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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陕西中合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润强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拖欠工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6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甘肃昱美霖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晓娟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6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甘肃盛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尚旭祥、赵金凤、李斌、余继强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兰城劳人仲裁字[2024]347号、[2024]348号、[2024]349号、[2024]350号仲裁裁决书,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不服本裁决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丛丽艳:本院受理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827民初1307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宽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安徽云创电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盐城市瑞龙塑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云创电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3时00分在本院五楼少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举证则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王晓东:本院受理原告齐洪斌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4)苏0925民初4596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时40分在本院上冈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李玉:本院受理原告周三桃诉被告李玉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0月24日9时2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蔡佳林:本院受理原告蒲涛诉被告蔡佳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0月24日10时0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徐帝: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新博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高磊及第三人徐帝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黔0502民初7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悦、徐振岩、贾洪利、中恒境源(北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爱民与被上诉人河北福胜玻璃钢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贾洪利、张文来、张悦、徐振岩、中恒境源(北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冀11民终?110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丛丽艳:原告李斌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827民初1391号民事判决,判决由你给付原告房屋租赁费96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宽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姜方平:我院受理的张春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828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姜方平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张春乾支付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45608.74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郭小周:我院受理的原告魏金辉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和硕县人民法院(2024)新2828民初6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租赁费63,200元及2023年9月10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利息1,241.62元(自2024年4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以未还款项为基数,按LPR利率计算逾期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马二四么乃、青海昆仑草原有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宋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2024)青2821民初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4)冀0403民初865号 武惠玺、张志国:本院受理原告马守清诉被告陈强、武惠玺、张志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陈强在诉讼过程中对案涉合同、收据中的签名捺印提出鉴定申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鉴定通知、质证通知、摇号通知、选定鉴定机构通知及领取鉴定报告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于上述公告期满次日起第一个周二上午9时到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742号2楼233室,联系电话0310-3175192)对申请人陈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并选取鉴定机构,如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自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自质证并选定鉴定机构次日起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鉴定机构参加鉴定;自到鉴定机构参加鉴定次日起第5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本院速裁二团队(联系电话:0310-3175192)领取鉴定报告。如对鉴定报告有异议,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未到场质证、选取鉴定机构、参加鉴定及逾期未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视为你们放弃相关权利,自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特此通知。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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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3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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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陕西中合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润强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拖欠工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6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甘肃昱美霖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晓娟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6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甘肃盛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尚旭祥、赵金凤、李斌、余继强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兰城劳人仲裁字[2024]347号、[2024]348号、[2024]349号、[2024]350号仲裁裁决书,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不服本裁决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丛丽艳:本院受理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827民初1307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宽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安徽云创电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盐城市瑞龙塑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云创电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3时00分在本院五楼少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举证则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王晓东:本院受理原告齐洪斌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4)苏0925民初4596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时40分在本院上冈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李玉:本院受理原告周三桃诉被告李玉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0月24日9时2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蔡佳林:本院受理原告蒲涛诉被告蔡佳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0月24日10时0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徐帝: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新博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高磊及第三人徐帝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黔0502民初7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悦、徐振岩、贾洪利、中恒境源(北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爱民与被上诉人河北福胜玻璃钢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贾洪利、张文来、张悦、徐振岩、中恒境源(北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冀11民终?110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丛丽艳:原告李斌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827民初1391号民事判决,判决由你给付原告房屋租赁费96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宽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姜方平:我院受理的张春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828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姜方平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张春乾支付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45608.74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郭小周:我院受理的原告魏金辉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和硕县人民法院(2024)新2828民初6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租赁费63,200元及2023年9月10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利息1,241.62元(自2024年4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以未还款项为基数,按LPR利率计算逾期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马二四么乃、青海昆仑草原有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宋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2024)青2821民初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4)冀0403民初865号 武惠玺、张志国:本院受理原告马守清诉被告陈强、武惠玺、张志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陈强在诉讼过程中对案涉合同、收据中的签名捺印提出鉴定申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鉴定通知、质证通知、摇号通知、选定鉴定机构通知及领取鉴定报告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于上述公告期满次日起第一个周二上午9时到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742号2楼233室,联系电话0310-3175192)对申请人陈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并选取鉴定机构,如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自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自质证并选定鉴定机构次日起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鉴定机构参加鉴定;自到鉴定机构参加鉴定次日起第5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本院速裁二团队(联系电话:0310-3175192)领取鉴定报告。如对鉴定报告有异议,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未到场质证、选取鉴定机构、参加鉴定及逾期未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视为你们放弃相关权利,自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特此通知。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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