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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通报去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60人 发放司法救助金98万余元

( 2024-07-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阮家骅
  
  2023年,浙江检察机关对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1398次,制发“督促监护令”634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包括90名检察长在内的878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活动,覆盖中小学校1183所;配合网络空间专项治理,共审查起诉利用网络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4件……近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柴志华通报了2023年浙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据了解,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60人。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检察机关坚持惩教并举,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治,2023年批准逮捕751人、提起公诉1820人。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通过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最大限度进行教育挽救,引导其走上正途。检察机关还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经济帮扶等,2023年共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190次,发放司法救助金98.4万元,落实生活安置9人次,用心做好未成年人关爱救助。
  未成年人案件往往涉及多种权益保护,为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全流程、全领域、全方位司法保护,浙江省检察机关融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打好权益保护“组合拳”。
  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还发布了一批体现“四大检察”综合履职的典型案例。如长兴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时,发现汽车租赁公司违法将车辆租给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无证驾车引发多起道路交通事故,且部分未成年人还驾驶车辆至外地实施盗窃等违法犯罪。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该院督促县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助力相关部门建立租车公司信息共享机制,形成行业长效监管合力,促推汽车租赁行业规范发展。
  涉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重要的司法问题,更是突出的社会问题。柴志华说,全省检察机关以办案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推动解决案件背后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等隐患问题,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护墙”。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16个基层院部署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试点工作,及时矫治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防止未成年人由“小错”蔓延发展为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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