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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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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陈雅君 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的需求是风向标,评价是测风仪。人民法院推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满足市场主体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多样司法需求,从而不断完善司法供给。 2023年5月以来,在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市两级法院陆续在各自的诉讼服务中心建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设置调解室、工作室、对接平台等多个功能室,集企业“问诊”、纠纷调解、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答疑释明、知产保护、“立审执破”一体化、信用修复等功能于一体,实现涉企诉讼服务“一对一”接待100%,服务企业事项交办反馈100%,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一年多来,累计为200余家企业提供服务,解决500余件涉企疑难事项。 为解决过去法院开展“送法进企业”“审判进园区”等活动有时会因无法“恰逢其时”而不能有针对性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的问题,让“需求”与“回应”不再错位到达,让企业“愿意来法院”又“找得到部门”,宿迁中院让原本处于后端、具有服务企业职能的各职能庭室入驻服务中心,在前端主动服务,收集并回应企业需求,同时制定和发布工作手册,明晰功能以便企业按需查找。 “我们通过制定详实的工作流程,全面规范服务中心各功能室在多元解纷、分析研究、培训宣传、统筹协调等方面的职责,实现涉企服务从被动到主动、从后端到前端的转变。”宿迁市中院院长衡阳介绍。 “中小酒企在发展初期怎么规避常见的侵权问题?”宿迁中院服务中心刚设立,多家本地酒企就来咨询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问题。 入驻服务中心的宿迁中院民三庭在与多家酒企深度交流后,发现多个企业在知产保护方面的疑惑既有共性也有个性,于是邀请宿迁市酒业协会的数名代表与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围绕品牌经营、知产管理中面临的堵点和难点问题答疑解惑。 座谈会后,民三庭依托服务中心又多次召开涉及各类企业的知产保护培训、交流会,主动发现并帮助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还充分发挥服务中心职能,与市知识产权局共同制定《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形成知产保护合力。 据介绍,宿迁两级法院还最大范围畅通内部联动渠道,促进法院“立转破、审转破、执转破”等工作各流程数据共享、案件关联、程序衔接,打通程序壁垒、部门壁垒,推动涉企难题根本性解决。 “我们还构建了‘立审执破直通车’机制,中院依托服务中心成立‘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小组,统筹全市相关工作。”宿迁市中院副院长崔永峰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立转破、诉转破、执转破案件260件。 此前,宿迁某电梯公司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大量债务出现,51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标的总额达5000万余元。若强制执行只能兑现最大债权,也即银行的抵押权,公司职工、材料商、供应商等债权的兑现也许将毫无希望,企业的生存也面临威胁。 “如何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决定在执行阶段就融入破产理念,以寻求债权人和企业双赢。”宿迁市中院民二庭庭长朱千里说。 为此,宿迁中院邀请企业负责人、债权人、相关职能部门与执行法官、破产法官三次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论证如何最大化兑现债权人利益。最终,各方达成一致,决定以破产重整挽救企业,充分利用其在电梯制造业的份额及专利技术,确保公司继续经营、获得盈利,并制定方案让公司分阶段偿还债款。 “涉企案件的办理并不能只靠法院‘单打独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也不能凭法院‘一己之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应当形成四通八达的‘一张网’。”衡阳表示,全市两级法院将汇集各类涉企解纷资源于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心,以司法之力撬动营商环境全领域、各环节的行政、社会资源,提供有针对性的隐患化解、纠纷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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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愿意来法院”又“找得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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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法院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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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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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陈雅君 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的需求是风向标,评价是测风仪。人民法院推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满足市场主体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多样司法需求,从而不断完善司法供给。 2023年5月以来,在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市两级法院陆续在各自的诉讼服务中心建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设置调解室、工作室、对接平台等多个功能室,集企业“问诊”、纠纷调解、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答疑释明、知产保护、“立审执破”一体化、信用修复等功能于一体,实现涉企诉讼服务“一对一”接待100%,服务企业事项交办反馈100%,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一年多来,累计为200余家企业提供服务,解决500余件涉企疑难事项。 为解决过去法院开展“送法进企业”“审判进园区”等活动有时会因无法“恰逢其时”而不能有针对性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的问题,让“需求”与“回应”不再错位到达,让企业“愿意来法院”又“找得到部门”,宿迁中院让原本处于后端、具有服务企业职能的各职能庭室入驻服务中心,在前端主动服务,收集并回应企业需求,同时制定和发布工作手册,明晰功能以便企业按需查找。 “我们通过制定详实的工作流程,全面规范服务中心各功能室在多元解纷、分析研究、培训宣传、统筹协调等方面的职责,实现涉企服务从被动到主动、从后端到前端的转变。”宿迁市中院院长衡阳介绍。 “中小酒企在发展初期怎么规避常见的侵权问题?”宿迁中院服务中心刚设立,多家本地酒企就来咨询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问题。 入驻服务中心的宿迁中院民三庭在与多家酒企深度交流后,发现多个企业在知产保护方面的疑惑既有共性也有个性,于是邀请宿迁市酒业协会的数名代表与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围绕品牌经营、知产管理中面临的堵点和难点问题答疑解惑。 座谈会后,民三庭依托服务中心又多次召开涉及各类企业的知产保护培训、交流会,主动发现并帮助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还充分发挥服务中心职能,与市知识产权局共同制定《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形成知产保护合力。 据介绍,宿迁两级法院还最大范围畅通内部联动渠道,促进法院“立转破、审转破、执转破”等工作各流程数据共享、案件关联、程序衔接,打通程序壁垒、部门壁垒,推动涉企难题根本性解决。 “我们还构建了‘立审执破直通车’机制,中院依托服务中心成立‘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小组,统筹全市相关工作。”宿迁市中院副院长崔永峰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立转破、诉转破、执转破案件260件。 此前,宿迁某电梯公司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大量债务出现,51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标的总额达5000万余元。若强制执行只能兑现最大债权,也即银行的抵押权,公司职工、材料商、供应商等债权的兑现也许将毫无希望,企业的生存也面临威胁。 “如何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决定在执行阶段就融入破产理念,以寻求债权人和企业双赢。”宿迁市中院民二庭庭长朱千里说。 为此,宿迁中院邀请企业负责人、债权人、相关职能部门与执行法官、破产法官三次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论证如何最大化兑现债权人利益。最终,各方达成一致,决定以破产重整挽救企业,充分利用其在电梯制造业的份额及专利技术,确保公司继续经营、获得盈利,并制定方案让公司分阶段偿还债款。 “涉企案件的办理并不能只靠法院‘单打独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也不能凭法院‘一己之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应当形成四通八达的‘一张网’。”衡阳表示,全市两级法院将汇集各类涉企解纷资源于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心,以司法之力撬动营商环境全领域、各环节的行政、社会资源,提供有针对性的隐患化解、纠纷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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