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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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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范天娇 数千吨工业固废已清理完毕,强烈刺激性气味也已消散,土地竞拍条件得到恢复……前不久,在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下,“益心为公”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就某块代拍国有土地含氟化钙固体废物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检察机关督促整治结果表示满意,曾经望而却步的企业也重燃了投资信心。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联动,合力开展专项活动,深化以案促治,更好地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安徽省检察院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注重加强与地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通过建立协作机制、走访座谈、开展联合行动等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的衔接配合。近3年全省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建立协作配合机制139个。 在滁州大宗含氟固体废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当地检察院不仅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开展工业固废溯源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还牵头组织召开圆桌会议,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履职,形成详细整改方案予以落实,并将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通过“府检联动”机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该市很快开展起“管固废、保安全”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取得了良好成效。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安徽省检察院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联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行动,不断提升精准打击能力。3年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共与行政机关共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123项。 全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通过线索移送、参与支持磋商、提供法律咨询、支持起诉等方式,为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或诉讼提供专业支持和保障。对办案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或突出性问题,注重运用检察建议方式,推动依法行政,完善行业监管,着力从源头上铲除环境污染犯罪滋生土壤,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据统计,2021年至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共批准逮捕636件1155人,依法提起公诉2937件5870人。摸排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问题线索15292条,立案1156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639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7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498件,向违法行为人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56亿元,主张惩罚性赔偿3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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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强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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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摸排线索1.5万条立案1.1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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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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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范天娇 数千吨工业固废已清理完毕,强烈刺激性气味也已消散,土地竞拍条件得到恢复……前不久,在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下,“益心为公”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就某块代拍国有土地含氟化钙固体废物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检察机关督促整治结果表示满意,曾经望而却步的企业也重燃了投资信心。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联动,合力开展专项活动,深化以案促治,更好地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安徽省检察院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注重加强与地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通过建立协作机制、走访座谈、开展联合行动等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的衔接配合。近3年全省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建立协作配合机制139个。 在滁州大宗含氟固体废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当地检察院不仅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开展工业固废溯源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还牵头组织召开圆桌会议,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履职,形成详细整改方案予以落实,并将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通过“府检联动”机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该市很快开展起“管固废、保安全”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取得了良好成效。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安徽省检察院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联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行动,不断提升精准打击能力。3年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共与行政机关共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123项。 全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通过线索移送、参与支持磋商、提供法律咨询、支持起诉等方式,为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或诉讼提供专业支持和保障。对办案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或突出性问题,注重运用检察建议方式,推动依法行政,完善行业监管,着力从源头上铲除环境污染犯罪滋生土壤,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据统计,2021年至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共批准逮捕636件1155人,依法提起公诉2937件5870人。摸排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问题线索15292条,立案1156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639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7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498件,向违法行为人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56亿元,主张惩罚性赔偿3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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