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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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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新军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
时光飞逝,一转眼居然已经是我作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的第十二个典礼致辞了。今年我想讲的题目是“努力成为一个有品味的人”。选择这个题目是基于阅读的偶然。我一直对修辞类的书籍非常感兴趣,因为法学的目的并不是探求真理,而是公平合理地解决人与人之间产生的纠纷。因此,提升在法律问题上说服他人的能力是法律人无法回避的任务,而这正是修辞的核心功能。随着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兴起,修辞被污名化了,但是修辞学家们一直没有放弃为修辞正名的努力。 18世纪一位苏格兰学者提出一个让我耳目一新的观点,修辞确实无助于探求真理,但是通过修辞学习可以提升一个人的品味。品味的提升有助于一个人愿意并且能够从事“批评”活动。因为,在试图说服他人的活动中,我们难免要批评他人,同时也要接受他人的批评。这种批评并不是使用高深莫测的术语挑剔他人的毛病,真正的批评是高雅品味的产物,它能够使我们在独立思考与判断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作出全面评价,而不是“闭着眼睛人云亦云”。品味是一种由理解和情感交织在一起而形成的复合能力。一个有品味的人能够在别人看不出什么名堂的地方发现美并且对美有更深的感受。 上述关于品味的解读似乎有点过于高大上了,日常生活中我们提到品味总是离不开衣食住行。我感觉有必要先找一些相关书籍读一下,把自己的品味提高一点再说。经过一番搜寻,我发现关于品味的书籍居然有通俗版和学术版两种类型,尤其是当我看到大卫·休谟和康德居然都郑重其事地讨论过品味问题,康德的《判断力批判》整本书都在讨论品味(只是中文译者将相关德语单词译为鉴赏),内心里还是非常激动,因为光是说出这两个人的名字,感觉自己的品味都提升了。 无论是康德,还是休谟,他们在讨论品味时尽管会举一些衣食住行方面的例子,但是他们真正关心的是一个人的精神品味。康德确实是一个美食家,他甚至专门请了一位厨艺精湛的厨娘时常在家里请客,但是这和他成为顶尖的哲学家没有任何关联。休谟作为苏格兰人的骄傲就没有这么好的口福,我有幸在爱丁堡品尝过苏格兰名菜——哈吉斯(羊杂碎布丁),浅尝了几口实在无法下咽。因此,当我站在皇家一英里大道的休谟铜像前,内心里是既同情、又钦佩,吃着这样的黑暗料理居然丝毫不影响休谟极高的精神品味。休谟对此早有说明:“很多时候,无论对一个人本身还是对他的朋友们来说,异常灵敏的味觉都是一种很大的麻烦。但是,灵敏的心智品味或美的品味却必定总是一种可人的品质,因为它是一切最美好、最纯净的快乐之源。” 一位英国作家的离奇经历可能更有说服力,他一直对富人们的奢侈品味既羡慕,又好奇。他居然说服美国时尚杂志《GQ》的老板资助他进行一项学术研究,即研究富人们的人生顶级享受,最终以“专著”《有关品味》来结项。这位作家完全放飞了自我,他先是定制了高档西装,然后配上了顶级的巴拿马草帽、抽上了顶级的哈瓦那雪茄、就着顶级的香槟酒品尝了顶级的鱼子酱等,总之钱没少花,品味也被撑到了天花板。 这番经历带来的结果是:第一,据这位作家本人说,在回归正常生活以后再也咽不下普通的鱼子酱,也喝不了普通的香槟酒了;第二,当他一次次将鼻子紧贴在窗玻璃上,仔细观察富人们的举动,却发现这些人并不像我们以为的那般乐在其中。一些在我们看来无比琐碎的细节,在他们眼中却已经是极为不堪了。在四年的奢侈品味考察中,他发现最舒心的还是和各类奢侈品制作者们的会面,聆听这些来自各个行业、学识渊博的能工巧匠说的话,不论他们讲述的是巴拿马草帽,还是如何精心地用苏玳葡萄酒蒸鹅肝,都能带给他莫大的启迪。 实际上这种启迪完全没必要通过让时尚杂志老板充当冤大头来实现,几千年前我们的老祖宗庄子通过“庖丁解牛”的故事已经把这个道理说得很清楚了。文惠君能够发现庖丁解牛的美,确实体现了自己的品味,因为他发现了一般人未能注意的美,但是庖丁通过精研牛的身体结构,在解牛过程中创造出美,其品味显然高出一个层次。当庖丁解牛结束,“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时,完全体现出庖丁对自身职业品味的极端满意和自豪。 无论是汉语中的品味,还是英语的TASTE、意大利语的GUSTO、德语的GESCHMACK,其原意均是味道的意思。上述西语单词均是对拉丁语SAPORE的民族语言转述,但是一个关键的信息被丢失了,即拉丁语中的智慧SAPIENS源自SAPORE。因此,德国哲学家尼采非常精确地指出,一个有品味的人就是一个有智慧的人,两者源自同一词根。 一旦将品味和智慧联系起来,我们就能明白美和崇高的区别。用康德的话说,两者的感受都是惬意的,但是却以非常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崇高令人激动、美则令人迷恋。对美的感受是通过眼睛放光、笑逐颜开、高声欢乐的方式表现出来;崇高感时而伴有一些恐惧或者伤感、时而伴有宁静的赞叹、时而伴有弥漫在一种崇高计划上的美,这是一种华丽的崇高。 一旦我们能够明白美和崇高的区别,也就能理解一个人的品味和道德感的关联。康德之所以要区分美和崇高,目的是在每一个年轻人心中及早地把道德的情感升华为积极的感受,以免所有的品味仅仅以转瞬即逝的、休闲的愉悦为目的。建立品味的真正入门就是发展道德理念和培养道德情感,因为只有当感性和道德情感达到一致时,真正的品味才具有某种确定不变的形式。任何问题只要经过康德的分析,立马就变得深奥起来。但是仔细一想,又不得不佩服他的理论穿透力。任何一个审美品味正常的人,都不会否认奥黛丽·赫本在《罗马假日》中的绝世美貌。赫本晚年容颜衰老却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当我们看到她抱着瘦骨嶙峋的非洲儿童的照片,内心里油然而生一种崇高的感觉。 你们也不要被品味的崇高感吓住了,因为一个人不可能从始至终维持在崇高的状态。康德也告诫我们,崇高的感受更强有力地绷紧了灵魂的力量,因而更易使人疲倦。崇高的品性让人敬重,美的品性则引起爱。人们总是过于尊重崇高的人,以至于无法去爱他。他引起惊赞,但却太高于我们之上了,以至于我们不敢以亲密无间的爱去接近他。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太崇高的人容易变成单身狗。 因此,一个人注重衣食住行的生活品味无可厚非,这是热爱生活的表现。即使偶尔追求一下奢侈的品味,用大卫·休谟的话说也不是一种恶德,只要他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同时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如果有朝一日你们功成名就、腰缠万贯,能够经常就着顶级的香槟酒品尝顶级的鱼子酱,我无法否认你拥有非常高的生活品味。但是,如果你们能够心念母校的发展,从而省下几次品尝顶级鱼子酱的钱资助法学院的建设,偶尔让自己的品味上升到崇高的境界,难道不是更有意义吗? 让我们共勉,一起努力成为有品味的人,最好是偶尔也成为有崇高品味的人! (文章为作者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2024届学生毕业典礼上的致辞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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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成为一个有品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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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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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新军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
时光飞逝,一转眼居然已经是我作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的第十二个典礼致辞了。今年我想讲的题目是“努力成为一个有品味的人”。选择这个题目是基于阅读的偶然。我一直对修辞类的书籍非常感兴趣,因为法学的目的并不是探求真理,而是公平合理地解决人与人之间产生的纠纷。因此,提升在法律问题上说服他人的能力是法律人无法回避的任务,而这正是修辞的核心功能。随着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兴起,修辞被污名化了,但是修辞学家们一直没有放弃为修辞正名的努力。 18世纪一位苏格兰学者提出一个让我耳目一新的观点,修辞确实无助于探求真理,但是通过修辞学习可以提升一个人的品味。品味的提升有助于一个人愿意并且能够从事“批评”活动。因为,在试图说服他人的活动中,我们难免要批评他人,同时也要接受他人的批评。这种批评并不是使用高深莫测的术语挑剔他人的毛病,真正的批评是高雅品味的产物,它能够使我们在独立思考与判断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作出全面评价,而不是“闭着眼睛人云亦云”。品味是一种由理解和情感交织在一起而形成的复合能力。一个有品味的人能够在别人看不出什么名堂的地方发现美并且对美有更深的感受。 上述关于品味的解读似乎有点过于高大上了,日常生活中我们提到品味总是离不开衣食住行。我感觉有必要先找一些相关书籍读一下,把自己的品味提高一点再说。经过一番搜寻,我发现关于品味的书籍居然有通俗版和学术版两种类型,尤其是当我看到大卫·休谟和康德居然都郑重其事地讨论过品味问题,康德的《判断力批判》整本书都在讨论品味(只是中文译者将相关德语单词译为鉴赏),内心里还是非常激动,因为光是说出这两个人的名字,感觉自己的品味都提升了。 无论是康德,还是休谟,他们在讨论品味时尽管会举一些衣食住行方面的例子,但是他们真正关心的是一个人的精神品味。康德确实是一个美食家,他甚至专门请了一位厨艺精湛的厨娘时常在家里请客,但是这和他成为顶尖的哲学家没有任何关联。休谟作为苏格兰人的骄傲就没有这么好的口福,我有幸在爱丁堡品尝过苏格兰名菜——哈吉斯(羊杂碎布丁),浅尝了几口实在无法下咽。因此,当我站在皇家一英里大道的休谟铜像前,内心里是既同情、又钦佩,吃着这样的黑暗料理居然丝毫不影响休谟极高的精神品味。休谟对此早有说明:“很多时候,无论对一个人本身还是对他的朋友们来说,异常灵敏的味觉都是一种很大的麻烦。但是,灵敏的心智品味或美的品味却必定总是一种可人的品质,因为它是一切最美好、最纯净的快乐之源。” 一位英国作家的离奇经历可能更有说服力,他一直对富人们的奢侈品味既羡慕,又好奇。他居然说服美国时尚杂志《GQ》的老板资助他进行一项学术研究,即研究富人们的人生顶级享受,最终以“专著”《有关品味》来结项。这位作家完全放飞了自我,他先是定制了高档西装,然后配上了顶级的巴拿马草帽、抽上了顶级的哈瓦那雪茄、就着顶级的香槟酒品尝了顶级的鱼子酱等,总之钱没少花,品味也被撑到了天花板。 这番经历带来的结果是:第一,据这位作家本人说,在回归正常生活以后再也咽不下普通的鱼子酱,也喝不了普通的香槟酒了;第二,当他一次次将鼻子紧贴在窗玻璃上,仔细观察富人们的举动,却发现这些人并不像我们以为的那般乐在其中。一些在我们看来无比琐碎的细节,在他们眼中却已经是极为不堪了。在四年的奢侈品味考察中,他发现最舒心的还是和各类奢侈品制作者们的会面,聆听这些来自各个行业、学识渊博的能工巧匠说的话,不论他们讲述的是巴拿马草帽,还是如何精心地用苏玳葡萄酒蒸鹅肝,都能带给他莫大的启迪。 实际上这种启迪完全没必要通过让时尚杂志老板充当冤大头来实现,几千年前我们的老祖宗庄子通过“庖丁解牛”的故事已经把这个道理说得很清楚了。文惠君能够发现庖丁解牛的美,确实体现了自己的品味,因为他发现了一般人未能注意的美,但是庖丁通过精研牛的身体结构,在解牛过程中创造出美,其品味显然高出一个层次。当庖丁解牛结束,“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时,完全体现出庖丁对自身职业品味的极端满意和自豪。 无论是汉语中的品味,还是英语的TASTE、意大利语的GUSTO、德语的GESCHMACK,其原意均是味道的意思。上述西语单词均是对拉丁语SAPORE的民族语言转述,但是一个关键的信息被丢失了,即拉丁语中的智慧SAPIENS源自SAPORE。因此,德国哲学家尼采非常精确地指出,一个有品味的人就是一个有智慧的人,两者源自同一词根。 一旦将品味和智慧联系起来,我们就能明白美和崇高的区别。用康德的话说,两者的感受都是惬意的,但是却以非常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崇高令人激动、美则令人迷恋。对美的感受是通过眼睛放光、笑逐颜开、高声欢乐的方式表现出来;崇高感时而伴有一些恐惧或者伤感、时而伴有宁静的赞叹、时而伴有弥漫在一种崇高计划上的美,这是一种华丽的崇高。 一旦我们能够明白美和崇高的区别,也就能理解一个人的品味和道德感的关联。康德之所以要区分美和崇高,目的是在每一个年轻人心中及早地把道德的情感升华为积极的感受,以免所有的品味仅仅以转瞬即逝的、休闲的愉悦为目的。建立品味的真正入门就是发展道德理念和培养道德情感,因为只有当感性和道德情感达到一致时,真正的品味才具有某种确定不变的形式。任何问题只要经过康德的分析,立马就变得深奥起来。但是仔细一想,又不得不佩服他的理论穿透力。任何一个审美品味正常的人,都不会否认奥黛丽·赫本在《罗马假日》中的绝世美貌。赫本晚年容颜衰老却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当我们看到她抱着瘦骨嶙峋的非洲儿童的照片,内心里油然而生一种崇高的感觉。 你们也不要被品味的崇高感吓住了,因为一个人不可能从始至终维持在崇高的状态。康德也告诫我们,崇高的感受更强有力地绷紧了灵魂的力量,因而更易使人疲倦。崇高的品性让人敬重,美的品性则引起爱。人们总是过于尊重崇高的人,以至于无法去爱他。他引起惊赞,但却太高于我们之上了,以至于我们不敢以亲密无间的爱去接近他。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太崇高的人容易变成单身狗。 因此,一个人注重衣食住行的生活品味无可厚非,这是热爱生活的表现。即使偶尔追求一下奢侈的品味,用大卫·休谟的话说也不是一种恶德,只要他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同时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如果有朝一日你们功成名就、腰缠万贯,能够经常就着顶级的香槟酒品尝顶级的鱼子酱,我无法否认你拥有非常高的生活品味。但是,如果你们能够心念母校的发展,从而省下几次品尝顶级鱼子酱的钱资助法学院的建设,偶尔让自己的品味上升到崇高的境界,难道不是更有意义吗? 让我们共勉,一起努力成为有品味的人,最好是偶尔也成为有崇高品味的人! (文章为作者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2024届学生毕业典礼上的致辞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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