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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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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杜洋
4月22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向吉林省吉林市林业局发送《关于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共促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切实提高辖区林业部门行政执法水平以及诉讼参与能力,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源头治理工作效果。 5月23日,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通过对涉及事故车辆定损的赔偿案件进行逐一梳理,找出该类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挖掘深层次原因,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兴化监管支局发出《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定损程序的司法建议》,促使其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的定损程序,提升保险行业定损结果的公信力。 …… 自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发布的《关于综合类治理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人民法院认真落实《规定》有关内容,依法能动履职,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针对引起类案多发高发的深层次问题,深挖根源,找出症结,及时向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建议,努力做到判好案件、提好建议、堵住漏洞、解决问题,切实在“小切口”中守好“大民生”。 经过半年多时间的不懈努力,人民法院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走深走实,社会治理效能逐步显现,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发送一件治理一片 近日,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积极推进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领域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及多元化解,对全市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类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与市司法局、国资委、住建局、工程造价协会以及全市多家建筑企业进行了座谈交流。在司法建议初稿形成后,法院工作人员主动到被建议单位上门座谈交流,答疑解惑,在认真吸收被建议单位合理化意见建议基础上,精准发出首份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书。 这是人民法院强化“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办案理念的一个缩影。《规定》实施以来,人民法院针对容易引起类案多发高发的问题深挖根源,找寻堵点、剖析难点、直击痛点,及时向有关主管机关或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建议,充分发挥在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解决纠纷是一回事,避免纠纷再次发生,是更重要的事。”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人民法院北海法庭庭长付金良告诉《法治日报》记者,2023年以来,滨州法院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为社会治理“把脉开方”,针对涉农村土地流转、“外嫁女”分红补偿、已售房屋用于抵押登记、机动车投保提示告知不充分等问题发出了462份司法建议,涉及361个单位,共收到反馈回函403份,采纳建议并予以落实的比例达87.23%。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规定》,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及时修订《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在促进依法行政,完善房地产、金融、互联网等重点行业领域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规定》实施以来,北京法院系统共发送司法建议180余份,反馈率达90%以上,有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其中,东城区人民法院制发15篇司法建议,均在答复期间内收到回函,且全部被采纳。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光明告诉记者:“半年多来,我院发出司法建议21份,收到复函13份,涉及金融、建工、劳动与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特殊人群保护、土地征收补偿等,实现了‘发送一件、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靶向发力精准问效 人民法院为更好地强化司法建议的针对性,聚焦矛盾多发高发案件,坚持问题导向,抓个案、强类案,强化跟踪问效、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东城法院在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调研,形成《涉公积金纠纷诉源治理白皮书》,分析近年来公积金争议的发展态势,总结诉源治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和主要做法,对下一步坚持在法治轨道上预防和化解公积金纠纷提出了一些思路和建议。 “聚焦矛盾多发高发案件,我院突出个案司法建议精准性,以典型个案‘解剖麻雀’,精准定位具体问题,深入挖掘风险隐患,实现‘源于案件且超越案件’的办理效果。”东城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王永欣对记者说。 在抓好抓实个案司法建议的同时,深化类案司法建议也至关重要。人民法院聚焦反复发生、同时发生的类似案件,深挖原因、精准施策、靶向治疗。 2024年年初,重庆一中院公开宣判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重庆通源宝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判决认定被告通源宝源公司拟定的《汽车销售合同》中2项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 “为保证更多购车的消费者避免此类合同陷阱,我院就类案反映的部分汽车销售合同格式条款设置引发纠纷的问题,发出关于加强汽车销售合同格式条款监管的司法建议,有针对性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杨光明告诉记者。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分析研究,及时制定《重庆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将合同纠纷消除在源头。 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案件,发现其中的普遍性问题、规律性问题、苗头性问题,并通过制发司法建议,帮助相关部门“精准问效”,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严格程序务求规范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依法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提升司法建议制发的规范性,可以进一步增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其在拓展审判效果、依法能动履职、强化诉源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付金良说。 记者了解到,北京、重庆、滨州等地法院严格落实司法建议审核制发程序要求,统一司法建议文书样式,进一步确保司法建议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外,重庆一中院对法官开展专项培训,聚焦司法建议选题、司法建议对象选择、问题原因对策写作、回复时限设定、事前沟通事后跟踪事项、常见错误提示等,持续加强工作指引。 北京高院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发送后的跟踪问效工作,多措并举推动建议落实落地,确保取得实效。 “我院明确归口管理司法建议制发工作,由专门部门统一编制发文顺序,对回函进行统一备案。”王永欣说,东城法院下一步将继续坚持系统思维,做好司法建议的沟通和回访,使司法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畅通沟通和跟踪渠道,持续增强该工作的系统性,确保司法建议真正落地见效。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清利告诉记者,该院接下来将全流程做好司法建议规范性的落实,做足制发前的调研论证,确保制发建议具有可行性;加强制发中对案件背后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的研判,真正做到“对症下药”,从源头上推动解决某一领域的社会治理难题;做实制发后的跟踪回访,与被建议对象形成良性、长效的互动交流,确保每一份司法建议落地有声、“药到病除”。 各地法院按照《规定》,进一步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办理案件发现的问题、隐患、风险等,精准提出司法建议,并督促司法建议落实见效,为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贡献法治力量。 图①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针对在审判过程中发现的彩礼金额较高等问题,及时向当地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并跟踪回访建议落实情况。图为7月15日,该院史庄人民法庭法官到村里走访了解建议落实情况。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韦德涛 摄 图② 2月7日,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向手工艺人面对面了解在非遗文创产品制作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并结合非遗类案件审理情况,向市工商联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王钟瑶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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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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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切口”中守好“大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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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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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杜洋
4月22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向吉林省吉林市林业局发送《关于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共促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切实提高辖区林业部门行政执法水平以及诉讼参与能力,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源头治理工作效果。 5月23日,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通过对涉及事故车辆定损的赔偿案件进行逐一梳理,找出该类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挖掘深层次原因,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兴化监管支局发出《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定损程序的司法建议》,促使其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的定损程序,提升保险行业定损结果的公信力。 …… 自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发布的《关于综合类治理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人民法院认真落实《规定》有关内容,依法能动履职,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针对引起类案多发高发的深层次问题,深挖根源,找出症结,及时向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建议,努力做到判好案件、提好建议、堵住漏洞、解决问题,切实在“小切口”中守好“大民生”。 经过半年多时间的不懈努力,人民法院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走深走实,社会治理效能逐步显现,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发送一件治理一片 近日,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积极推进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领域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及多元化解,对全市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类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与市司法局、国资委、住建局、工程造价协会以及全市多家建筑企业进行了座谈交流。在司法建议初稿形成后,法院工作人员主动到被建议单位上门座谈交流,答疑解惑,在认真吸收被建议单位合理化意见建议基础上,精准发出首份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书。 这是人民法院强化“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办案理念的一个缩影。《规定》实施以来,人民法院针对容易引起类案多发高发的问题深挖根源,找寻堵点、剖析难点、直击痛点,及时向有关主管机关或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建议,充分发挥在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解决纠纷是一回事,避免纠纷再次发生,是更重要的事。”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人民法院北海法庭庭长付金良告诉《法治日报》记者,2023年以来,滨州法院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为社会治理“把脉开方”,针对涉农村土地流转、“外嫁女”分红补偿、已售房屋用于抵押登记、机动车投保提示告知不充分等问题发出了462份司法建议,涉及361个单位,共收到反馈回函403份,采纳建议并予以落实的比例达87.23%。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规定》,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及时修订《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在促进依法行政,完善房地产、金融、互联网等重点行业领域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规定》实施以来,北京法院系统共发送司法建议180余份,反馈率达90%以上,有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其中,东城区人民法院制发15篇司法建议,均在答复期间内收到回函,且全部被采纳。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光明告诉记者:“半年多来,我院发出司法建议21份,收到复函13份,涉及金融、建工、劳动与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特殊人群保护、土地征收补偿等,实现了‘发送一件、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靶向发力精准问效 人民法院为更好地强化司法建议的针对性,聚焦矛盾多发高发案件,坚持问题导向,抓个案、强类案,强化跟踪问效、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东城法院在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调研,形成《涉公积金纠纷诉源治理白皮书》,分析近年来公积金争议的发展态势,总结诉源治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和主要做法,对下一步坚持在法治轨道上预防和化解公积金纠纷提出了一些思路和建议。 “聚焦矛盾多发高发案件,我院突出个案司法建议精准性,以典型个案‘解剖麻雀’,精准定位具体问题,深入挖掘风险隐患,实现‘源于案件且超越案件’的办理效果。”东城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王永欣对记者说。 在抓好抓实个案司法建议的同时,深化类案司法建议也至关重要。人民法院聚焦反复发生、同时发生的类似案件,深挖原因、精准施策、靶向治疗。 2024年年初,重庆一中院公开宣判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重庆通源宝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判决认定被告通源宝源公司拟定的《汽车销售合同》中2项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 “为保证更多购车的消费者避免此类合同陷阱,我院就类案反映的部分汽车销售合同格式条款设置引发纠纷的问题,发出关于加强汽车销售合同格式条款监管的司法建议,有针对性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杨光明告诉记者。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分析研究,及时制定《重庆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将合同纠纷消除在源头。 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案件,发现其中的普遍性问题、规律性问题、苗头性问题,并通过制发司法建议,帮助相关部门“精准问效”,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严格程序务求规范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依法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提升司法建议制发的规范性,可以进一步增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其在拓展审判效果、依法能动履职、强化诉源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付金良说。 记者了解到,北京、重庆、滨州等地法院严格落实司法建议审核制发程序要求,统一司法建议文书样式,进一步确保司法建议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外,重庆一中院对法官开展专项培训,聚焦司法建议选题、司法建议对象选择、问题原因对策写作、回复时限设定、事前沟通事后跟踪事项、常见错误提示等,持续加强工作指引。 北京高院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发送后的跟踪问效工作,多措并举推动建议落实落地,确保取得实效。 “我院明确归口管理司法建议制发工作,由专门部门统一编制发文顺序,对回函进行统一备案。”王永欣说,东城法院下一步将继续坚持系统思维,做好司法建议的沟通和回访,使司法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畅通沟通和跟踪渠道,持续增强该工作的系统性,确保司法建议真正落地见效。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清利告诉记者,该院接下来将全流程做好司法建议规范性的落实,做足制发前的调研论证,确保制发建议具有可行性;加强制发中对案件背后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的研判,真正做到“对症下药”,从源头上推动解决某一领域的社会治理难题;做实制发后的跟踪回访,与被建议对象形成良性、长效的互动交流,确保每一份司法建议落地有声、“药到病除”。 各地法院按照《规定》,进一步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办理案件发现的问题、隐患、风险等,精准提出司法建议,并督促司法建议落实见效,为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贡献法治力量。 图①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针对在审判过程中发现的彩礼金额较高等问题,及时向当地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并跟踪回访建议落实情况。图为7月15日,该院史庄人民法庭法官到村里走访了解建议落实情况。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韦德涛 摄 图② 2月7日,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向手工艺人面对面了解在非遗文创产品制作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并结合非遗类案件审理情况,向市工商联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王钟瑶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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