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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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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2024)冀0107民初337号 河北协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计生起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4)冀0107民初336号 河北协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齐新安起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新疆和旭燃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新疆国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4)浙1081民催44号 申请人仪征熹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1986482、金额为42370.50元、出票人为台州市欣源空压机制造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4)浙1081民催43号 申请人新乡李雪废旧品回收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1612854、金额为50000元、出票人为台州富豪车轮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株洲众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译民:本院受理原告倪煜财诉你们与黄石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542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夏波:本院受理原告杨怀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2民初146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夏波立即向杨怀伟支付劳务费1507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15070元为基数从2023年12月2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四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余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2民初14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余春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县支行偿还借款本245797.83元及利息(包括罚息、复利)[利息包括:2024年6月20日之前的利息21294.13元以及从2024年6月21日起至款偿清之日止,以《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51020120200286478)项下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总和]。案件受理费4988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余春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杨天天:本院受理原告魏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乌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毕节市哪吒物流有限公司、威宁捷城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孔双英诉被告马礼涛、毕节市哪吒物流有限公司、威宁捷城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10000元;3、案件受理费由三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程序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庭前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2023)皖1204民初7826号之一 界首市世纪大同置业有限公司、芝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杨慧君、杨素、汝丁丁: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颍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安徽三环管业有限公司及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204民初78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支付7179393.19元并承担担保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甘肃盛晔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进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罗周:本院受理原告营山县政兴汽修厂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川1322民初19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罗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营山县政兴汽修厂修理费70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韩伦刚:本院受理原告杨光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川1322民初21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韩伦刚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杨光明货款255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25500元为基数,从2024年4月29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龙小伟:本院受理原告罗春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川1322民初21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龙小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罗春明借款13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130000元为基数,从2024年5月20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罗春明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陕西华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鑫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谷志先买卖合同纠纷(2024)苏0925民初356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9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刘飞:本院受理湖北保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9月10日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上海申之茂工贸有限公司、周小运:本院在审理原告江苏桓华婴儿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申之茂工贸有限公司、汪曙光、高春香、周小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2024)苏0925民初3820号一案中,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13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陶勇军:本院受理林香熙与唐伟民及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10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唐伟民:本院受理林香熙与陶勇军及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10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李月度:本院受理蔡仕洋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被告上海昕烨纺织品有限公司:原告六安亿胜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昕烨纺织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502民初84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浙江达喜纸制品有限公司:原告无锡合和纸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达喜纸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05民初20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海南揽杰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邢云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300号)定于2024年8月29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道歉声明 本人张伟,因在自媒体平台发布不当言论侵害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名誉权,现郑重向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道歉,并保证不再继续发表不当言论侵害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名誉。特此道歉! 张伟 2024年7月26日 催告书送达公告 李文粉(公民身份号码:53212919970417****): 你非医师行医一案,本局于2024年1月11日对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温卫医罚〔2023〕97号},至今你尚未履行本局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温卫医催〔2024〕14号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送达后,你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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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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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2024)冀0107民初337号 河北协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计生起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4)冀0107民初336号 河北协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齐新安起诉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新疆和旭燃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新疆国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4)浙1081民催44号 申请人仪征熹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1986482、金额为42370.50元、出票人为台州市欣源空压机制造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4)浙1081民催43号 申请人新乡李雪废旧品回收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1612854、金额为50000元、出票人为台州富豪车轮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株洲众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译民:本院受理原告倪煜财诉你们与黄石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542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夏波:本院受理原告杨怀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2民初146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夏波立即向杨怀伟支付劳务费1507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15070元为基数从2023年12月2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四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余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2民初14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余春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县支行偿还借款本245797.83元及利息(包括罚息、复利)[利息包括:2024年6月20日之前的利息21294.13元以及从2024年6月21日起至款偿清之日止,以《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51020120200286478)项下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总和]。案件受理费4988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余春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杨天天:本院受理原告魏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乌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毕节市哪吒物流有限公司、威宁捷城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孔双英诉被告马礼涛、毕节市哪吒物流有限公司、威宁捷城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10000元;3、案件受理费由三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程序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庭前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2023)皖1204民初7826号之一 界首市世纪大同置业有限公司、芝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杨慧君、杨素、汝丁丁: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颍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安徽三环管业有限公司及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204民初78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支付7179393.19元并承担担保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甘肃盛晔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进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罗周:本院受理原告营山县政兴汽修厂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川1322民初19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罗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营山县政兴汽修厂修理费70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韩伦刚:本院受理原告杨光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川1322民初21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韩伦刚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杨光明货款255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25500元为基数,从2024年4月29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龙小伟:本院受理原告罗春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川1322民初21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龙小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罗春明借款13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130000元为基数,从2024年5月20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罗春明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陕西华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鑫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谷志先买卖合同纠纷(2024)苏0925民初356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9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刘飞:本院受理湖北保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9月10日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上海申之茂工贸有限公司、周小运:本院在审理原告江苏桓华婴儿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申之茂工贸有限公司、汪曙光、高春香、周小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2024)苏0925民初3820号一案中,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13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陶勇军:本院受理林香熙与唐伟民及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10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唐伟民:本院受理林香熙与陶勇军及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10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李月度:本院受理蔡仕洋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被告上海昕烨纺织品有限公司:原告六安亿胜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昕烨纺织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502民初84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浙江达喜纸制品有限公司:原告无锡合和纸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达喜纸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05民初20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海南揽杰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邢云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300号)定于2024年8月29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道歉声明 本人张伟,因在自媒体平台发布不当言论侵害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名誉权,现郑重向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道歉,并保证不再继续发表不当言论侵害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名誉。特此道歉! 张伟 2024年7月26日 催告书送达公告 李文粉(公民身份号码:53212919970417****): 你非医师行医一案,本局于2024年1月11日对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温卫医罚〔2023〕97号},至今你尚未履行本局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温卫医催〔2024〕14号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送达后,你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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