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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莹 □ 本报通讯员 黄晓萍
银耳产量占全国的90%,大黄鱼产量占全国的80%,白茶产量占全国的58%,太子参产量占全国总产量一半以上……地处闽东之滨,福建省宁德市孕育出许多富有地方特色的物产。 “近年来,宁德两级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引入法治‘活水’,积极践行大食物观,守住粮食生产‘命根子’,护航海洋‘种业’,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为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筑牢粮食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镇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惩罚治理并重 激活耕地活力 从荒地到墓地再到良田,寿宁县下房村“葫芦坵”这片农田上演了三次“变身”。 2019年,张某春等人从3名村民手中流转到位于“葫芦坵”的农田,在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农田用于建设公墓。经鉴定,被毁坏的永久基本农田达3613平方米。 2020年9月,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12月,寿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春等人对损毁的基本农田进行复垦或承担复垦工程款26.46万元。 “惩罚不是目的,治理同样重要,积极引导被告人修复耕地是当务之急。”寿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志锋说。 2022年1月,许志锋组织当地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人员前往验收耕地修复效果。因土壤有机质含量低、蓄水保肥能力差,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耕地标准,验收并未通过。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绝不能有闪失。承办法官当机立断将该案移送执行,复垦工程款全部执行到位,由第三方对涉案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修复。同时,寿宁法院在县域范围加大耕地保护和宣传力度,预防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再次发生。 此后,许志锋多次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回访,了解掌握农田复垦情况。如今,这片农田已成沃土,丰收在望。 据统计,2023年以来,宁德法院依法严惩故意毁坏、非法占用耕地等犯罪行为,审结涉耕地保护刑事案件8件27人;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乱占耕地建房、建公墓等违法行为,审查涉耕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97件,督促修复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高标准农田2.84亩;妥善化解涉耕地民事纠纷4件,避免因纠纷影响农耕备产。 此外,宁德两级法院积极参与“一亩田”认购活动,发动全市法院机关食堂、法官干警自主认购粮食275.18亩48.85万元,以实际行动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 深耕“海上枫桥” 守护“蓝色粮仓” 宁德海岸线蜿蜒曲折,优良港湾众多,全市年水产品总量和渔业总产值位居全省前列。 宁德法院将司法服务触角不断向海上延伸,海上巡回法庭、海上诉非联络点相继搬进海上社区,守护海洋生态向好向优。 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砂等案件,宁德法院推行“先开庭,后讲课”宣教模式,采取巡回法庭上海岛、进渔排公开审理,让法槌敲响在闽东沿海。 围绕国家海洋战略,宁德法院坚持以司法之力护航海洋“种业”—— 宁德中院积极构建闽东海域“海上枫桥”司法协同机制,深化海上巡回法庭建设,建立“法院+行业协会”诉调对接机制,全面提升海上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蕉城法院打造全国首个5G海上巡回法庭,实现海岛群众不上岸就能完成诉讼全业务,全力服务保障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霞浦法院主动融入海上法治服务矩阵,成立七星诉非联动工作站,为渔民提供线上诉讼服务300余人次,诉前化解海上纠纷60余起,助力霞浦县溪南镇“化解海上养殖纠纷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 福安法院用原创漫画讲述大食物观中人与海洋的和谐共生之道,加强对沿海渔民的法治教育,发生在当地海域的非法捕捞行为大幅减少。 …… “宁德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护生态、解民忧、促发展,为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打造富民和美海上田园、建设‘海上粮仓’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福建省人大代表尤信进这样评价道。 厚植“法治沃土” 打造营商“高地” “法官,我们上个月刚租了6间光伏菇棚,资金实在紧张。过两周这批银耳就能上市,可以先还一部分钱。”近日,在古田县菌银多元调处中心,一起案涉10万元的金融借贷纠纷成功化解。 食用菌产业是古田县的支柱产业,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80%。这里,光伏与食用菌种植巧妙联合,成功打造了以食用菌产业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产业链。 宁德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出台《服务保障食用菌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成立古田县菌银多元调处中心,以非诉方式成功调解涉食用菌产业金融纠纷69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受益银行让利12.33万元,为培育食用菌产业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良好的营商环境,让宁德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蔬则蔬,也让人民群众对“舌尖上的幸福”有了更高的司法期盼。针对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宁德法院紧紧围绕地方发展大局,把各项政策措施融入执法办案全领域、全过程。 宁德中院创新开展“宁人息事”无讼活动,尽最大努力化解当事人的“法结”“心结”,创新“普惠金融+大食物”纠纷解决工作模式,推动普惠金融纠纷案件“一次性”化解。 福鼎法院与12家单位联动签订《福鼎白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法治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定期走访调研茶农、茶商、茶企,编制《涉茶知识产权风险提示手册》,引导茶企加强涉茶知识产权保护,助推“福鼎白茶”在青绿画卷中行稳致远。 福安、寿宁等法院则提供“滴灌式”司法服务,常态化为葡萄、水蜜桃、脐橙等高优水果产业开展“法治体检”,解决农产品绿色发展中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为乡村振兴增添了独特的“地道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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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法治“活水” 润泽沃土粮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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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两级法院司法守护“舌尖上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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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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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莹 □ 本报通讯员 黄晓萍
银耳产量占全国的90%,大黄鱼产量占全国的80%,白茶产量占全国的58%,太子参产量占全国总产量一半以上……地处闽东之滨,福建省宁德市孕育出许多富有地方特色的物产。 “近年来,宁德两级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引入法治‘活水’,积极践行大食物观,守住粮食生产‘命根子’,护航海洋‘种业’,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为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筑牢粮食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镇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惩罚治理并重 激活耕地活力 从荒地到墓地再到良田,寿宁县下房村“葫芦坵”这片农田上演了三次“变身”。 2019年,张某春等人从3名村民手中流转到位于“葫芦坵”的农田,在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农田用于建设公墓。经鉴定,被毁坏的永久基本农田达3613平方米。 2020年9月,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12月,寿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春等人对损毁的基本农田进行复垦或承担复垦工程款26.46万元。 “惩罚不是目的,治理同样重要,积极引导被告人修复耕地是当务之急。”寿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志锋说。 2022年1月,许志锋组织当地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人员前往验收耕地修复效果。因土壤有机质含量低、蓄水保肥能力差,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耕地标准,验收并未通过。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绝不能有闪失。承办法官当机立断将该案移送执行,复垦工程款全部执行到位,由第三方对涉案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修复。同时,寿宁法院在县域范围加大耕地保护和宣传力度,预防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再次发生。 此后,许志锋多次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回访,了解掌握农田复垦情况。如今,这片农田已成沃土,丰收在望。 据统计,2023年以来,宁德法院依法严惩故意毁坏、非法占用耕地等犯罪行为,审结涉耕地保护刑事案件8件27人;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乱占耕地建房、建公墓等违法行为,审查涉耕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97件,督促修复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高标准农田2.84亩;妥善化解涉耕地民事纠纷4件,避免因纠纷影响农耕备产。 此外,宁德两级法院积极参与“一亩田”认购活动,发动全市法院机关食堂、法官干警自主认购粮食275.18亩48.85万元,以实际行动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 深耕“海上枫桥” 守护“蓝色粮仓” 宁德海岸线蜿蜒曲折,优良港湾众多,全市年水产品总量和渔业总产值位居全省前列。 宁德法院将司法服务触角不断向海上延伸,海上巡回法庭、海上诉非联络点相继搬进海上社区,守护海洋生态向好向优。 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砂等案件,宁德法院推行“先开庭,后讲课”宣教模式,采取巡回法庭上海岛、进渔排公开审理,让法槌敲响在闽东沿海。 围绕国家海洋战略,宁德法院坚持以司法之力护航海洋“种业”—— 宁德中院积极构建闽东海域“海上枫桥”司法协同机制,深化海上巡回法庭建设,建立“法院+行业协会”诉调对接机制,全面提升海上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蕉城法院打造全国首个5G海上巡回法庭,实现海岛群众不上岸就能完成诉讼全业务,全力服务保障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霞浦法院主动融入海上法治服务矩阵,成立七星诉非联动工作站,为渔民提供线上诉讼服务300余人次,诉前化解海上纠纷60余起,助力霞浦县溪南镇“化解海上养殖纠纷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 福安法院用原创漫画讲述大食物观中人与海洋的和谐共生之道,加强对沿海渔民的法治教育,发生在当地海域的非法捕捞行为大幅减少。 …… “宁德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护生态、解民忧、促发展,为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打造富民和美海上田园、建设‘海上粮仓’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福建省人大代表尤信进这样评价道。 厚植“法治沃土” 打造营商“高地” “法官,我们上个月刚租了6间光伏菇棚,资金实在紧张。过两周这批银耳就能上市,可以先还一部分钱。”近日,在古田县菌银多元调处中心,一起案涉10万元的金融借贷纠纷成功化解。 食用菌产业是古田县的支柱产业,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80%。这里,光伏与食用菌种植巧妙联合,成功打造了以食用菌产业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产业链。 宁德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出台《服务保障食用菌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成立古田县菌银多元调处中心,以非诉方式成功调解涉食用菌产业金融纠纷69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受益银行让利12.33万元,为培育食用菌产业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良好的营商环境,让宁德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蔬则蔬,也让人民群众对“舌尖上的幸福”有了更高的司法期盼。针对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宁德法院紧紧围绕地方发展大局,把各项政策措施融入执法办案全领域、全过程。 宁德中院创新开展“宁人息事”无讼活动,尽最大努力化解当事人的“法结”“心结”,创新“普惠金融+大食物”纠纷解决工作模式,推动普惠金融纠纷案件“一次性”化解。 福鼎法院与12家单位联动签订《福鼎白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法治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定期走访调研茶农、茶商、茶企,编制《涉茶知识产权风险提示手册》,引导茶企加强涉茶知识产权保护,助推“福鼎白茶”在青绿画卷中行稳致远。 福安、寿宁等法院则提供“滴灌式”司法服务,常态化为葡萄、水蜜桃、脐橙等高优水果产业开展“法治体检”,解决农产品绿色发展中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为乡村振兴增添了独特的“地道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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