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公告
9 9/9 8 9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公告专栏
· 公告专栏
· 公告专栏

公告专栏

( 2024-07-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5/8中缝
  李军生:本院受理王敦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4412号 祁国斌、青海汇泰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淮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311民初4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3607号 黄飞、长沙楚工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泉山分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36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921号 徐州和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吴桂强、杨洪金、朱思雷:本院受理原告岳鸣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311民初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2784号 江苏大风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王晔宇:本院受理原告绍兴中建研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311民初27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河北若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刘连生申请河北若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裁定对你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紫微府第1号楼地上一层面积1070㎡的全部建筑进行评估拍卖。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到院选择评估鉴定机构。本院将采取摇号形式确定评估鉴定机构。限你公司于本公告届满之日起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选择评估鉴定机构,对上述财产进行作价评估。评估报告出结果后,你公司可在五日内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于本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到期限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视为对评估报告无意义。本院将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上述财产清偿债务。
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2023)皖0304执3091号 安徽星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蚌埠阳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人南京禄弘禄化工有限公司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8日10时至7月19日10时止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www.sf.taobao.com/0395/02)公开拍卖漯河市郾城区小李庄城中村改造项目2#楼1单元1803、2601、3202、1901、1701、1801号(住宅)。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相关信息。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5日10时至8月6日10时止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www.sf.taobao.com/0395/02)公开拍卖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MOCO新世界1幢1301号房产(住宅)。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相关信息。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0日10时至7月21日10时止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www.sf.taobao.com/0395/02)公开拍卖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波普·e墅家5#楼西侧钢三层、7#楼西侧3层不动产(商业二拍)。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相关信息。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0日10时至7月21日10时止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www.sf.taobao.com/0395/02)公开拍卖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MOCO新世界1幢1411号房产(住宅二拍),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相关信息。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4)豫0825执恢184号 帖山:关于申请执行人冯泽星与被执行人帖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恢复执行通知书;(2022)豫0825执160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帖山名下豫AXH920梅赛德斯-奔驰牌机动车一辆;(2022)豫0825执1609号查封公告;(2024)豫0825执恢18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执行人帖山名下豫AXH920梅赛德斯-奔驰牌机动车一辆;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通知帖山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9时在温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摇号选择评估机构。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武汉市国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人郭鸿洲、黄宝星已于2024年6月3日将其二人未支付的购房款共计三十万元提存至我处。请你司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向我处申请受领上述提存款,否则将丧失该权利。
湖北省武汉市尚信公证处
2024年7月8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