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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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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将施行
强化两省协作共护文化自然双重遗产

( 2024-07-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律服务·解读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廖文 何飞
  
  武夷山国家公园有上千平方公里的山川河流,有丹霞奇景交织的神秘之境,有北纬27度上最高的世界森林覆盖率,是我国的四项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之一,也是我国第一批五大国家公园之一。
  自2022年开始,赣闽两省着手启动武夷山国家公园协同立法工作,并于今年5月分别表决通过《江西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其中,《江西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共七章63条,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这是全国首例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省际协同立法。
  “《条例》的出台,必将对武夷山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强调保护优先
  “山上风吹笙鹤声,山前人望翠云屏。蓬莱枉觅瑶池路,不道人间有幔亭。”八百多年前,辛弃疾于赴任途中路过“碧水丹山,奇秀甲东南”的武夷山,对奇峰、秀水、幽谷、险壑留下了深刻印象,遂作棹歌十首。
  武夷山有着丰富的生态人文资源,《条例》从保护优先出发,以武夷山自然生态系统及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为核心,为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和传承优秀人文资源构建了严密的法制保护体系。
  在规划建设上,《条例》规定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家公园设立标准编制总体规划,并与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相衔接。
  在此基础上,《条例》要求根据总体规划和保护管理要求,编制生态保护修复、调查监测和社区发展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规定要对村庄(居民点)、生产加工等场所组织详细规划设计,建筑外观、建筑风格等保持与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相协调的村庄风貌和民居特色。
  在保护管理上,《条例》按照国家规定将武夷山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整体保护、分区管控和差别化管理。对核心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的保护,除了公共管理部门依法履职、原住居民开展必要的生产生活活动等特定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进入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在承担保护功能的基础上,兼顾科研、教育、生态旅游以及园区居民生产生活等公众服务功能。
  此外,《条例》还明确列举了十五项禁止性行为,例如开山、采石、采砂、开垦、烧荒等行为,并规定要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针对特定保护对象要制定保护管理目标,开展专项保护。
坚持生态为民
  全民公益性是国家公园的三大理念之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永续发展是国家设立武夷山国家公园的一项重要要求和目标。为此,《条例》明确武夷山国家公园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应当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国家代表性、全民公益性,注重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共同保护,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规划、分区管理、生态为民、绿色发展的原则。
  当前,武夷山国家公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空间布局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健全、全民公益性体现不足等问题。为此,《条例》着力从保护原住居民权益、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加强社会公众参与等方面加强规范,力求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与民生改善相统一。
  在保护原住居民权益上,《条例》规定当地政府应当加强武夷山国家公园内及周边社区的治理,根据相关规划合理建设武夷山国家公园入口社区,采取定向援助、产业转移、社区共建等方式,帮助社区居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同时规定,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武夷山国家公园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武夷山国家公园功能定位划定原住居民、周边居民和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域,重点划定茶园、竹林、人工商品林、生态旅游等生产边界,合理安排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开展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茶园、竹林、人工商品林、生态旅游等生产经营活动。
  在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方面,《条例》规定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资源监测状况,可持续性地利用武夷山国家公园的生态资源,发展绿色产业;规定当地政府应当依托生态优势,制定与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目标相协调的产业发展政策,推动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产品认证,指导和扶持武夷山国家公园及周边居民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竹产业、林下经济、森林食品和特色农产品等绿色生态产业。
  为加强社会公众参与,《条例》规定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一般控制区建立科普宣教、生态体验、展览展示平台,建立多元化的展示、解说和标识系统,宣传和展示武夷山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促进公众了解国家公园;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认捐设施、认养树木或者救助野生动物等方式参与武夷山国家公园的保护与建设,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武夷山国家公园的保护、科普教育等活动。
促进共建共管
  武夷山国家公园地跨赣闽两省,只有将其作为有机整体进行一体化保护,才能确保其得到系统、有效保护。针对跨区域协调、统一执法等方面存在的挑战,《条例》着力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力求构建完善的两省协同体制机制。
  在立法过程中,赣闽两省多次进行联合改稿,就制度设计、禁止性行为规定、赣闽协同专章、法律责任条款达成一致。《条例》规定了多层级、多领域、全方位的两省协作机制。
  在强化两省政府的工作协同方面,《条例》规定要建立省级政府间的省际协调机制,共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健全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联合保护机制;要求加强省级林业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共同做好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
  为加强两省管理机构的协作,《条例》规定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间要加强生物资源与环境要素调查、监测与研究工作,开展共同研究;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建设生态廊道,建设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及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繁育基地;按照有关规定将武夷山国家公园现有基础设施作为有机整体进行改造提升。
  同时,《条例》规定要共同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建立森林防灭火联防机制;加强执法合作,查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以及非法采集野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应急救援合作,协同救援遇险人员;加强茶文化和种茶制茶技术交流,扩大茶业品牌影响,共同推进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统筹发展。
  在加强两省司法协作上,《条例》规定两省司法机关要协同建立健全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并鼓励两省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机构间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协作机制。在加强两省人大监督协同上,《条例》规定两省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通过协同组织代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赣闽两省协同立法,对两省条例草案中禁止性行为、法律责任条款等不同之处进行了磨合,使内容和结构相互协调,在管理机制和发展共享等方面又各具特色,切实推动“一园共治”,有力促进提升武夷山国家公园的保护管理水平,助力江西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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