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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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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科磊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亮:本院审查的申请人胡鹏、戴德元与被执行人中科磊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亮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受理案件通知书、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书内容:一、追加张亮为(2022)云0581执2105号、(2022)云0581执1996号二案的被执行人;二、由张亮对(2022)云0581执2105号、(2022)云0581执1996号二案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5日内(节假日顺延),本院将依法缺席做出裁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杨宇、杨敏:本院受理黄林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杨宇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82006元,并承担以借款本金82006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21日起至全部借款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3.8%计算的利息;2.判令被告杨敏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以其名下云L15M22轿车作为上述债务的抵押担保;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休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猴桥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李奎:本院受理周绍芬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36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固东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云南创屹之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朝凤与赵上志、腾冲市志成二手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冲志成公司)、第三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云南创屹之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2086号判决书。(判决:1.撤销原告刘朝凤与被告赵上志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2.解除刘朝凤与第三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创屹之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汽车抵押贷款合同》;3.由刘朝凤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被告赵上志、腾冲市志成二手车有限公司案涉的大众牌白色POLO小轿车(车牌:云MXS506,车架号:B58463,发动机号:LSVG746R8K2027104);4.由被告赵上志、腾冲市志成二手车有限公司偿还第三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案涉《汽车抵押贷款合同》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剩余的贷款本息;5.由被告赵上志、腾冲市志成二手车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已经归还第三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本息1616.85元;6.由被告赵上志、腾冲市志成二手车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刘朝凤三倍购车款138000元;七、驳回原告刘朝凤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5、6项合计由被告赵上志、腾冲市志成二手车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刘朝凤款项139617元(取整),扣除赵上志原退还原告刘朝凤的2000元后,实际支付时再支付137617元,限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付清。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54元,由被告赵上志、腾冲市志成二手车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2024)桂0703执异47号 刘中奇、广州碧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中奇与被执行人钦州市盛享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龙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碧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述文书,从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据一式陆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寇大勇:本院受理汤孝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77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杨智:本院受理原告文关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达(2024)川1321民初39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杨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文关斌借款本金14459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14459元为基数,自2024年4月23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文关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500元,由杨智负担161元。文关斌负担339元;公告费600元由杨智负担。判决书经过公告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王忍瑛:本院受理原告上海耳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人民币2566.92元,利息、罚息31.07元(截至2022年10月13日)以及逾期利息(以2566.92元基数,年化24%的利率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等费用,自2022年10月14日起至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人民币6162.34元,利息、罚息297.95元(截至2023年06月12日)以及逾期利息(以6162.34元为基数,年化24%的利率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等费用,自2023年06月13日起至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以上逾期利息等费用暂计至2024年03月07日为1973.75元,总标的11032.03元);3.因本案引起的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548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9月26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梁晓刚: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南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所欠原告的借款本金2290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至实际履行之日止;2.依法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等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567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9月2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樊光宗:原告单玉刚诉你与五河县臻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闫学礼、蔡明、马红刚:我院受理何立军诉你们、蔡亮、赵玉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6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闫学礼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给付购拖拉机价款300000元;2.闫学礼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给付违约金20000元;3.赵玉霞对本判决第一、第二项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蔡明、蔡亮、马红刚对本判决第一、第二项的给付内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5.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王来印、姚福荣、曾志彬、李元杰、杨保唐:我院受理高登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52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王来印、姚福荣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97000元,支付利息22819.38元,两项合计119819.38元,并以97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5.35%计算利息;2.王来印、姚福荣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返还欠款24000元,支付利息7339.84元,两项合计31339.84元,并以24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955%计算利息;3.曾志彬、李元杰、杨保唐对本判决第二项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李胜亮:本院受理王玉梅与你、张东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40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李胜亮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39386元(16100元+23286元),本息合计189386元;并承担自2021年9月19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15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息);2.张东泉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10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4500元,由李胜亮负担,张东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黄旭东:我院受理徐风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1725号民事判决书。1.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及支付利息3394元,合计203394元;并以借款200000元为基数,从2024年3月3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0‰承担利息;2.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给付诉讼保全措施申请费172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史娅琴:我院受理裴莲笙诉戴新、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1725号民事判决书。戴新、史娅琴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给付借款40000元及利息20000元,合计6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烟台交换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李晶晶与你方关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2023)烟仲字第399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烟台仲裁委员会
山东兴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张天龙与你方关于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2024)烟仲字第26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烟台仲裁委员会
黄劳人仲案字〔2024〕152号 武汉唯鼎悦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尹玮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黄劳人仲案字〔2024〕152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1.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8000元;2.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金16000元;3.支付申请人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2021年12月入职至2024年4月30日被违法辞退时,共计2年4个月的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共计20000元。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4年9月29日下午3时到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96号二楼一号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湖北省黄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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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我院定于2024年8月24日10时至2024年8月25日10时,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第二次公开拍卖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老街30幢1F-12号的房产一处(不动产权证号:20070010300,建筑面积:46.54㎡)、漯河市源汇区老街30幢1F-13号的房产一处(不动产权证号:20070010299,建筑面积:46.54㎡)、漯河市源汇区老街30幢1F-14号的房产一处(不动产权证号:20070010301,建筑面积:46.54㎡)。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0395/02,搜索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贵州省兴仁市司法局原工作人员吴家伟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24090211002)不慎遗失,特声明作废。
吴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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