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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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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10月14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清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组在陕西省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到西安市、宝鸡市、榆林市,实地考察了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临潼)、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并听取了陕西省政府、西安市政府、省有关部门和企业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陕西省认真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深入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彭清华指出,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确立了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础制度安排。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要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要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国资国企管理监督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律制度体系,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发展好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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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企业国有资产法 执法检查组在陕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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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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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10月14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清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组在陕西省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到西安市、宝鸡市、榆林市,实地考察了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临潼)、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并听取了陕西省政府、西安市政府、省有关部门和企业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陕西省认真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深入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彭清华指出,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确立了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础制度安排。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要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要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国资国企管理监督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律制度体系,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发展好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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