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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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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火之路》上,遇到了这些法律问题

( 2024-10-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律服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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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聚焦“打拐”的电影《浴火之路》热映。影片中,崔大路的孩子被拐六年,李红樱的女儿被前夫卖掉,赵子山的孩子因被拐而病死……三个丢了孩子的父母,因一桩交易踏上了寻子复仇之路。
  在蛮荒之地与人贩子的凶险搏斗,在警察的配合下的成功打拐,让他们不仅找回了失散多年的亲人,也找到了彼此之间的支持和依靠。本期【追剧学法】,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志广带大家一起探寻凶险打拐路上的法律问题。
  场景一:一个“大款”看上了李红樱,为了还债,崔大路和李红樱策划了一场“仙人跳”——由李红樱引诱,崔大路趁机拍下照片以威胁,最终骗了“大款”近5万元。“仙人跳”构成何罪?
  影片中,崔大路和李红樱“仙人跳”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了诱导、拍摄照片并以此威胁的方式,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
  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巨大”。崔大路与李红樱敲诈勒索的金额近5万元,已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二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场景二:六年前,崔大路的儿子在街上玩耍时被人贩子用面包车拐走,崔大路便开始根据一张画像一路找寻。拐卖儿童,有何法律后果?
  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均构成拐卖儿童罪。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将依照不同的犯罪情节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对于拐卖儿童的行为,可依法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犯罪分子系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或拐卖三人以上儿童,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例如奸淫被拐卖儿童、强迫儿童卖淫、使用暴力或麻醉手段绑架儿童、偷盗婴幼儿、导致儿童或其亲属重伤或死亡,或将儿童卖往境外,刑罚将加重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如造成多起儿童被拐卖且后果极其严重的情况,最高可依法判处死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场景三:李红樱的前夫为了钱卖掉了亲生女儿。为了从人贩子手里赎回女儿,李红樱一心想着赚钱。卖亲生女儿,该担何责?
  儿童被亲生父亲出卖,这在法律上同样被视为犯罪行为。根据影片情节,李红樱丈夫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存在加重情节,如造成儿童重伤或死亡等,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影片中,李红樱并未直接参与这一行为,且积极寻找女儿并配合警方调查,那么她不仅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和帮助。
  场景四:李红樱等三人一路寻子,找到了人贩子头目老金。他们发现,老金不仅多年来拐卖儿童,还买下李红樱给自己的“傻儿子”当媳妇。买卖妇女将面临何罪?
  老金买下李红樱的行为,侵犯了李红樱的人身自由权利,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拐卖妇女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即便其声称是为找儿媳妇,也不能掩盖其犯罪的本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于结婚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或者出于抚养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涉及多名家庭成员、亲友参与的,对其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不以出卖为目的,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仍然作为妻子或子女购买,不论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否同意被收买,只要收买关系成立,即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强奸、限制人身自由、伤害或侮辱等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邹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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