯火背后,历经蝶变新生的“双水湾二期”曾是不少业主心中的痛。
  “看着孩子顺利入学、小区绿树成荫、夜晚灯火通明,我们对法院的感激之情难以言表……”近日,一封来自“双水湾二期”业主的联名感谢信送达晋江市人民法院。
  “在该楼盘历经两次庭外重组失利、司法重整又未成功招募到重整投资人时,晋江市人民法院创新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方案,最大化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谈及这场历时近10年的“房产保卫战”,承办法官感慨道。
  2014年底,“双水湾二期”由泉州铭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志公司)开工建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铭志公司与业主约定交房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然而,因铭志公司经营不善且对外提供担保,生产经营活动陷入困局,导致项目停工直至被查封。随着交房日期一拖再拖,600多户业主无法顺利收房。
  “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是涉众涉稳型案件,业主合法权益必须保护。”晋江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吕雅君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为精准助力重整程序,晋江法院运用了两个机制,一个是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另一个是府院协调联动机制。
  “受理铭志公司破产重整案后,法院指定由晋江市政府成立的清算组作为铭志公司管理人,通过竞争性选任聘请中介机构,同时对债务人企业进行初步摸底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吕雅君介绍说。
  立案审查时,晋江法院组织听证会,听取各方当事人对铭志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的意见,综合判断企业重整价值和可能性,为重整奠定基础。
  晋江法院还与晋江市政府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工作纪要和实施方案,推动具体问题的妥善解决;与街道办、信访部门密切配合,指导管理人及时向债权人释理说法并披露案件进程,为破产审判提供良好外部环境;与住建局共同监督指导铭志公司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顺利解决停工多年的遗留问题,确保代建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续建工作并通过验收。
  “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铭志公司未能成功招募重整投资人。我们及时调整思路,由管理人与拟代建方谈判,最终确定由地方国企作为代建、代销售方,完成本项目楼盘建设和销售工作,避免‘二次烂尾’。”吕雅君表示。
  “以前我们不懂什么是破产重整,就怕开发商破产了,房子也彻底没了。”业主杨先生激动地说,“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没多久,我们就看到停工的房子又动工了,这给了我们很大的信心,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业主都对重整计划投了赞成票。”
  记者了解到,重整后的项目更名为“湖璟·天城”,建成后的可售房产市场总价值约10.5亿元,不仅可以保障购房户利益,也能极大提高债权人清偿比例。截至目前,该楼盘签约金额已超过2亿元。
  “晋江法院积极运用府院协调联动机制,综合治理破产重整过程中衍生的相关社会问题,切实践行了‘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和为大局服务的责任担当,也为同类型烂尾楼盘的处置提供了可参考的模式。”福建省人大代表粟琼这样评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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