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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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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维博 □ 本报通讯员 孙金莹 王鑫
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一体化履职,把家庭教育指导贯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过程,压实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督促失职家长依法带娃。 一体化履职 “检察官阿姨,我爸拖延许久的抚养费终于到账了,外公外婆脸上的笑容变多了,一切都在渐渐变好……”这是未成年女孩小珍(化名)写给检察官的一封感谢信。 小珍的母亲病逝后,父亲陈某长期拒绝抚养她和年幼的弟弟,姐弟二人无奈跟随年迈的外祖父母一起艰难生活。 案件被移送至新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发现,陈某长期对姐弟二人殴打、辱骂,且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已经对他们的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姐弟俩不愿再跟随父亲生活。小珍的外祖父母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权诉讼,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姐弟二人监护权,由其外祖父母抚养。 为督促陈某继续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同时帮助小珍的外祖父母更好履行监护职责,抚平姐弟二人创伤,检察官借助“一体多维”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聘请经验丰富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向小珍的父亲以及外祖父母提供包括法律知识、沟通技巧等课程在内的“菜单式培训”。今年8月,检察官在回访时发现,姐弟二人的身心状态已经恢复正常。 为了帮助更多像小珍这样的未成年人,新野县检察院牵头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座谈会,与县人大、政协、妇联等6家单位会签《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办法(试行)》,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基本规范、相关部门职能分工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打牢根基。 此外,新野县检察院推动县妇联挂牌成立全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设置家庭教育指导课堂、心理辅导室、团体活动室等专门区域,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亲职教育等功能,助推司法保护和家庭保护深度融合。 新野县检察院还高度重视培育专业团队,精心打造由检察官、特邀检察官助理、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为主体的涉案未成年人专业帮教团队,形成“专业介入+综合指导”的全覆盖人员架构。截至目前,该院已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师2人,民政、妇联等部门特邀检察官助理2人,心理咨询师4人,融合多方力量增强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效果。 全流程覆盖 家庭教育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孩子的健康成长。从以往的司法实践来看,无论是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还是不幸遭到不法侵害,背后或多或少都存在监护缺位、管教方式不当等家庭教育方面的问题。 在办理一系列娱乐场所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时,新野县检察院检察官发现多数被组织的未成年人由于家庭教育缺失而导致其价值观、金钱观扭曲。 为帮助这些未成年人重归正途,新野县检察院检察官推动妇联牵头,邀请县教育局、县关工委等单位共同参与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树立积极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注重对孩子成长过程中思想动态的关注,循循诱导,让孩子走正路,并对怠于履职的家长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 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新野县检察院注重每案必审,将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监护状况、家庭情况等纳入社会调查范围,全面审查分析家庭教育情况,评估家庭监护不力与涉案未成年人问题的关联,找准未成年人涉罪或被侵害原因,并根据社会调查结果综合评估,为开展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提供重要参考。 根据家庭教育评估情况对案件进行分级处理,对于家庭监护存在不当或缺失、尚未导致严重后果的,及时制发督促监护令,必要时责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建议或支持法律规定的有关个人或组织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截至目前,新野县检察院已制发督促监护令30余份,推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50余人次,支持撤销监护资格1人。 对于完成家庭教育指导的家庭,新野县检察院根据教育情况设置三到六个月的跟踪期,每月对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回访,评估罪错未成年人再犯可能性等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教育。截至目前,该院共开展跟踪回访80余次,指导解决家庭保护相关问题3个。 多元化帮教 “我们不仅要通过综合履职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当前的困境,还要通过多元化的帮教和救助为困难未成年人照亮未来路。”新野县检察院检察官杨彦华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时说。 在司法案件中,对于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生活确有困难且符合救助条件的,新野县检察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司法救助,并主动联系民政、教育等部门,为辍学、失业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社会救助,有力传递司法温度。 2022年以来,新野县检察院共为37名生活困难的未成年受害人及其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开展就学就业救助7人。 新野县检察院利用家庭教育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文等方式,详细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做实以案释法,引导广大家长依法带娃,督促落实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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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检察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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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履职督促失职家长依法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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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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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维博 □ 本报通讯员 孙金莹 王鑫
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一体化履职,把家庭教育指导贯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过程,压实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督促失职家长依法带娃。 一体化履职 “检察官阿姨,我爸拖延许久的抚养费终于到账了,外公外婆脸上的笑容变多了,一切都在渐渐变好……”这是未成年女孩小珍(化名)写给检察官的一封感谢信。 小珍的母亲病逝后,父亲陈某长期拒绝抚养她和年幼的弟弟,姐弟二人无奈跟随年迈的外祖父母一起艰难生活。 案件被移送至新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发现,陈某长期对姐弟二人殴打、辱骂,且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已经对他们的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姐弟俩不愿再跟随父亲生活。小珍的外祖父母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权诉讼,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姐弟二人监护权,由其外祖父母抚养。 为督促陈某继续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同时帮助小珍的外祖父母更好履行监护职责,抚平姐弟二人创伤,检察官借助“一体多维”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聘请经验丰富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向小珍的父亲以及外祖父母提供包括法律知识、沟通技巧等课程在内的“菜单式培训”。今年8月,检察官在回访时发现,姐弟二人的身心状态已经恢复正常。 为了帮助更多像小珍这样的未成年人,新野县检察院牵头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座谈会,与县人大、政协、妇联等6家单位会签《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办法(试行)》,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基本规范、相关部门职能分工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打牢根基。 此外,新野县检察院推动县妇联挂牌成立全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设置家庭教育指导课堂、心理辅导室、团体活动室等专门区域,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亲职教育等功能,助推司法保护和家庭保护深度融合。 新野县检察院还高度重视培育专业团队,精心打造由检察官、特邀检察官助理、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为主体的涉案未成年人专业帮教团队,形成“专业介入+综合指导”的全覆盖人员架构。截至目前,该院已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师2人,民政、妇联等部门特邀检察官助理2人,心理咨询师4人,融合多方力量增强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效果。 全流程覆盖 家庭教育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孩子的健康成长。从以往的司法实践来看,无论是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还是不幸遭到不法侵害,背后或多或少都存在监护缺位、管教方式不当等家庭教育方面的问题。 在办理一系列娱乐场所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时,新野县检察院检察官发现多数被组织的未成年人由于家庭教育缺失而导致其价值观、金钱观扭曲。 为帮助这些未成年人重归正途,新野县检察院检察官推动妇联牵头,邀请县教育局、县关工委等单位共同参与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树立积极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注重对孩子成长过程中思想动态的关注,循循诱导,让孩子走正路,并对怠于履职的家长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 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新野县检察院注重每案必审,将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监护状况、家庭情况等纳入社会调查范围,全面审查分析家庭教育情况,评估家庭监护不力与涉案未成年人问题的关联,找准未成年人涉罪或被侵害原因,并根据社会调查结果综合评估,为开展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提供重要参考。 根据家庭教育评估情况对案件进行分级处理,对于家庭监护存在不当或缺失、尚未导致严重后果的,及时制发督促监护令,必要时责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建议或支持法律规定的有关个人或组织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截至目前,新野县检察院已制发督促监护令30余份,推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50余人次,支持撤销监护资格1人。 对于完成家庭教育指导的家庭,新野县检察院根据教育情况设置三到六个月的跟踪期,每月对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回访,评估罪错未成年人再犯可能性等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教育。截至目前,该院共开展跟踪回访80余次,指导解决家庭保护相关问题3个。 多元化帮教 “我们不仅要通过综合履职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当前的困境,还要通过多元化的帮教和救助为困难未成年人照亮未来路。”新野县检察院检察官杨彦华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时说。 在司法案件中,对于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生活确有困难且符合救助条件的,新野县检察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司法救助,并主动联系民政、教育等部门,为辍学、失业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社会救助,有力传递司法温度。 2022年以来,新野县检察院共为37名生活困难的未成年受害人及其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开展就学就业救助7人。 新野县检察院利用家庭教育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文等方式,详细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做实以案释法,引导广大家长依法带娃,督促落实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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