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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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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翔:本院受理胡博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705民初2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刘海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州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何为根、合肥雅琳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原告赵启银、魏传好、王以芳、马树林、张芳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19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七里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张锦城:原告刘斌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史冰洁:本院受理贵州樽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肖宇、史冰洁追偿权纠纷(2024)黔0502民初4318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502民初431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颜坤:原告徐书军与被告颜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22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10时至9月11日10时止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www.sf.taobao.com/0395/02)公开拍卖:漯河市临颍县人民路西段南侧201、301号的不动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相关信息。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4)粤19破103号
  本院根据莫锦全的申请,于2024年07月31日裁定受理东莞市固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帮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07月31日指定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固帮公司的管理人。固帮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09月13日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会展北路东莞会展国际大酒店三楼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佳,联系电话:15107694554)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固帮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固帮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2024年09月24日15:00召开,地点和形式另行确定。相关公告将刊登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或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粤19破102号
  本院根据莫锦全的申请,于2024年7月31日裁定受理东莞市妙达电动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妙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31日指定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妙达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9月13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会展北路东莞会展国际大酒店三楼,联系人:张佳,联系方式:15107694554、0769-22506325)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妙达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妙达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2024年9月24日10时召开,地点和形式另行确定。相关公告将刊登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或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8月28日10时至2024年8月29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第二次公开拍卖漯河市源汇区滨河路恒大御景1#楼807号房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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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于2023年5月接警,辖区居民陈红发(泊头市文庙镇独村子村人)的姐姐称,一个月前在沧州市人民公园晨练时拾到一名女婴,考虑到其弟陈红发结婚多年无子女,就交给其弟抚养,陈红发喂养一个月后,来我所申请收养女婴。我所依法调查并抽取女婴的血液报国家打拐基因库查询,无此女婴信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办理收养手续,现向社会公示后依法办理户籍。
河北省泊头市文庙派出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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