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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3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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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市祝塘镇家悦生活超市:本院受理刘中兵诉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63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刘战厂:本院受理句容市华阳街道龙珠五金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解雪云:本院受理朱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章雪梅、刘战厂:本院受理王垫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35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句容晶宇塑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许庆诉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30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徐显龙、徐程程: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3522号陈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方峥荣:本院受理赵进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322民初20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袁奇:本院受理张俊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115民初22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定于2024年9月30日10时至2024年10月1日10时止第一次公开拍卖下列财产:拍卖登记被执行人张彦伟名下位于金山路盛隆倾城小区1#1幢1305号房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95-3561227,特此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孙亚萍:本院受理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年8月27日作出的(2024)川1321民初4111号民事判决,判决:1.孙亚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2210.31元并支付利息;2.驳回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成都),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何文龙:我院受理原告赵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606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4年10月30日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陈术珍、何龙: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魏孝兵与被执行人何兴文(已故)、罗存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魏孝兵申请追加何龙、王廷兰、陈术珍为本案的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川1321执异118号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们应在收到本通知书后3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答辩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据(附证据目录、出示相应证据原件及相应法律依据),逾期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张雪香:本院受理聂绪金诉你名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大楼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汤伟锋:本院受理梅州客家村镇银行股份公司蕉岭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大楼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刘福山、曹桂琴:我院受理索发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20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刘福山、曹桂琴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235000元,并以借款2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0‰承担自2023年1月31日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13元,公告费300元,合计5313元,由索发福负担188元,刘福山、曹桂琴负担512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聂亚勇:我院受理杨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15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105000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983元,公告费300元,合计3283元,由杨洋负担583元,聂亚勇负担27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张誉胧、高新梅:我院受理邓义兵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15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张誉胧、高新梅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67500元,并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年利率3.45%的四倍(月利率11.5‰)计算利息至实际还款之日止;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92元,公告费300元,由邓义兵负担997元,张誉胧、高新梅负担179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樊慧萍:我院受理奇台县东湾镇中渠村硕丰金昌农农资连锁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20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33072元。案件受理费627元(原告已交313元,补交314元),公告费300元,保全费351元,合计1278元,由樊慧萍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张生超:我院受理孙晓萍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11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2183元。案件受理费25元,公告费300元,由张生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深圳市前海超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梅州市海龙化工营销有限公司诉你和梅州超华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1427 民初82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责任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李锦明:本院受理原告裘庆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年8月29日作出的(2024)川1321民初4743号民事判决,判决:1.解除裘庆华与李锦明之间的买卖合同;2.李锦明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裘庆华返还货款19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
中尚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武杨清与被告中尚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五河县信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决定对案涉车辆进行损失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立案大厅8号窗口选择鉴定机构,并确定现场勘察、鉴定意见书初稿送达、鉴定机构答疑等相关事宜。届时,请你单位携带有关证明或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即放弃参加选择鉴定机构、知晓已选择确定的鉴定机构、参加鉴定现场勘察、接收鉴定意见书初稿、对初稿提出异议等权利),本院将在我院专业机构信息库中随机选择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并委托鉴定机构开展相关鉴定工作。联系电话0552-5800665。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瑞兆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3)并仲裁字第1765号,申请人李佳楠与被申请人瑞兆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和合首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并仲决字第1765-1号决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武汉市黄陂区德创鑫美定制家具厂,经营者:刘军波。本委受理唐又祥与武汉市黄陂区德创鑫美定制家具厂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4]540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武汉市黄陂区德创鑫美定制家具厂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9时到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黄陂区百秀街249号)本委第一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张克平:根据群众举报,你在大连甘井子区新星园26号楼101、102擅自改变建筑物用途的行为。我局依法启动强制程序,多次拨打你电话无人接听,我局辛寨子执法大队于2024年8月1日向你处(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40号3-3-2))邮寄《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请你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身份证、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辛寨子大队接受处理(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吉街6号,电话:86301609),逾期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处理。特此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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