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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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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大道之行
· 这些年记者随行的执法检查
· 人大代表的询问权
· 摘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

人大代表的询问权

( 2024-09-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

  人大代表对列入大会议程的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进行审议时,如果有不清楚的问题、需要了解的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询问,要求他们作进一步说明,回答所询问的问题。审议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时,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提出询问,但代表的询问主要是指对前一种情况的询问。询问是人大代表的一项权利,目的是更好地知情知政,更好地进行审议和表决。
  为了使有关部门重视人大代表的询问,代表法特别规定,被询问部门必须派负责人或负责人员到代表小组或代表团会议回答代表的询问,不允许随便对待人大代表的询问,派一般干部回答人大代表的询问问题。
  图片说明(由上至下):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   居杨 摄
  2015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结合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马增科 摄
  2018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首次对“两高”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盛佳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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