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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7213名“法律明白人”活跃在基层
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 2024-09-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李啸川

  喝杯茶、唠家常、听民声、解纠纷……近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阿热勒乡也台克孜勒村法治文化大院里,一场由和田地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的普法业务“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举行。来自和田地区各县市的普法业务骨干通过实地观摩、业务培训、能力测试、观看专题片、学习交流等方式,重点围绕乡村“法律明白人”素养提升工作,深度交流经验做法。
  《法治日报》记者从和田地区司法局了解到,“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和田地区紧紧围绕基层群众法治需求,着眼于强化乡村本土法治人才培育,建立“选、育、用、管”全链条工作机制,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成立了一支总人数达7213人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他们活跃在村头巷尾、田间地头,为和田地区法治乡村建设注入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和田地区司法行政系统注重乡村“法律明白人”素养提升,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仅今年以来,全地区已开展“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600余场次7000余人。
乡情与法理双管齐下
  如克亚木·麦提赛地是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恰喀村“法律明白人”,平日里无论是小两口赌气闹离婚,还是亲人间因遗产继承产生矛盾,乡亲们都会找她去调解,她是村里有名的“热心肠”,更是村民口中的“解忧人”。
  不久前,村民买某和儿媳吐某二人因遗产问题找到她。
  原来,买某的儿子阿某在工作期间发生触电意外死亡,包括房产及存款在内的价值20万元的遗产成为买某和吐某争议的焦点,二人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如克亚木·麦提赛地深入了解情况后,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对双方进行疏导,讲清配偶、子女、父母在法律上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导双方作为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相互间还有割舍不断的血脉亲情,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处理遗产分割份额。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儿媳吐某继承丈夫名下房产及6万元存款,剩余7.8万元存款归阿某父亲买某所有,纠纷得以化解。
  “平时的生产生活中难免会产生各种纠纷,如果不及时化解,就会对邻里关系、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过去解决纠纷打的是乡情牌,现在需要乡情与法理双管齐下,大家听了才会更加信服。”如克亚木·麦提赛地说。
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近年来,和田地区乡村“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血缘、亲缘、地缘“三缘”优势和乡情、亲情、友情“三情”资源,聚焦解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协助排查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纠纷、劳动争议等各类矛盾纠纷。
  “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父母可以给子女婚姻提出意见,但不能通过暴力或者胁迫方式干涉子女的婚姻。”策勒县恰哈乡恰哈村“法律明白人”阿里木江·阿塔吾拉劝解一起婚姻纠纷时说。
  策勒县恰哈乡恰哈村村民阿某和买某两人恋爱多年打算结婚,但由于女方父母嫌弃男方家庭条件不好不同意,买某整天闷闷不乐。阿里木江·阿塔吾拉在入户走访过程中了解情况后,通过向阿某父母宣讲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法律知识,让阿某父母逐渐认识到自己在法律方面知识的欠缺。最终双方父母达成共识,2023年9月9日,阿某与买某顺利步入婚姻的殿堂,如今已经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
  “‘法律明白人’对于我来说是责任也是荣誉,我要以身作则,继续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发挥好宣传员作用,争取使每一名村民都能主动学习和运用法律。”阿里木江·阿塔吾拉说。
  如今,在和田地区的居民小区、巴扎市场等地总能看到“法律明白人”普法宣讲的身影。他们围绕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热点问题,将法律法规融入唠家常中,以真实案例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构建“线上+线下”培养模式
  为进一步帮助“法律明白人”增强法律知识储备,和田地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法律明白人”系统培养,制作推送“以案释法”学习视频两批次557部,增强了普法学习的趣味性和可读性,推动“法律明白人”指尖学、掌上学、随时学。此外还统一购置《民法典百姓普法读本》《“法律明白人”普法读本》《“八五”普法150问》等读本,将其作为口袋书和工具书,发放到每一名“法律明白人”手中。
  “通过构建‘线上+线下’培养模式,避免了单纯灌输理念和机械讲解法条,有效提升了学习效果。”和田地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张春梅说。
  近年来,和田地区在推动法治建设进程中,充分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农村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为当地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据不完全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和田地区乡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法律法规宣讲11.2万余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2.9万余件,引导法律服务1.5万余人次,收集反映社情民意1万余条,参与村级事务管理7000余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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