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要闻
9 1/9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1 2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即时就地为人民群众纾困解难
· 深耕社区警务共建平安家园
· 行政复议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 图片新闻
· 聚焦民心所盼 做优“前端警务”
· 新疆法院交叉执行提升工作质效
· 加强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
· 专题述法晒成绩 开门述法找差距
· 预防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新疆法院交叉执行提升工作质效

( 2024-08-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古雪丽
  
  “我们申请执行后,很快就拿到了案款。”近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回访中,申请执行人张某对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县法院”)的执行效率赞不绝口。
  去年年底,喀什地区中院指令塔县法院负责执行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系列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塔县法院执行干警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英吉沙县某水管站协商,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和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放弃债务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英吉沙县某水管站支付290万余元案款。8起案件顺利执结。
  如何破解特殊主体、系列案件等因素造成的执行瓶颈?去年年底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自治区部署开展交叉执行工作,各级法院立即响应,综合运用督促执行、指令执行、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协同执行等方式开展交叉执行工作。
  “换一个法院,换一名执行法官,就可能有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也许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魏锋说。
  半年多来,新疆各级法院积极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有序开展。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成“执行+法警+舆论引导”执行小组,坚持“适度强制”和“适度曝光”,向被执行人发出预曝光通知,有效传递强制执行和舆论监督“双重压力”;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一揽子解决当地97起涉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案件,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被执行人为参公事业单位案件,在自治区高院与博州中院协同推动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截至目前,全疆法院已交叉执行案件1879起,执行到位总金额达2.39亿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