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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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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提高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治化水平
守护好发展好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
· 携手筑牢秦岭地区生态安全屏障
· 加速国资监管由外部监管向内部管理延伸
· 新疆立法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陕西省着力提升国资国企监管效能
加速国资监管由外部监管向内部管理延伸

( 2024-10-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持续提高国有资产依法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保护,是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的目的之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组在陕西省开展执法检查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清华强调,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要推动深入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强化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依法健全国家出资企业公司治理,提高企业合规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
国资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国资国企监管效能,是陕西省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的一项重点工作。陕西省副省长李钧介绍,陕西省坚持“放得活”与“管得住”并举,创新国资监管方式,完善监督协同机制,努力提升国资监管质量和水平。
  一方面,健全完善规划投资、财务运行、考核评价等方面配套文件,把监管重点聚焦到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上来。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贯通协同,统筹推进人大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落实清单式闭环管理监督机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在企业履行监督责任,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西安市如今已完成市级188户国有企业共7527亿元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国资监管效能的显著提升得益于信息化监管的不断发展。西安市副市长许克涛介绍,西安市通过建成并运行“一张网、二中心、三系统、四特色、18应用”的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已实现对各企业的智能化、信息化、全时域、全覆盖动态监管。
建立健全内部监管体系
  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出资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速国资监管由外部监管向内部管理延伸已成为陕西省国资监管工作的一大特色。
  以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公司不断健全内控风控内审体系。内控建设方面,持续推进制度“立改废”,近3年累计制修订制度55项,涵盖战略投资、生产经营、人力资源等17个领域,内控效能进一步提升。风控建设方面,持续完善安全履职和包联检查责任制,守牢安全发展红线底线;对工程项目、招标采购、投资经营等重点领域进行监督,强化监督合力。审计监督方面,近5年实施审计项目1216项,审核工程造价1160.5亿元,审减68亿元,并处置移送问题线索20余项、追责3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488万元。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整改等相结合,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审计,特别是项目超概、结算决算滞后的审计,已先后完成147户企业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
  实践中,公司还注重运用审计、巡察结果推动管理提升,保障企业合规、安全、稳健运行。公司建议,在修改企业国有资产法时,将内部审计等在国企改革探索中已经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纳入法律。
提高国资监管透明度
  在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过程中,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对于加强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重要意义。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发现,当前在国有资产信息公开方面,诸如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监督管理情况等一些关键信息未能依法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导致社会公众和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难以深入。对此,建议国资监管机构定期、全面、准确地披露国有资产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提高国有资产运营透明度。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也关注到了这一问题。
  在谈及如何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时,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田江建议,建立健全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包括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营,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同时,加强国有资产的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便于社会各界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此外,还要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采购项目交易行为,国有企业的招标、采购、服务项目,应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国企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促进国企采购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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