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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介绍本月常委会会议拟审议法律草案情况
继续审议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等法律案

( 2024-09-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9月10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发言人王翔在今天举行的记者会上介绍了本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的部分法律案的主要情况。
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二审稿:
完善学生军事训练相关内容

  2001年4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为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提高了国防教育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2018年4月,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通过打包修改的方式,调整了有关机关的职责。
  2024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76人提出的304条意见。此外,还收到来信两封。
  据王翔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拟作出多处修改,具体包括:进一步体现学校国防教育的重要作用,增加学校国防教育应当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增强学生依法服兵役意识,营造服兵役光荣的良好氛围等规定要求;完善学生军事训练的组织实施、内容和目标,增加规定学生军事训练大纲的制定主体和实施要求,对军训提出加强军事技能训练、磨练学生意志品质、增强组织纪律性等要求;与预备役人员法相衔接,明确对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有关要求;增加了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统计法修改决定草案:
强化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近年来,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社会公众对此反映强烈。”王翔说,这是统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之一。
  据悉,此次统计法修法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刚性制度约束,明确相关措施,增加“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等规定;进一步扩大有关负责人禁止性行为的涵盖范围,规定“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数据”,同时规定“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打击报复”;针对有关负责人对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情况失察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增加兜底性规定,通过“列举加兜底”的方式,确保全面追究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法律责任。
  同时,统计法修改决定草案体现新发展理念,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规定国家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转化与运用,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细化统计监督规定,将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等纳入统计监督内容;加强统计信息共享,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提高政府统计效能、消除统计调查重复交叉和减少统计调查对象多头填报负担等,增强其可操作性。
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二审稿:
做好与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的衔接

  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二审稿完善传染病分类,将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等其他传染病明确为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完善监测、报告和预警规定;完善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实施程序;完善疫情控制措施,严格限定有关措施的适用条件。
  “为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从法律制度上形成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的合力,本次传染病防治法修改有必要做好与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的衔接。”据王翔介绍,此次二审稿明确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规定设立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明确传染病防治中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境卫生检疫法也对与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的衔接作了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有关法律草案的规定继续予以修改完善,确保法律之间协调一致。”王翔说。
能源法草案二审稿:
调整补充实现“双碳”目标任务有关内容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低碳发展关乎人类未来。
  据王翔介绍,与能源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相比,能源法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宪法为该法的立法依据,同时还有重点作了调整。
  具体包括:明确国家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增加规定能源用户应当依法履行节约能源的义务,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等;明确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增加规定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内容;增加规定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等;增加规定国家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增加规定国家通过实施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完善法律责任部分规定;增加规定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非化石能源、生物质能、氢能等概念定义。
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二审稿:
加强对新型洗钱活动的监测分析

  2024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反洗钱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多处主要修改。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网络技术以及区块链、网络直播平台、虚拟货币等各种新技术、新业态发展迅速,使得发现洗钱线索、准确辨别洗钱活动难度加大。为了有效应对该难题,不断加强反洗钱监测分析水平,提高对新型洗钱风险的监测分析能力,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有关机关发布洗钱风险指引,及时监测与新领域、新业态相关的新型洗钱风险;增加规定反洗钱监测分析机构应当健全监测分析体系,根据洗钱风险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分析工作,按照规定向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反馈可疑交易报告使用情况,不断提高监测分析水平;增加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关注、评估新业务等带来的洗钱风险,根据情形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洗钱风险。
  此外,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还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工作的原则和要求以及反洗钱的定义,进一步细化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规定,并完善法律责任,调整处罚幅度和数额,以便于做到过罚相当。
  本报北京9月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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