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要闻
8 1/8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1 2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坚持政治引领 强化使命担当 埋头苦干实干
提升战略导弹部队威慑和实战能力
· 习近平向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
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致贺信
· 勇立潮头开新篇
·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 全国人大常委会企业国有资产法
执法检查组在陕西检查
· 以改革精神破解基层难题推动基层发展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 2024-10-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50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际和平,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完善管理和服务,提升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治理能力;两用物项的出口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二是适用范围。根据出口管制法,明确两用物项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物项的出口管制适用本条例。同时,对监控化学品等物项出口管制的适用规则作出衔接性规定。
  三是管理体制。保持现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管理体制稳定,对国家出口管制工作协调机制、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各自职责作出规定。
  四是贸易便利化措施。取消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登记制度。增强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政策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明确拟定出口管制政策的考量因素和程序规定。细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许可便利措施及其适用条件、程序等。
  五是出口管制各项制度措施。明确制定、调整管制清单和实施临时管制的程序和要求,对两用物项出口实施许可,并对申请许可的条件、程序等作出规定。严格两用物项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细化管控名单制度,建立关注名单制度,完善全链条管控措施。
  六是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的实施主体、程序、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出口经营者报告、配合调查处理等义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