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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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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中缝 南充合家欢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唐辅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44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原告与被告于2023年11月26日签订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于2024年7月7日解除;2.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退还装修款31390元;3.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200元;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43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郑磊:本院受理杨继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40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郑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杨继明偿还借款本金13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刘文仲:本院受理傅应春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41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刘文仲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傅应春支付劳务费1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1月29日起按照年利率 3.7%标准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傅应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谢文辉:本院受理徐伟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海宁禧财时装有限公司、余锦锋、余攀峰:本院受理罗永茂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董新会:本院受理赵焕淼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121民初1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凌永:原告蚌埠尚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刘正武: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2365号马萍诉你、马瑞、冯志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75700元、利息33545.9元(利息计算自2019年5月14日至2021年11月20日),并自2021年11月20日起,以借款本金75700元为基数,按年息15.4%承担利息至借款本息还清为止(本息合计109245.9元);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律师代理费5000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马彦兵:本院受理胡占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325民初24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47000元,支付利息163元,两项合计47163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72元,由原告负担434元,由被告负担1038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法务中心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任世忠:本院受理张书兵与王娟子、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325民初23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王娟子、任世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支付利息2640元,两项合计12640元,并以本金1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27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按月利率1.2%计算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法务中心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李清云:我院受理陈效贤与你、邱玉刚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24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李清云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29300元,给付利息3662元,以上合计32962元。并承担剩余利息以29300元为基数、自2024年5月9日起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人民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给付代理费3000元;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21元,减半收取计361元,由陈效贤负担36元,李清云负担325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李龙双、庄楚民:本院受理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1427民初7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责任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吴雨:本院受理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1427民初7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责任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聂清:本院受理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1427民初77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责任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刘波:本院受理山东凯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53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枣强县金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枣强县成信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刘红哲:本院受理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判令枣强县金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000000元及利息4221836.11元,共计14221836.11元(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9月21日,此后利息以10000000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正常利率上浮40%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2.判令枣强县成信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刘红哲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四川高星建评科技有限公司、汤翼:本院受理陈伟、王世明、刘保安、闫春敏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121民初133号民事判决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判决:1.四川高星建评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陈伟、王世明、刘保安、闫春敏服务费23400元;2.汤翼对四川高星建评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陶娟、冯巍: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028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徐霞客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孔德为、广州莱美新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江荣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李海平、李愿萍:本院受理云南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云0424民初29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民事判决书》中第6页“案件受理费4513元,保全费2091元,公告费280元,由被告李海平、李愿萍承担。”补正为“案件受理费6013元,保全费2091元,公告费280元,由被告李海平、李愿萍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盘溪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2024)浙03民终2970号之一 马鞍山爱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周雷忠:上诉人高翔与被上诉人温州市东凌鞋材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陈秀莲、马鞍山爱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朱立、徐映、金大江、周雷忠、赵小军、陈寿蒙、伍时坚与原审第三人浙江柏润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民终29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193元,公告费500元,合计20693元,由高翔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嘉俊: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杜有维与被申请人佛山市南海区德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袁嘉俊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案号为(2024)佛仲字第050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其证据材料、仲裁规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11月28日9时30分在本会第六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5年2月15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开庭以及签收上述材料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十六层】。 佛山仲裁委员会 哈喽爱豆教育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你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催告书》(大房金稽催字【2024】0500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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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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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中缝 南充合家欢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唐辅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44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原告与被告于2023年11月26日签订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于2024年7月7日解除;2.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退还装修款31390元;3.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200元;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43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郑磊:本院受理杨继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40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郑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杨继明偿还借款本金13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刘文仲:本院受理傅应春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41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刘文仲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傅应春支付劳务费1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1月29日起按照年利率 3.7%标准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傅应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谢文辉:本院受理徐伟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海宁禧财时装有限公司、余锦锋、余攀峰:本院受理罗永茂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董新会:本院受理赵焕淼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121民初1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凌永:原告蚌埠尚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刘正武: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2365号马萍诉你、马瑞、冯志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75700元、利息33545.9元(利息计算自2019年5月14日至2021年11月20日),并自2021年11月20日起,以借款本金75700元为基数,按年息15.4%承担利息至借款本息还清为止(本息合计109245.9元);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律师代理费5000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马彦兵:本院受理胡占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325民初24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47000元,支付利息163元,两项合计47163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72元,由原告负担434元,由被告负担1038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法务中心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任世忠:本院受理张书兵与王娟子、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325民初23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王娟子、任世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支付利息2640元,两项合计12640元,并以本金1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27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按月利率1.2%计算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法务中心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李清云:我院受理陈效贤与你、邱玉刚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24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李清云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29300元,给付利息3662元,以上合计32962元。并承担剩余利息以29300元为基数、自2024年5月9日起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人民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给付代理费3000元;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21元,减半收取计361元,由陈效贤负担36元,李清云负担325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李龙双、庄楚民:本院受理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1427民初7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责任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吴雨:本院受理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1427民初7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责任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聂清:本院受理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1427民初77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责任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刘波:本院受理山东凯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53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枣强县金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枣强县成信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刘红哲:本院受理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判令枣强县金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000000元及利息4221836.11元,共计14221836.11元(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9月21日,此后利息以10000000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正常利率上浮40%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2.判令枣强县成信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刘红哲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四川高星建评科技有限公司、汤翼:本院受理陈伟、王世明、刘保安、闫春敏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121民初133号民事判决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判决:1.四川高星建评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陈伟、王世明、刘保安、闫春敏服务费23400元;2.汤翼对四川高星建评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陶娟、冯巍: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028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徐霞客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孔德为、广州莱美新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江荣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李海平、李愿萍:本院受理云南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云0424民初29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民事判决书》中第6页“案件受理费4513元,保全费2091元,公告费280元,由被告李海平、李愿萍承担。”补正为“案件受理费6013元,保全费2091元,公告费280元,由被告李海平、李愿萍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盘溪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2024)浙03民终2970号之一 马鞍山爱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周雷忠:上诉人高翔与被上诉人温州市东凌鞋材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陈秀莲、马鞍山爱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朱立、徐映、金大江、周雷忠、赵小军、陈寿蒙、伍时坚与原审第三人浙江柏润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民终29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193元,公告费500元,合计20693元,由高翔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嘉俊: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杜有维与被申请人佛山市南海区德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袁嘉俊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案号为(2024)佛仲字第050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其证据材料、仲裁规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11月28日9时30分在本会第六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5年2月15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开庭以及签收上述材料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十六层】。 佛山仲裁委员会 哈喽爱豆教育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你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催告书》(大房金稽催字【2024】0500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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