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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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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时国庆 徐文周 针对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是否属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等问题,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检察院运用“双线三维”审查的监督模式,通过检察建议书的形式,建议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截至目前,该院办理执行监督案件50余件,监督执行到位100余万元。 据介绍,方城县检察院“双线三维”审查的监督模式,即紧盯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知识产权、有价证券等,深挖细查“隐形”财产,依法审查执行程序和执行行为、线上信息和线下信息、动产和不动产,着眼法院执行、关联信息、实际财产三个维度,全面把握执行情况,分析执行“梗阻”原因,实现精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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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方城检察“双线三维”办理执行监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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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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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时国庆 徐文周 针对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是否属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等问题,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检察院运用“双线三维”审查的监督模式,通过检察建议书的形式,建议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截至目前,该院办理执行监督案件50余件,监督执行到位100余万元。 据介绍,方城县检察院“双线三维”审查的监督模式,即紧盯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知识产权、有价证券等,深挖细查“隐形”财产,依法审查执行程序和执行行为、线上信息和线下信息、动产和不动产,着眼法院执行、关联信息、实际财产三个维度,全面把握执行情况,分析执行“梗阻”原因,实现精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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