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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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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6月20日,一家四川省的企业给山东东营泰贝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贝尔化学公司)发来订单,向其订购新癸酸钕。对泰贝尔化学公司来说,这一项目年产值预计超过3000万元。 然而,就在一年前,泰贝尔化学公司还在经历破产风波。该企业的涅槃重生,得益于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探索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衔接新模式,通过预重整转重整,让该案从裁定受理至终止重整程序仅历时18天,实现重整投资款是资产清算价值的1.5倍,普通债权的平均清偿率高于45%。 因经营管理不善,加之市场变化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泰贝尔化学公司资金链断裂,外欠债务高达5000余万元,涉诉、涉执案件60余起,员工工资无法兑现,项目工程款无法结算,公司生产陷入停滞。2022年12月,该公司债权人向河口区法院申请对泰贝尔化学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收到重整申请后,为了精确识别泰贝尔化学公司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行性,承办法官专程前往公司厂区现场调研,并与地方政府、企业股东、职工代表座谈交流。交流中,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企业地处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区,具备生产三异丁基铝资质,生产设备基本满足生产条件,囿于资金不足和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企业无法开工,综合评判后认为该企业具有很高的重整价值。经过与主要债权人、债务人多轮反复沟通,河口区法院于2023年1月6日决定采用预重整方式,探索企业重生之路。 预重整成功与否,招募战略投资人是关键。然而,高额的负债和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让众多投资人望而却步,化工行业的起落也影响了投资人的投资决心。为此,承办法官与临时管理人多次实地走访泰贝尔化学公司,发掘企业价值与市场前景。在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力支持下,法院、管委会、临时管理人多次组织召开投资人座谈会,介绍地方产业政策与优势、地域协同发展优势。府院合力为战略投资人增强了信心,有3家意向投资人投标泰贝尔化学公司投资人竞争谈判。 经过充分征求意见,临时管理人制订了《重整投资人竞标流程及评审细则》,设计了“评审+竞价”的投资人评审模式,由债权人代表、职工代表、承办法官、临时管理人成员、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评标小组对投资人的投资方案和经营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了具备竞价的投资人成员,最终以高出资产评估清算价值50%的价格确定了泰贝尔化学公司重整偿债资金,实现普通债权平均清偿率高于45%。 得益于前期程序公开、透明和债权人的广泛参与,泰贝尔化学公司预重整临时债权人会议上各债权组对预重整方案进行了预表决,预重整方案获得各组债权人高票通过。河口区法院有效衔接预重整与重整程序,将预重整表决效力带入重整程序。2023年7月18日,裁定受理泰贝尔化学公司重整;2023年8月4日,裁定批准泰贝尔化学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破产重整程序。2023年11月4日,重整计划在执行期限内顺利执行完毕,河口区法院于2023年12月1日裁定终结泰贝尔化学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在预重整程序中,法院采取‘弱介入’方式,充分发挥庭外重组的市场化脱困功能,让企业与各方主体进行市场化商业谈判,通过市场化筛选形成切实可行的预重整方案。同时,充分尊重债权人意志,赋予债权人对选任管理人的推荐权,增强债权人对临时管理人的履职监督。进入重整程序后,法院根据预重整债权人会议结果,直接指定临时管理人为重整管理人,实现了预重整和重整程序的良好衔接。”河口区法院承办法官孙卫国介绍说,通过将部分重整活动向庭外重组的前移,省略在重整程序中制订重整计划和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程序,有效简化程序流程、降本增质。 泰贝尔化学公司预重整转重整的成功,是河口区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的生动实践。“河口区法院将坚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处理重整案件,有效保障债权人权益,帮助企业重获新生,为河口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河口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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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天,一家民营企业涅槃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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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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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6月20日,一家四川省的企业给山东东营泰贝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贝尔化学公司)发来订单,向其订购新癸酸钕。对泰贝尔化学公司来说,这一项目年产值预计超过3000万元。 然而,就在一年前,泰贝尔化学公司还在经历破产风波。该企业的涅槃重生,得益于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探索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衔接新模式,通过预重整转重整,让该案从裁定受理至终止重整程序仅历时18天,实现重整投资款是资产清算价值的1.5倍,普通债权的平均清偿率高于45%。 因经营管理不善,加之市场变化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泰贝尔化学公司资金链断裂,外欠债务高达5000余万元,涉诉、涉执案件60余起,员工工资无法兑现,项目工程款无法结算,公司生产陷入停滞。2022年12月,该公司债权人向河口区法院申请对泰贝尔化学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收到重整申请后,为了精确识别泰贝尔化学公司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行性,承办法官专程前往公司厂区现场调研,并与地方政府、企业股东、职工代表座谈交流。交流中,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企业地处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区,具备生产三异丁基铝资质,生产设备基本满足生产条件,囿于资金不足和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企业无法开工,综合评判后认为该企业具有很高的重整价值。经过与主要债权人、债务人多轮反复沟通,河口区法院于2023年1月6日决定采用预重整方式,探索企业重生之路。 预重整成功与否,招募战略投资人是关键。然而,高额的负债和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让众多投资人望而却步,化工行业的起落也影响了投资人的投资决心。为此,承办法官与临时管理人多次实地走访泰贝尔化学公司,发掘企业价值与市场前景。在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力支持下,法院、管委会、临时管理人多次组织召开投资人座谈会,介绍地方产业政策与优势、地域协同发展优势。府院合力为战略投资人增强了信心,有3家意向投资人投标泰贝尔化学公司投资人竞争谈判。 经过充分征求意见,临时管理人制订了《重整投资人竞标流程及评审细则》,设计了“评审+竞价”的投资人评审模式,由债权人代表、职工代表、承办法官、临时管理人成员、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评标小组对投资人的投资方案和经营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了具备竞价的投资人成员,最终以高出资产评估清算价值50%的价格确定了泰贝尔化学公司重整偿债资金,实现普通债权平均清偿率高于45%。 得益于前期程序公开、透明和债权人的广泛参与,泰贝尔化学公司预重整临时债权人会议上各债权组对预重整方案进行了预表决,预重整方案获得各组债权人高票通过。河口区法院有效衔接预重整与重整程序,将预重整表决效力带入重整程序。2023年7月18日,裁定受理泰贝尔化学公司重整;2023年8月4日,裁定批准泰贝尔化学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破产重整程序。2023年11月4日,重整计划在执行期限内顺利执行完毕,河口区法院于2023年12月1日裁定终结泰贝尔化学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在预重整程序中,法院采取‘弱介入’方式,充分发挥庭外重组的市场化脱困功能,让企业与各方主体进行市场化商业谈判,通过市场化筛选形成切实可行的预重整方案。同时,充分尊重债权人意志,赋予债权人对选任管理人的推荐权,增强债权人对临时管理人的履职监督。进入重整程序后,法院根据预重整债权人会议结果,直接指定临时管理人为重整管理人,实现了预重整和重整程序的良好衔接。”河口区法院承办法官孙卫国介绍说,通过将部分重整活动向庭外重组的前移,省略在重整程序中制订重整计划和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程序,有效简化程序流程、降本增质。 泰贝尔化学公司预重整转重整的成功,是河口区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的生动实践。“河口区法院将坚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处理重整案件,有效保障债权人权益,帮助企业重获新生,为河口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河口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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