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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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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臧明宏 孙鑫鑫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位于苏鲁边界。随着江苏、山东边界县区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非法采砂、破坏耕地、污染环境、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案件的跨区域性特征越来越明显,带来信息交流不畅、协作不力、异地取证难等诸多问题。 早在2017年12月,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地缘优势,以“共创平安、共护生态、共促发展、共赢未来”为目标,牵头与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临沭县,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会签《苏鲁边界跨区域检务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省际边界跨区域检察合作新模式。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为延伸苏鲁边界接边联合治理深度和广度,在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下,赣榆检察机关探索创新了“以党建带联建、以联建促治理”的新机制,四家跨省接边基层检察院的20多个党支部开展联建联创共建活动30余次,合作办理跨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余件,消除了边界“三不管”地带,形成“跨省跨海无界线、共同发展是一家”的和谐局面。 党建引领打出边界治理“组合拳” 一块块被挖掘得满目疮痍的土地,一个个深不见底的“天坑”,一条条垃圾漂浮的河流,一堆堆气味熏天的垃圾…… 赣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检察机关走访发现,在赣榆区柘汪镇和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交界处,有村民违法开设洗砂厂、石子厂,对当地植被水源造成严重损害,造成垃圾沿河漂浮、废渣堆积如山的景象。 赣榆区检察院党组多次走访乡村、企业、机关,深入调查研究,在《苏鲁边界跨区域检务合作框架协议》的实践基础上,又先后与三家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机制》《关于联合打击苏鲁边界非法破坏耕地行为的工作机制》《关于联合打击苏鲁边界非法盗采海砂行为的工作机制》,以及跨区域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未成年检察协作配合等方面文件,进一步拓宽联建范围,加强工作交流,共享发展成果。 “打击犯罪不能各自为战,应当以邻为友,凝聚合力,只有坚持多想一点、多走一步,持续深入开展跨区域检察合作,才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赣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培志介绍说,近年来跨域检务合作建立了以“党建带联建促联治”的工作思路,把公益诉讼检察合作扩大到“四大检察”和队伍建设全面合作,谋划区域治理一盘棋“战略方案”,破解跨区域社会治理难题。 在跨域地方党委政法委支持下,为推进跨省域公益诉讼工作,四家检察院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公益损害观察员制度》两份文件,两次组织开展苏鲁边界“检察公益行”系列活动,联合四地行政部门、边界镇村等开展走访调研,调查边界地区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社会治安等情况。同时通过联合四地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等部门在接边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征求群众对法治需求的意见和建议。 在赣榆区检察院的倡导下,两省跨界10家基层党组织40余名青年党员加入“跨区域公益损害观察员”队伍,通过随手拍,随时上传边界处损害环境资源的行为,为拓宽检察公益诉讼案源提供帮助。截至目前,累计收集跨区域案件线索22件,办理16件。 联建联治破解边界治理“三不管” 据了解,赣榆与临沭、莒南、岚山有5个乡镇48个村接壤,省际边界线近百公里,曾被称为“三不管”地带,经济发展落后,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基层村民自治参与程度低,社会治安形势严峻,跨区域盗抢骗等时有发生。 赣榆区检察院协同接边县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党建+N”工作模式,各党支部借势发力,结合自身业务和职能定位积极响应,因地制宜建立“党建+生态修复”“党建+服务企业”“党建+扫黑除恶”“党建+异地帮教”等检察合作机制,把一家发声的“独角戏”变成各家响应的“大合唱”,有效破解省际边界治理难题。 芦山是苏鲁两省界山,交通不便,人迹罕至。曾经发生过村民在农田里挖石头卖钱的非法采矿案,且时有村民与执法部门打“游击战”逃避处罚。2022年6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非法采砂的犯罪嫌疑人宋某移送赣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检察官审查后发现,该案仍有大量证据需要进一步补充,决定开展自行补充侦查。 借助苏鲁边界检务合作机制,赣榆区检察院在莒南县检察院的协作配合下完善了证据链条,果断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宋某。赣榆区检察院同步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经评估,宋某非法采矿行为造成山东境内30余亩、江苏境内10余亩总计40余亩耕地被破坏,两省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为80余万元。 2023年6月,赣榆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宋某刑事责任,同时请求法院判令其赔偿80余万元生态修复金。同年12月5日,法院一审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0余万元,同时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80余万元。宋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集中管辖江苏二审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目前,赣榆区检察院依托建立的边界生态监管大数据中心,打破数据壁垒,推动区域治理从“三不管”到“一块管”。截至目前,已实现线索共享60余条,通过公益诉讼共督促恢复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6.4万余亩,关停、整治违法养殖场120余家,清理被非法占用的绣针河水域30多公里,清除绣针河岸线固体废物7万多吨,恢复被破坏林地120余亩。 回应关切答好服务民生“高分卷” 自合作开展以来,接边四家检察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作,提高信息资源共享,先后开展党建联建活动30余次,检务联动70余次。 其中,依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苏鲁边界检察合作机制,成功办理了流窜连云港、临沂等地的梁某某、张某某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办理某粮油公司24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及山东10余家民营企业,其间联合开展“跨省公开听证+跨区域集中宣告”活动;办理苏鲁边界农田非法采矿案,将深达数十米的农田巨坑改造为利民富民的农田灌溉蓄水池。 结合边界社会治安和刑事案件情况,赣榆区检察院联合三家检察院,共同撰写完成了《2014-2018苏鲁跨区域刑事司法治理白皮书》《苏鲁跨区域刑事犯罪调研分析》《苏鲁边界检察办案案例汇编》,为苏鲁边界加强社会治理提供参考。 四家检察院还利用本地红色资源,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组织近百名党员干警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探寻红色记忆,筑牢忠诚本色”主题活动,通过发挥党组织共建共联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在协助侦查、调查取证、罪赃移交、裁判认可等司法协助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通过深度加强跨域检务合作,有效减少了跨区域检察事务摩擦,推动了行政机关跨域合作和联动执法,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实现多项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下一步,我们将推动东海、灌云与接边检察院开展共建,进一步拉长苏鲁边界检务合作链条,扩大边界治理‘朋友圈’。”连云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建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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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带联建”书写跨域检务合作新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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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赣榆检察机关深度推动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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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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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臧明宏 孙鑫鑫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位于苏鲁边界。随着江苏、山东边界县区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非法采砂、破坏耕地、污染环境、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案件的跨区域性特征越来越明显,带来信息交流不畅、协作不力、异地取证难等诸多问题。 早在2017年12月,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地缘优势,以“共创平安、共护生态、共促发展、共赢未来”为目标,牵头与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临沭县,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会签《苏鲁边界跨区域检务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省际边界跨区域检察合作新模式。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为延伸苏鲁边界接边联合治理深度和广度,在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下,赣榆检察机关探索创新了“以党建带联建、以联建促治理”的新机制,四家跨省接边基层检察院的20多个党支部开展联建联创共建活动30余次,合作办理跨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余件,消除了边界“三不管”地带,形成“跨省跨海无界线、共同发展是一家”的和谐局面。 党建引领打出边界治理“组合拳” 一块块被挖掘得满目疮痍的土地,一个个深不见底的“天坑”,一条条垃圾漂浮的河流,一堆堆气味熏天的垃圾…… 赣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检察机关走访发现,在赣榆区柘汪镇和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交界处,有村民违法开设洗砂厂、石子厂,对当地植被水源造成严重损害,造成垃圾沿河漂浮、废渣堆积如山的景象。 赣榆区检察院党组多次走访乡村、企业、机关,深入调查研究,在《苏鲁边界跨区域检务合作框架协议》的实践基础上,又先后与三家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机制》《关于联合打击苏鲁边界非法破坏耕地行为的工作机制》《关于联合打击苏鲁边界非法盗采海砂行为的工作机制》,以及跨区域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未成年检察协作配合等方面文件,进一步拓宽联建范围,加强工作交流,共享发展成果。 “打击犯罪不能各自为战,应当以邻为友,凝聚合力,只有坚持多想一点、多走一步,持续深入开展跨区域检察合作,才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赣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培志介绍说,近年来跨域检务合作建立了以“党建带联建促联治”的工作思路,把公益诉讼检察合作扩大到“四大检察”和队伍建设全面合作,谋划区域治理一盘棋“战略方案”,破解跨区域社会治理难题。 在跨域地方党委政法委支持下,为推进跨省域公益诉讼工作,四家检察院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公益损害观察员制度》两份文件,两次组织开展苏鲁边界“检察公益行”系列活动,联合四地行政部门、边界镇村等开展走访调研,调查边界地区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社会治安等情况。同时通过联合四地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等部门在接边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征求群众对法治需求的意见和建议。 在赣榆区检察院的倡导下,两省跨界10家基层党组织40余名青年党员加入“跨区域公益损害观察员”队伍,通过随手拍,随时上传边界处损害环境资源的行为,为拓宽检察公益诉讼案源提供帮助。截至目前,累计收集跨区域案件线索22件,办理16件。 联建联治破解边界治理“三不管” 据了解,赣榆与临沭、莒南、岚山有5个乡镇48个村接壤,省际边界线近百公里,曾被称为“三不管”地带,经济发展落后,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基层村民自治参与程度低,社会治安形势严峻,跨区域盗抢骗等时有发生。 赣榆区检察院协同接边县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党建+N”工作模式,各党支部借势发力,结合自身业务和职能定位积极响应,因地制宜建立“党建+生态修复”“党建+服务企业”“党建+扫黑除恶”“党建+异地帮教”等检察合作机制,把一家发声的“独角戏”变成各家响应的“大合唱”,有效破解省际边界治理难题。 芦山是苏鲁两省界山,交通不便,人迹罕至。曾经发生过村民在农田里挖石头卖钱的非法采矿案,且时有村民与执法部门打“游击战”逃避处罚。2022年6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非法采砂的犯罪嫌疑人宋某移送赣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检察官审查后发现,该案仍有大量证据需要进一步补充,决定开展自行补充侦查。 借助苏鲁边界检务合作机制,赣榆区检察院在莒南县检察院的协作配合下完善了证据链条,果断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宋某。赣榆区检察院同步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经评估,宋某非法采矿行为造成山东境内30余亩、江苏境内10余亩总计40余亩耕地被破坏,两省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为80余万元。 2023年6月,赣榆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宋某刑事责任,同时请求法院判令其赔偿80余万元生态修复金。同年12月5日,法院一审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0余万元,同时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80余万元。宋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集中管辖江苏二审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目前,赣榆区检察院依托建立的边界生态监管大数据中心,打破数据壁垒,推动区域治理从“三不管”到“一块管”。截至目前,已实现线索共享60余条,通过公益诉讼共督促恢复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6.4万余亩,关停、整治违法养殖场120余家,清理被非法占用的绣针河水域30多公里,清除绣针河岸线固体废物7万多吨,恢复被破坏林地120余亩。 回应关切答好服务民生“高分卷” 自合作开展以来,接边四家检察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作,提高信息资源共享,先后开展党建联建活动30余次,检务联动70余次。 其中,依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苏鲁边界检察合作机制,成功办理了流窜连云港、临沂等地的梁某某、张某某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办理某粮油公司24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及山东10余家民营企业,其间联合开展“跨省公开听证+跨区域集中宣告”活动;办理苏鲁边界农田非法采矿案,将深达数十米的农田巨坑改造为利民富民的农田灌溉蓄水池。 结合边界社会治安和刑事案件情况,赣榆区检察院联合三家检察院,共同撰写完成了《2014-2018苏鲁跨区域刑事司法治理白皮书》《苏鲁跨区域刑事犯罪调研分析》《苏鲁边界检察办案案例汇编》,为苏鲁边界加强社会治理提供参考。 四家检察院还利用本地红色资源,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组织近百名党员干警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探寻红色记忆,筑牢忠诚本色”主题活动,通过发挥党组织共建共联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在协助侦查、调查取证、罪赃移交、裁判认可等司法协助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通过深度加强跨域检务合作,有效减少了跨区域检察事务摩擦,推动了行政机关跨域合作和联动执法,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实现多项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下一步,我们将推动东海、灌云与接边检察院开展共建,进一步拉长苏鲁边界检务合作链条,扩大边界治理‘朋友圈’。”连云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建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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