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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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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胥军民、赵德四:原告瞿惠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李大赛:本院受理原告尤军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陈香、李公平:本院受理湖北保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626民初102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3日9时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明雪梅:本院受理原告孙亮与被告明雪梅、徐方华、徐翠霞、第三人曹莲花执行异议之诉共2案已审结,作出(2024)鄂0205民初374、377号判决,驳回孙亮的诉讼请求。孙亮对该判决不服上诉至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太子庙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
明雪梅:本院受理肖红星、柏爱珍与你、徐方华、徐翠霞、曹莲花、徐水枝执行异议之诉共6案已审结,作出(2024)鄂0205民初368、370、378、395、397、403号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该判决上诉至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太子庙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
明雪梅:本院受理冯春梅等10原告与你、徐方华、徐翠霞、曹莲花执行异议之诉共30案已审结,作出(2024)鄂0205民初365、366、367、369、371、372、373、375、376、380、383、384、385、386、388、389、390、391、392、393、394、396、398、399、400、401、402、404、405、406号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该判决上诉至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太子庙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
安平县扬拓丝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安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平县扬拓丝网有限公司、河北钻石金属网业有限公司、林明、王根锁、李从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刘清泉:本院受理原告郭素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4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薛超:本院受理原告何明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4)川1322民初2192号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新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彭雪霜:本院受理司惠文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定于2024年9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徐志国:本院受理原告靳武举与被告徐志国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赵文全:本院受理麦尔哈巴·安外尔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嘉兴鑫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遗失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一份,号码00100041 31645554,申请人嘉兴鑫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收款人苏州市鑫之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出票行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出票日期2022年1月14日。现持票人嘉兴鑫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行为无效。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陈斌:原告张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504民初421号民事判决书(陈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张龙货款93470元。案件受理费2137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737元,由陈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何纪新:原告费伟伟、费诗恬、陈桂英与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29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盐城大丰骏荣娱乐用品有限公司:原告嘉兴市瑞丰纺织有限公司与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1899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叶宗余:原告滕国良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253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月:本院受理鲁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豫0329民初7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张会国、聂秀琴:本院受理杨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豫0329民初79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沈锦芳、沈伟: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与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2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徐建红: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21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于进与第三人苏州易弘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立东与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16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朱晓民、朱君玲、史清江:本院受理赵远远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兰山区梅花百货经营部、何雄:本院受理的原告郑翠瑜与被告兰山区梅花百货经营部、何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郑翠瑜对本院作出的(2024)鲁1302民初2499号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24)鲁1302民初2499号民事判决书,改判支持上诉人郑翠瑜全部诉讼请求;2.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受理费。现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被告清明: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市天骄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敖日格乐其其格、门都巴雅尔、额尔德尼高娃、清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4)内0624民初2018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复印件、传票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和答辩期为送达之日起为15日内。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敖日格乐其其格返还原告贷款本金70000元,截止2024年5月23日所欠利息、罚息、复利共计人民币1160.04元,以上本息共计71160.04元;并支付从2024年5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罚息、复利(罚息按年利率11.625%计算);2.判令被告门都巴雅尔、额尔德尼高娃、清明对上述借款本金、罚息、复利承担连带给付责任;3.本案案件受理费及原告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由四名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定于2024年9月6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2024)浙0327破11号之一 因温州市嘉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根据管理人申请,本院已于2024年7月16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宣告温州市嘉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海口琼山玺德禧老爸茶店:本委受理韩阳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4〕第50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社保大楼三楼303,电话:6585255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黄缵泰: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4民初46619号的《民事判决书》:黄缵境、黄少珊、黄少莹、黄少婉应向黄缵泰支付149738.88元。
  为履行上述生效判决的金钱给付义务,黄缵境、黄少珊、黄少莹、黄少婉向我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并已于2024年7月8日将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零壹拾贰元捌角捌分(小写:¥148012.88元)提存于我处。
  请黄缵泰前来我处领取上述提存款项,领取提存款项时请带齐本人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公证处联系人:黄贤敬
  联系电话:020-8351232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一楼广州公证处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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