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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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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黄金渠道”帮助洗钱二人被判刑

( 2024-08-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张世伟 张会星 随着金价攀升,不少人通过购买黄金来投资理财,然而该方式却被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所利用,通过黄金交易来隐藏、转移电信网络诈骗得来的非法资金,成为犯罪分子“洗白”赃款的“黄金渠道”。近日,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以电信网络诈骗钱款购买黄金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据介绍,一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招聘兼职信息,之后安排招聘来的人员按照下载指定软件,进入购买黄金洗钱的聊天群。该群对所有人员实行详细分工,人员之间互不相见,分阶段作案,手段非常隐蔽。群主在群里随机指定一个县区,1号人员随机选择金店去购买黄金,购买成功后将黄金交给2号,2号再将黄金到群里指定的地方交给3号,或直接将黄金放到指定的地方,3号拿到黄金后继续转移。整个不法行为实施过程中所有参与人员沟通联系均通过聊天群,购买黄金结束立即离开作案县区,出行均由群内人员为其打车。
  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今年5月,被告人张某在明知道上线转来的钱财为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按照上线的指示,到某黄金店使用16万余元赃款购买黄金,后将黄金转移给被告人王某,王某收到黄金后将其转移。
  温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张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明知是犯罪所得仍要转移,情节严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综上,法院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王某、张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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