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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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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论个人数据经济利益的归属与法律保护
· 试论保险代位权与求偿权的法律性质
·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法治保障理论研讨会举行
· 中国特色国际法理论守正创新研讨会举行
· 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研讨会举行
· 第二届创新与规制论坛举行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法治保障理论研讨会举行

( 2024-08-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本报讯 记者张驰 日前,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天津大学法学院召开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法治保障理论研讨会,研讨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天津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俊艳表示,《意见》系统全面、明确具体,为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的智库研究提出许多重大、前沿、前瞻性的研究问题。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今后要充分发挥跨学科研究优势,聚焦全面绿色转型法治保障的关键议题,持续深耕细研,产出更多更好的高水平智库成果,为绿色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为高质量发展贡献天大智慧和天大力量。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表示,《意见》要求“健全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在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的推进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大量矛盾纠纷的产生。只有建立健全可靠的纠纷解决机制,才能使市场中各类主体高效推进经济社会活动,避免纠纷之累,保障绿色转型的顺利推进。协同高效、与市场同行的纠纷解决机制既包括传统纠纷解决机制,也涵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协同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证市场机制有序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协同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实现,需要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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