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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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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张成开:本院受理和硕县乃仁克尔乡乌勒泽特村民委员会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硕分公司:本院受理和硕县鲁华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青海古韵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永忠诉被告青海古韵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2024)青2821民初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本院受理的原告乌兰县铜普镇河北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2024)青2821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18)冀0926执599号 马书亮:本院受理张铁振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926执599-1、-2、-3、-4号执行裁定书。续冻、续封了你的股权、位于故城县鸿业皮草制品有限公司的不动产。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肃宁县人民法院 (2024)鲁0304民特41号 本院于2024年8月1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黄冲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黄冲称,其父亲黄宗洪(男,1950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0304195012122215,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阁子前村黑山后道103号院4号。)于2009年10月走失,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黄宗洪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黄宗洪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黄宗洪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黄宗洪的情况,向本院报告。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刘风芹:本院受理原告申德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冀0406民初1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彭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被告明嘎毕力格: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旗支行诉被告你(2024)内0624民初235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复印件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和答辩期为送达之日起为15日内。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6996.38元,截止2024年5月10日所欠利息5711.64元、罚息1774.87元,本息共计94482.84元,并支付从2024年5月11日起至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的罚息(罚息按年利率9.15%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案定于2024年9月30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广州裕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富方达贸易有限公司、郑州聚之荣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兰山区同发甲醛厂与被告广州裕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粤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富方达资易有限公司、郑州聚之荣建材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广州粤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诉状。上诉人广州粤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为:1.撤销一审(2023)民初23056号一审民事判决第一判项,改判被上诉人广州裕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被上诉人临沂市兰山区同发甲醛厂支付票据金额500000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广州市裕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2023)皖0304执3365号 朱新元、解德、孙先法、合肥市品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人曹树生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隋丰涛:本单位自2023年10月11日向你本人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纳海域使用金决定书》(海渔责缴【2023】10号),你(本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且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本人送达《催告书》(海渔催告﹝2024﹞2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来本单位领取该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青岛大富岛水产品有限公司:本单位自2023年10月11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纳海域使用金决定书》(海渔责缴【2023】11号),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且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催告书》(海渔催告﹝2024﹞3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来本单位领取该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海阳圣建亨食品有限公司:本单位自2023年10月11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纳海域使用金决定书》(海渔责缴【2023】12号),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且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催告书》(海渔催告﹝2024﹞4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来本单位领取该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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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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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张成开:本院受理和硕县乃仁克尔乡乌勒泽特村民委员会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硕分公司:本院受理和硕县鲁华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青海古韵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永忠诉被告青海古韵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2024)青2821民初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本院受理的原告乌兰县铜普镇河北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买力亚汗·卡不拉别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2024)青2821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18)冀0926执599号 马书亮:本院受理张铁振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926执599-1、-2、-3、-4号执行裁定书。续冻、续封了你的股权、位于故城县鸿业皮草制品有限公司的不动产。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肃宁县人民法院 (2024)鲁0304民特41号 本院于2024年8月1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黄冲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黄冲称,其父亲黄宗洪(男,1950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0304195012122215,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阁子前村黑山后道103号院4号。)于2009年10月走失,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黄宗洪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黄宗洪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黄宗洪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黄宗洪的情况,向本院报告。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刘风芹:本院受理原告申德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冀0406民初1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彭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被告明嘎毕力格: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旗支行诉被告你(2024)内0624民初235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复印件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和答辩期为送达之日起为15日内。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6996.38元,截止2024年5月10日所欠利息5711.64元、罚息1774.87元,本息共计94482.84元,并支付从2024年5月11日起至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的罚息(罚息按年利率9.15%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案定于2024年9月30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广州裕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富方达贸易有限公司、郑州聚之荣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兰山区同发甲醛厂与被告广州裕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粤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富方达资易有限公司、郑州聚之荣建材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广州粤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诉状。上诉人广州粤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为:1.撤销一审(2023)民初23056号一审民事判决第一判项,改判被上诉人广州裕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被上诉人临沂市兰山区同发甲醛厂支付票据金额500000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广州市裕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2023)皖0304执3365号 朱新元、解德、孙先法、合肥市品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人曹树生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隋丰涛:本单位自2023年10月11日向你本人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纳海域使用金决定书》(海渔责缴【2023】10号),你(本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且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本人送达《催告书》(海渔催告﹝2024﹞2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来本单位领取该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青岛大富岛水产品有限公司:本单位自2023年10月11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纳海域使用金决定书》(海渔责缴【2023】11号),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且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催告书》(海渔催告﹝2024﹞3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来本单位领取该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海阳圣建亨食品有限公司:本单位自2023年10月11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纳海域使用金决定书》(海渔责缴【2023】12号),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且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催告书》(海渔催告﹝2024﹞4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来本单位领取该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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